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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美食录(13)

作者:闻笛解酒 时间:2023-06-24 11:38:47 标签:情有独钟 种田文 美食 市井生活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①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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