“冰淇淋?”
李寅殊附过身,把他张开的手心一点点合上,继续说,“我记得楼下就是麦当劳,我很喜欢吃里面的甜筒。”
程聿青很少听见李寅殊主动喜欢什么,“你很喜欢吗?”
“是。”
程聿青不是很懂人情世故,但他又知道李寅殊吃了牛排还很想吃麦当劳甜筒这件事,“那么我们现在就去麦当劳吧。”
“好。”
李寅殊结账的时候,又问服务员打包了一些面包带走。
空中飘来一团乳白色的烟,瞧着是要下雨的迹象。
黄金店前有表演,两只舞狮走到程聿青身边,张牙舞爪着,或是想要和他互动,伸长脑袋过来的时候,程聿青担忧自己的头颅就要被它吞入血盆大口了。
两只丑八怪。程聿青感到不快,毫无犹豫地表示:“走开。”
程聿青的好心情还没恢复到多少,时常觉得闯入他个人空间的音乐和表演是一场盛大的暴力。
即使是看起来威猛无比的舞狮也愣了几秒。
李寅殊觉得程聿青这样的说话方式不太好,告诉他,“程聿青,他们只是想和你互动,不是真的吓你,你不能这样对他们说话。”
程聿青认为自己已经够礼貌了,他还能使用更恶毒的表达,但李寅殊这样说了,他生硬又别扭地改变用词,对狮子头说,“请你离我远一点。”
今年程聿青使用“请”的次数没有超过三次,似乎在第一次接触这些词语时,就已经被程聿青无情摒弃,他又赶紧看了看李寅殊的脸色,“现在呢?”
没怎么看狮子头,程聿青更看重李寅殊对他的反应。
李寅殊听起来仍然觉得怪怪的。和程聿青相处的这一小段时间,他发现程聿青对不喜欢的东西会毫无顾虑地表达出来,带着生气的同时还会或多或少地表达出不礼貌,比起反感,更像是一种防御机制。
“没事,走吧。”李寅殊打算以后再教他。
听到李寅殊这样说,程聿青舒了一口气。
舞狮身后跟随的看热闹的人群从程聿青身边穿过。程聿青一时间没能动腿。
就在此时,李寅殊牵起了他的手,准确的是他的左手。先是握住他的细瘦的手腕,再是十指紧握。
那样的触感像温和的夏风穿入他的指缝,奇怪的是,程聿青没有太多厌恶的心情。
他把手掌的皮肤看成嘴唇皮肤那般敏感,时常想起来就去洗洗手,儿时方穗牵他手他也感到不适,想着是他的亲生母亲才勉为其难把手心递给方穗握着。
并且产生了拒绝和这个纷乱世复杂界牵手的心情。
他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和李寅殊牵手有两种原因。比如李寅殊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离开牛排店之前他们都使用了烫热的毛巾擦了擦手。比如李寅殊牵着他的手走在前面,替他遮挡了又古怪又开心的表演队伍。
李寅殊牵着他确实避开了大部分人群。程聿青看不见李寅殊的表情,但反正自己的表情必然是很茫然的。他盯着李寅殊的肩膀、后背、头发,得出一个小小的结论——总是疑虑的心脏好像又出现了一点小问题。
“李寅殊?”
“嗯?”李寅殊回头看向他。
程聿青觉得安全的同时还有他不知道的情绪,具体想想又不算生气的范围,他提出要求,“李寅殊,你走慢一点。”
李寅殊逐渐降低行走速度。
过一会儿,程聿青忍不住问道,“我们还要牵多久?”
李寅殊这才稍微停下来,“你感觉…很不舒服吗?”
“还好。”
“那再牵一会儿吧。”李寅殊好像在和他商量。
“也行。”程聿青问,“快到麦当劳了吗?”
