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茉莉(26)
“恩?”郑斯琦又往前走了一步。
“你是怎么知道枣儿是来我家的。”
郑斯琦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看眉毛眼睛。”
乔奉天不知何意,“啊?”
郑斯琦笑了一下,接着说,“我先打了个电话给班主任,她说记着枣儿是跟着他同桌一起出校门的。那孩子我前几天在车里远远见过一次,眉眼和你非常像,就猜到了个大差不差。”
都像两片窄长的浸墨竹叶,带着密密匝匝的纹理在眉骨上贴得平齐;都眼白清澈,眼瞳黑如点漆如同一潭深色水潦。任谁看都觉得印象深刻,都觉得八分相似。
只是要说不同,也有。乔善知岁小,眼下饱满发亮,而乔奉天眼下则薄扫淡青;乔善知憨实,总是松快着眉眼的,而乔奉天不笑的时候,眉眼则总是微微绷着的。
希望他能多笑笑,那样比较好看。
郑斯琦不知道其他人见了乔奉天,是不是也跟他一样,也会有这么多管闲事似的跳脱想法。
乔奉天没接话,郑斯琦就也一同安静立着。小小窄窄的厨房里,只能听见自来水流的轻微动响。
开春的自来水也多半温不到哪儿去,往往比三九天儿的水还要再凉几分。水龙头是老式的,加不了温,就只能拿冷水洗着盘碗,没一会儿就激的指头发红,掌心发白。
按了按清洁露,就挤出了半滴。乔奉天拿起塑料桶晃了晃,才发觉剩的一点底儿昨儿就挤完了。伸手打开顶上的储物柜门去拿新的,可惜瓶子放的靠里,挺难够,就向上踮了踮脚。
手指尖施力一顶,结果把瓶子推倒在了柜里,清洁露就咕噜咕噜滚的更靠里了。得了,这回是蹦着都够不着了。
靠。乔奉天皱眉,我他妈是脑子进水葫芦了把它当牌位似的供那么老高。努嘴琢磨着要不去搬个小马扎来。
“我来拿。”
郑斯琦上前,立在乔奉天的背后,一下贴的颇近,以致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乔奉天都能感觉得到他胸腔的微微震动。乔奉天一惊,忙往前挪,顺道缩了一下脖子。
“给。”
郑斯琦身高手长,拿它就跟玩儿似的,眼都不带眨。
乔奉天应声伸手去接。转身的时候,郑斯琦还没来得及往后退开。于是他的鼻尖就一径蹭过了郑斯琦的衬衫,拂过了他带着柔顺剂味道的布料下的肌理。衣服的味道很浅,但还是让乔奉天悸了一下。悸得自己分外尴尬。
“谢谢。”
“顺手的事儿。”郑斯琦推了推眼镜,退开一步,指着乔奉天的手,“你的手。”
乔奉天顺着他的视线往自己指头尖看。
“冻疮在流血,快把手上的水擦干。”
这个算是轻的。两年前利南暴雪,袭来百年不遇的寒流。乔奉天的手元旦前就发了细细密密的小红点儿,元旦几天的客人又应接不暇,忙的不可开交,剪子推子不离手愣是把它冻得流血流脓才觉出了疼。
直到现在,指头缝里还有褪不掉的红印子。
“没事儿没事儿。”乔奉天不在意地揩掉了破口渗出来的血珠子,血和水渍融成了浅色一团,“小事儿。”
“啧。”
郑斯琦把他手腕子轻轻一握,“别什么事儿都当小事儿。家里没药么?”
乔奉天的手腕给捉了个猝不及防。
他和别人不一样,他喜欢男人,他其实不太能处之泰然地面对与同性的肢体接触。尿尿比谁呲得高,同床而眠,勾肩搭背,被抓着手,如果不是熟识,男生看来再惯常不过的事情都会在他心里留在痕迹。乔奉天想先挣开,又不好意思太用力。
“……有,里屋。”
郑斯琦点了点头,不知乔奉天的局促,抓着他的腕子又扯了扯,“走,给你处理一下。”
乔奉天坐在床上,郑斯琦就准备蹲在床下。乔奉天尴尬地要死,盯着他的发旋儿,坐也坐不住,赶忙挪屁股下来陪他一块蹲。郑斯琦看了他一眼,“咱俩非要这么蹲着么?”
乔奉天摸了摸鼻子,皱了皱眉,“那、那你别蹲着,你蹲着我坐不住。”
“行吧。”
郑斯琦抬腰坐在了床上,乔奉天也才老老实实坐了回去。
“我自己来吧。”
“你又不顺手。怎么,尴尬啊?”郑斯琦摆弄着药盒子里的一小瓶碘伏,低着头笑。
乔奉天顿了顿,挑眉,“可不么。”
“别老往韩剧的方向想,往医疗剧的方向想。”
乔奉天突然乐了,“医疗剧里有给人包冻疮的么?”
“肯定有。耳鼻喉的主治大夫花钱还能给你掏耳朵呢。”
郑斯琦四体不勤是真,但真做事也细心得很。他顶了下眼镜,把两只干净的棉签并在一块儿,揩去了破损处的血渍。又把蘸了碘伏的新棉签细细抹在乔奉天的指头上,再来回均匀地涂开。
“不疼吧?”郑斯琦看了他一眼。
乔奉天摇摇头,“不疼,就是有点凉。”
“得亏是碘伏,是酒精就是揪着心的疼了。”郑斯琦把用过的棉签攥了另一只手里,“你知道冻疮为什么一年长就年年长吗?”
