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择很喜欢毛茸茸的幼崽,听着他们治愈的笑声,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他们没在狂信这里休息多久。
下午,闻择跟着他们去看他们选中的几座山,顺利的话,今天就要开始修建砖窑了。
印河年纪小,闻择带他出来是玩的,所以没让他跟着自己。
临走,闻择叮嘱他在部落里面玩,别跑远了。
狂信拍拍胸膛,保证道:“你放心吧,我让我们部落的崽崽带着他。我们部落没有熊崽崽,他们肯定很喜欢印河,一会儿就能混熟了。”
闻择对于印河的“社交能力”一点都不担心。他身上揣了好多零嘴,崽崽们一向爱和他玩。
没了后顾之忧,闻择全身心投入到了“考察”中。
他定下了一座离烈风部落居住地不远的山,山形优越,山下地势开阔,附近还有水流。
整个烈风部落都急着烧砖,于是山定下来后,闻择就带他们开挖。
起初闻择还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连一晚上都等不了。
等太阳落了山,他明白了。
烈风部落的晚上,也太冷了吧!比山南部落冷多了!
他们这里,昼夜温差好大啊。
到了冬天,肯定特别难捱,难怪要尽快烧砖、盖房。
“狂信族长,现在光线太暗了,咱们今天就干到这吧。明天天亮后,咱们再过来。”闻择提议。
狂信点头:“行。明天我召集更多的人手过来。”
闻择:“好。亚兽人也多叫来一些,我带着大家把砖胚做了,顺便把晾砖的棚子也搭出来。”
狂信:“对对,砖胚好像还要晾一个月呢吧?”
闻择:“嗯,你们这风大温差大,我估计大半个月就能晾好了。
狂信:“好,我记下了。”
因为他们回去得晚,部落里面已经给闻择准备好了晚饭。
山洞也是早就收拾出来的,虽然比不上房子敞亮,但里面打扫得很干净,还铺了厚厚的干草和兽皮。
家家户户都生了火,闻择这一路走来,嗅到了木柴燃烧的味道。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熟悉,但他说不上来的烟味儿。
不像是单纯的草木燃烧……更像是,像什么呢?
就在嘴边了,但他怎么也想不出来。
到山洞后,他忙着洗漱、吃饭,把这个疑问,暂时抛在了脑后。
印河已经回来了,闻择笑着问起他下午都做了什么。
他眉飞色舞地说:“我跟烈风部落的崽崽们踢球去了!我和他们讲了你教我的规则,把大家分成两队,大家从没这么踢过球,全玩疯了!球都被我们踢坏了好多只呢!”
“哈哈,那你是踢球的,还是守门员?”
“我本来是当守门员的,但是他们说我长得高,拦球太厉害了,就让我去踢球。踢球需要配合,我和他们没默契,输了好几回。”
闻择笑眼弯弯:“没事,明天赢回来。”
“嗯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受闻择影响,山南部落的菜色传到了这边,兄弟两个吃了顿美味可口的饭菜,好好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闻择继续带着烈风部落的人修砖窑、制砖胚,给他们讲解注意事项,大家学得非常认真。
虽然砖窑是从陶窑改过来的,但考虑到虹日部落,闻择并没有告诉他们陶窑怎么修。
狂信应该是和部落里的人说过,没一个人问起陶窑的事,这让闻择很省心。
今天干活的人多,活也没多大难度,闻择分配好后,主要是在一旁监工,因此结束得比较早。
回到山洞时,印河还在外面疯玩。
部落里的大家,正准备生火做饭。
闻择先打了水,给自己洗了洗手和脸,倒水的时候,他鼻尖微动,又闻到了那股很熟悉的气味。
到底是在烧什么呢?
他擦干净脸,准备去别的山洞看看时,印河匆匆忙忙回来了。
“哥!你今天回来这么早啊!我现在就生火烧水!”他从兽形变成少年,手里还捧着一个灰扑扑的球。
那球果然被踢得惨不忍睹,表面毛茸茸的,看着不太像兽毛……
不等闻择细问,印河已经冲到了石头搭起的灶台边,两只手一扯!就被球给撕下来了一块,要往灶膛里面填!
闻择手一指:“诶!你那是什么?”
“啊?”印河抬头,先看看他,又看看手里的“球”,疑惑地说,“引火的东西啊。我看烈风部落的人,都是拿这个引火。怎么了?”
没有人会拿兽毛引火吧?自己也没闻到兽毛烧起来的气味。
闻择不解地上前,朝印河伸出手:“给我看看。”
印河听话地把“球”递过来。
闻择的手指一触碰到“球”的表面,眼睛就瞪大了。
他的心猛地跳了下,头脑像是被飓风冲击着,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虽然脏污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这个触感,还有这一丝丝的絮状物,略轻的重量,里面藏着的小种子……
棉花!是棉花啊!
烈风部落,竟然有他一直一直寻找的棉花!
棉花的好处可太多太多了,闻择想到棉线棉衣棉被,恨不得从地上蹦起来,绕着部落跑两圈!
他们要有棉制品可以用了!啊啊啊!
沉默几秒后,他激动地问印河:“这个东西,你是从哪找到的?很多吗?你刚刚说,大家都拿这个引火?”
印河被他问懵了,磕磕绊绊地答:“就,就是别的崽崽给我的啊,很多的,他们都捏成球来玩……因为这个烧得特别快,我昨天就学着其他人,拿它引火来着。”
闻择攥着半个灰扑扑的棉花球,又是惊又是喜,笑容压都压不下去。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就是棉花了!我这脑子真是不转弯,竟然没分辨出来,棉花燃烧的味道!”
和纸张燃烧的味道很像,也怪他,太久没接触过棉花了。
“棉花……是好东西吗?”印河呆呆地问。
“当然了!超级超级好的东西!印河,你快去,把狂信族长叫过来!算了算了,我等不及了,我要去找他!”
很快,狂信住的那个山洞外,聚集了好多人。
烈风部落的人,都管棉花叫“白絮球”。
听闻择说,这个白絮球是顶好的东西,能用来纺线织布做衣裳等等,大家不是很意外。
狂信叹着气,说:“闻择,其实我们也觉得白絮球很适合纺线,但是处理起来,太费事了。”
他抬头问:“你们谁那有干净的白絮球?”
“我这有!”
一个亚兽人,送来了一颗大大的棉球。颜色白白的,入手有重量,一看就是刚摘下来没多久。
闻择把棉球一掰开,就明白狂信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狂信也在说:“你瞧,这里面好多籽,不仅小,上面还有倒刺,勾着白絮,根本就没法摘。”
“是啊,”有人附和,“有摘白絮籽的功夫,我们都能砍十捆麻草了。”
“直接往干草上面铺,这籽还特别扎人、硌人,反正不好用,我不喜欢。”
“让你失望了,这就是个没用的植物。”
“要是它们不长那么多籽就好了。”
闻择仔细查看了一番,这个棉球里面的籽,确实太多太多了。
但对应的,棉球也比他上辈子见过的大啊!一颗棉球,能收获好多棉絮呢!
这么好的原料,别说籽只是多,就算籽有毒,闻择都不可能放弃的!
他捏着棉球,抬头,眼中闪烁着异色的光芒。
那张俊秀的容颜,神色坚定,有着震慑人心的力量。
大家望着他,不知不觉消了声。
闻择开口,认真地问:“狂信族长,这籽有毒吗?”
狂信回答:“没毒的,小崽们贪玩,还吃过。”
有个小崽嚷嚷:“不怎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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