“快到了。”
头顶悬着的云一直没有下雨的迹象,程聿青想,那可能是餐厅升起的烟气。和李寅殊牵手他的世界并没有进一步乱序,没有变成很灾难的一面,诡异地,他浮躁的心渐渐沉降为平静。
他想起他会游泳的那一年酷暑,当沉入冰冷的溪水时,讨厌的蝉声、燥热一并消失,能看见沙砾和贝壳都静静地躺在柔软的河床上,水草和小鱼在他眼前浮游。
李寅殊无声无息给予他同样的感觉,静谧、安然,心脏渐渐融入一片透明的空白,而街上的人车就像漫无目的游动的鱼虾,让他可以放心忽视。
说着这样,他们到甜品站排队的时候也没有松开手。
这已经过了程聿青正常的睡眠时间,他的精神状态应该不是那么充足,可和李寅殊牵着手,他也没有那么精疲力尽。
甜筒可能是加了一些情绪稳定剂,程聿青请自己和李寅殊都吃了甜筒,心情好不少。
这一晚程聿青表现平静,但回去后,他不仅在第一时间告诉了裴莘、老杨、越秉哲三人他去了牛排店这件大事,也决定在本周和方穗通话时把这件事加入他精彩的分享。
裴莘露出鄙夷,“牛排?牛排有什么好新鲜的。那家店我都吃过好多次了。”
裴莘比他更懂,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和看起来不太现代化的孤寡中年人老杨炫耀,“那家牛排店要坐电梯才能上去,里面很大,牛排很…很嫩,面包涂上黄油变得美味香甜。”
“是吗?”老杨对他的炫耀没有特别大的情绪,“那种洋玩意儿儿又贵又吃不饱,有什么好吃的,还不如我的干烧排骨。”
老杨做的干烧排骨确实很好吃,程聿青认为那是老杨的绝手好菜之一,上一次吃还是在清明节。即便如此,程聿青反问道,“你没吃过牛排怎么知道?”
老杨吐出一口烟,“等着。”
当晚老杨就露了一手。程聿青已经很久没来吃店里晚饭了,比起李寅殊家干净整洁的厨房,老杨家里的厨房像被轰炸过那般,不仅狭窄拥挤,墙上的油渍也比较严重。令程聿青惊异的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的产出又奇迹般的香味。
他站在门边咽了咽口水。
老杨做饭烟也不离嘴,他振振有词,“干蒸排骨的关键在于肉质外焦,里面多汁。”
老杨咬着烟头,唯独少吸一口影响他的生命健康,“先将排骨斩成小块,再用面粉和水清洗肉表面血水与杂质。”
“再把准备好的豆豉和蒜剁碎,加入七七八八的调料给排骨进行腌制,很简单的。”
程聿青眼花缭乱,没觉得那么简单。
在程聿青担忧他的烟灰进入锅里时,老杨把排骨放置在铁锅中架空干烧,“锅底的水蒸干就行了,以前我家……”他莫名停顿了几秒,喉咙被什么东西噎住了,热热的锅气不止息地往他们眼皮上喷冲,“……最喜欢吃这个了,比你说的牛排好吃得多,程聿青你现在这个年龄就应该多学学做菜,以后真就打算一辈子打光棍了?”
“你现在不也打光棍?”程聿青不解地问,“前天不是有一个阿婶给你介绍对象吗?”
“那能一样吗?”老杨嗬了一声,他生硬地转变话题,“牛排你以为我就没吃过吗?”
“没有。”以程聿青的观察,他回答道。
“我多大年纪你多大年纪,我吃过比你想象得多的洋玩意儿,吃过就知道还是米饭香。”
干烧排骨热气腾腾地出炉时,天色已从琥珀色的晚霞渐变成墨蓝色。老杨又炒了一个青菜,他去拿啤酒的时候,程聿青已经将碗筷洗了第四遍。
“你真当我水不要钱!”老杨的声音从冰箱里吼出来,穿过宽阔的仓库来到厨房吓得程聿青手一抖。
程聿青意外老杨的听力,他把水龙头关小了一点,还是继续搓洗着不太干净的筷子,又用了半瓶洗洁精冲洗了厨房的墙壁。
当晚程聿青还是吃得津津有味,把每一块排骨上的肉都啃得干干净净,不远处就是流浪狗,老杨随手一扔,那些狗就扑过去声嘶力竭地抢夺。
程聿青一边担心狗抢他的排骨,一边细嚼慢咽。
“还是排骨好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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