乔奉天继续摇头。
“免疫复合物。”
郑斯琦又拧开一只红霉素,挤了一粒黄豆大的透明药膏在自己的指头尖,再以打圈的方式在伤口上抹匀,“冻疮会让局部的组织血管产生一种叫免疫复合物的东西,这种物质不太会被机体吞噬细胞完全吞噬,常常残留于局部的组织血管中,所以形成痼疾长期存在,所以第二年又冷的时候,即局部残存的免疫复合物相互作用,形成局部免疫反应,诱发冻疮,又叫习惯性冻疮。”
乔奉天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冲郑斯琦大张着俩手,姿势就像是新涂了漂亮的指甲油,要炫耀给他看一样。
“……还真是出医疗剧。”
“都百度上说的。”郑斯琦拿纸擦了擦手,“所以一年四季都要做好保暖,冬天的时候,尽量不要把手套摘下来。”
“那个没用,我手不热,戴多久都捂不热。”
郑斯琦继续说,“那我回头去找电子专业的老师问问,让他们给你改个手套,装个小电池改成电热的那种,像电热毯那样,他们好像会做那种新奇玩意儿。”
乔奉天抬头,“真的啊?有这种东西?”
郑斯琦也抬了头,盯着他眨了眨眼,倏而眼睛一弯笑开了,“我跟你开玩笑瞎说呢你还当真啦?没看出来,你真的还挺天真的。”
“……”
换杜冬何前早一个中指怼你鼻尖儿上了。
郑斯琦把剪短的绷带一圈一圈缠在乔奉天的指头上,裹到透而不薄的程度停下,捻一小截医用胶带牢牢黏在结处。
其实仔细看,乔奉天的手和自己的很像,都是血管蜿蜒微凸皮质之下,指节瘦长而骨骼分明的那种。只是自己的要更宽厚些,红润些。自己的薄茧长在中指,抵着粉笔的那里;对方的厚茧生在虎口,贴着剪刀柄的那里。
“郑老师。”
“恩?”
“枣儿的妈妈是……在国外吗?”乔奉天问。
郑斯琦很自然地实话告诉他,“没有,骗她的。她去世了,五年前吧。”
“……”
乔奉天刚才就猜到了,但是不确定。他接着就没再说话。
有人总以为诸多东西是约定俗成的,是有一套必守的规矩的。伦理也好,人情道德也罢。但往往不身在其位,就不易完全摒弃个人情感与偏执偏见地去平静看待。
单亲父亲。做得好,是理所应该;做得不好,是无能,是不负责,是无担当。自视勘破的考量之下,言行往往是自己的,对错却成了他人口里的。定是会有很多人,擅作主张地认为自己是能高屋建瓴地评上一句话的那一个。
乔奉天看着郑斯琦。
他自己是背光,郑斯琦是正光,于是轮廓明亮清晰。正午的日晖从棱窗涌进,带着暖融融的温度和过曝了的亮度。郑斯琦,从语言,到表情,再到外在的管理,在人前无一不均衡,无一不得体,郑彧也同样。他们都对周遭怀有善意。
能陪伴到这一步,真的很不容易吧。
“你上次送的水龙鱼,很好吃,也很香,我后来和枣儿分了一人一半儿。”处理好了伤口,郑斯琦站起来理了理衣摆处的褶子,把垃圾扔进了床边的垃圾桶里,“那个保鲜盒还在我家,下次我抽时间给你送回来。”
乔奉天搓了搓渐热的手指头,“就让枣儿在我家吃吧,以后。”
郑斯琦停了手里的动作,偏过头冲他笑。
“那怎么能行。”
“真没什么不能行。两个人我也是烧这么多,三个人我也是烧这么多,多她一个不浪费是最好。这样小五子也有人陪着一起玩儿了,何况也不喜欢小饭桌,你在学校也省的惦记着。”
乔奉天挺心疼枣儿的,也挺喜欢这个总爱玩他头发,乐意在他耳边跟他说“喜欢”的小丫头。
他继续说,“还是你觉得,枣儿和我……”到这儿顿了一秒,“和我这种人接触多了,不太好?”
郑斯琦听了这话,就看着他,“其实有些事情,只要你自己不那么认为,别人是不会那么想的,至少我不会。”既不刻意拔高,也没有煞有介事,郑斯琦只是做了一个很平常的陈述句。
乔奉天听完笑了一下。
“但是……”
郑斯琦又不可能心安理得把枣儿这么个骄纵惯了的小包袱交给乔奉天。
“非要表示感谢的话,那就麻烦你带你的朋友以后多来店里理发烫头,多怂恿同事来店里办卡。文眉种睫毛什么的杜冬也会,真的,全仰仗着你打广告了。”
郑斯琦安静听他说完,没辙似的特想笑。
第27章
郑斯琦没拒绝乔奉天的邀请。
一是怕谢拒了,真的会让乔奉天误以为他对他这个人有偏见;二是答应了,他是真的能轻松不少。但拿别人的好意一迳自顾自躲懒,私下里再想想,郑斯琦觉得自己算是十足十的不要脸。
比起郑斯琦的惭愧,郑彧简直乐得要上了天。
她真是喜欢极了这个白白香香的“小哥哥”。为什么有人能做饭那么好吃,为什么有人扎头发能那么好看,还一天一个花样儿不带重?!爸爸为什么不会?爸爸为什么做饭那么难吃?爸爸和“小哥哥”难道不是一个星球生的么?
皮球大的脑袋里盛了不少专黑他爸的想法儿。
郑斯琦坐在书房里,穿着件宽松的灰色薄羊绒卫衣,一只老长的腿支在电脑椅里,下巴搭在膝盖上。手边的杯子里泡了袋挂耳咖啡,檐上徐徐袅袅腾着层薄汽,氤氲开一股咖啡豆的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