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呢!”王子安恍然大悟:“进来就烧香的我见过,可自带贡品的我没见过。”
对方不仅千里迢迢的自带贡品,还进门就烧香,十分虔诚的样子。
这几个人看了一圈儿,对此表示很满意,尤其是后头的房间,在他们那里有传统,孤寡老人可以住在庙里头,由大家轮流照顾,这些个房间正好有用的地方。
然后他们就走了,给王子安留下了一千三百块钱的进项。
“赚了,赚了!”王子安高兴地道:“今天请你吃大餐!”
“吃个啥大餐啊?”徐铭尊在这里,还没吃过啥大餐呢。
“哦,我想说的是,去买一只下蛋的老母鸡,给你炖汤。”王子安嘻嘻哈哈:“这下蛋的鸡,甩籽儿的鱼,可都是农家人的宝贝。”
“那还是算了吧,我比较喜欢吃小公鸡,老母鸡那是给女人们下奶用的玩意儿,你别煳弄我。”徐铭尊去抓王子安的腰际。
谁知道王子安笑成了一个扭动的蚯蚓,原来他的痒痒肉在腰上。
俩人闹了一通,这一千多块钱也没买吃的,而是跑去了市区里,买了鱼苗回来,放进了玉带河里头。
鱼苗很普通,就是草鱼、鲫鱼和鲤鱼的小鱼苗,还有一些鱼虫,这东西是鱼苗的食物,等鱼苗吃没了这些鱼虫,也能在玉带河里头找吃的生存下去了。
王家围子的其他人也买了鱼苗放进去,都是为了以后能有鱼吃。
他们俩回来不到三天,钟子帧他们就到了。
钟子帧先带着妻子儿女去了镇子上安置,而罗蒙他们找不到王家围子,只能在镇子上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由钟子帧开车,带着他们去了王家围子。
这次钟子帧没开那辆豪华的房车,那房车跟个大客车一样,又高又宽又大,小地方根本连弯儿都转不过来。
所以他没开房车,而是开了罗蒙开来的依维柯。
带着人,走了红砖道,到了王家围子。
“这就是老板待着的地方?”罗蒙打开手机,他手机上的定位,显示他是在一个“未知区域”里。
“是,这就是老板奋斗的地方。”钟子帧开着车子,看着前面那些听到动静,伸出脖子看热闹的王家围子的人:“给你们带回去的东西,都是这里产出的。”
“哦哦!”罗蒙点头:“东西很好吃。”
钟子帧带回去的东西,罗蒙没少分,苞米面子,哦,在他那里叫玉米面。
还有黄豆,回去他就打成了豆奶粉了!
更有瓜子,可好吃了!
花生,是有名的东北三粒红。
猪肉啊,鸡肉啊,也都非常美味。
他对吃的很在意,入口的东西么。
“当然了,我儿子现在吃的玉米煳煳就是人家这里产的玉米。”钟子帧在儿子身上可是比罗蒙吃东西更在意。
从这里买回去的东西,他自己都舍不得吃,都给媳妇儿吃了,媳妇儿产奶,等于是间接给儿子吃了,从这里买回去的蛋类也都给媳妇儿跟孩子吃。
但是他也有幸吃到过一些,味道的确很好,尤其是苞米的味道,不论是做什么,都有浓郁的苞米香甜气息,跟外面的苞米不一样。
气味清新而甜美,绝对的天然食材。
“是么?那我可以买一些回去。”罗蒙立刻就打定主意,自己买点回去。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但是看得出来,这个人是个很有文化修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车子到了地方,徐铭尊就在王家围子的入村口那里等着。
“总裁。”
“总裁!”
“总裁?”
徐铭尊穿着大裤衩子,人字拖,跨栏背心,带着个草帽,皮肤有点小麦色,看起来是一个很健康帅气的农村小伙子。
第一个叫总裁的是钟子帧,因为他太熟悉徐铭尊了,不管总裁变成什么样,他都看过,认识他。
罗蒙是吃惊,他见到的徐铭尊,一直是西装革履,冷淡而高雅的样子,是个标准的富三代,精英教育长大的一个年轻的富翁。
他还记得徐铭尊跟他出门去谈生意,还顺手买了一个“蓝色”系列的手表,价值不菲,但他喜欢,这位总裁就买了送给他,理由是希望他好好谈生意,而不是只注意到对方主管手上戴着的手表。
这是标准的要买人心的行为,但是很奇怪,罗蒙却觉得这才是老板该有的态度。
因为他聪明,他为老板赚了很多钱,老板相应的付出一些报酬,同样的,老板跟他以朋友相处,总比以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更让人舒服一些。
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徐铭尊这样的,这哪儿像个富三代,年轻的小富翁啊?这就是个农村的帅气棒小伙儿!
而另一位,跟他一起来的那个人,更惊讶的看着对方,这就是个农村帅气小伙子,怎么可能是罗蒙的“总裁”?
罗蒙所在的徐氏企业,那可是老牌企业,且进出口贸易绝非简单的商贸来往,没有一定的眼光是做不了这个跨国的买卖。
何况,涉外贸易,起码英语要过关,还要了解一些西方的礼节,这小伙子能扛得起徐氏企业的大旗吗?
再说了,这样的地方,真的能有伊朗藏红花? 122马先生的惊讶
122马先生的惊讶
“是我,是我!”徐铭尊挥了挥手:“走吧,车子停在王子平家里头,山上上不去的,我们只能徒步登山,你们要是换鞋的话,要快点,今天家里头做了鱼,还贴了饼子呢!”
今天知道有人要来,王子平一大早就去玉带河里头捞了鱼出来,七八条大鲫瓜子(就是鲫鱼),还有一条带籽儿的大鲤鱼。
赵燕子准备了茄子,这是买的新鲜菜,粉条和豆腐,到时候炖在一起。
还有一个锅里头做的是猪肉炖粉条!
两个大菜,小菜就是蒜拍黄瓜,还有一个皮冻。
是王子平前一天晚上熬出来的,放在冰箱里凉着,成了冻儿。
还有一个鸡蛋汤,四菜一汤,高规格接待!
“我们可以不用换鞋。”罗蒙是穿着运动装来的,脚下就是登山鞋。
而跟他来的那位也是同样的装扮,只有钟子帧,是穿着比较正式的小立领,香云纱的裤子,脚下踩着皮鞋:“我不用换鞋子,我直接去大哥家。”
他认识王子平,去他们家轻车熟路。
其他三个人,就直接走着上了山。
“对了,徐总裁,介绍一下,这位是托马斯。”罗蒙给他做介绍:“中科院的特聘导师。”
“大人物啊!”徐铭尊跟托马斯握了握手:“看样子您是个混血儿。”
托马斯是个中老年人,大概是保养得好,并不显老,身体偏瘦,个头不高不低,大概一米七五左右吧,花白的头发,眼睛上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文质彬彬的一看就是个老学究。
“我有二分之一的伊朗血统。”托马斯扶了扶眼镜:“实际上,我是在中国长大的混血儿,我的名字叫马梵斯。”
“麻烦事?”徐铭尊瞬间就给人起了个外号。
罗蒙没忍住笑了出来了!
他们三个到了山神庙,王子安出现了,相互介绍之后,托马斯,或者说马梵斯更失望了一些,但是他还是友好的伸出了手,跟王子安握了握:“你好,我叫马梵斯,你可以叫我托马斯。”
“在国内,就别整那些洋玩意儿了。”王子安道:“我就叫您马梵斯?”
他倒是没有跟徐铭尊一样,喊什么“麻烦事”。
“哦,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名字,其实就是个麻烦!”这位老教授很有意思的跟他们说了,自己名字的趣事儿。
实际上,梵与芃都读作“凡”即第二声(上声)。
梵的本意是树木茂盛,芃的本意是草禾茂盛;后来梵与芃都表示植物茂盛之意而相互通用。
马家人口稀少,混血的就这么一个,希望他能多生几个孩子,让马家枝繁叶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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