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根系森林里,他们遇到了许多零零散散的蛀虫,有的甚至还颇为厉害,但在他们的配合下,最后都被秦方正解决了。
但一直到现在,孙谭一个蛀虫也没有杀过。
湿冷的液体沿着脖颈滑进衣服,不知道是雾气凝结出的水珠,还是他自己的冷汗。
他之前在药骨中注意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秦从南,比秦方正大几岁,也是秦家人,和他们一样莫名其妙地进入了这个魇境。
他和秦方正一样,也是武力型的境客。
因为是认识的人,孙谭自然就多留心了些。昨晚秦从南验药骨的时候开了许多朵小花苞,但并没有开花;而今天,他开出三朵花,成为了红尘骨。
昨晚和他一起泡水的也是秦家人,但她成了一具湿淋淋的尸体,被拖走了。
今天进入这片根系森林后,孙谭带着秦方正悄悄地跟了秦从南一段时间,发现他在意识到蛀虫是人之后,几乎毫不犹豫就杀了对方。
唐老板说,他们进来杀蛀虫就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药骨,如果偷懒,结果自然会看出来。
孙谭心里产生了一个隐隐的可怕的猜测。
他忍不住联想到秦方正——昨晚秦方正验药骨时,几朵花都只是花苞,但今天,有一朵花眼看着差一点点就要开了。
孙谭想起昨晚他们一起在水洞里时,自己好几次差点被淹死,全凭他拼尽全力顶上去大喊自己没气了,秦方正才意识到自己被他按到水里了。
那种窒息濒死的恐惧实在太深刻,孙谭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浑身发凉。
前方隐约传来人声,两人警惕地停下来,藏在黑暗里。
那声音有些语无伦次,带着哭腔拖长了声音,感觉疯疯癫癫的:“天火从天上来……都会结束的……再也不要做药骨了,逃不掉了……放过我……”
孙谭心中一紧,探出头去。
他看清那是一个药骨。这里的蛀虫是标准的人类长相,反而药骨的皮肤滑得看不到任何皱褶,脸上也是几乎认不出长相的凹陷和凸起。
那个药骨浑身是血,头顶的发间露出半截残缺的树枝,树枝上也满是血迹,看着很是吓人,就像是被树枝插进颅骨还活着一样。
秦方正身形一动,径直飞扑过去,一刀切断了那个药骨的喉咙。
温热的血溅成飞雾,空气中满是血腥味。
孙谭忽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闻着这片潮湿雾气中浓郁的血气快要吐出来了。
就在这时,一道冰冷的刀刃忽然抵上他的后颈。
孙谭大惊,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已经被反剪双手狠狠地按在面前那截粗糙树根上,脸颊上擦出了血,火辣辣地痛。
“那个药骨不错,和你是一起的?”有人问他。
“……是。”孙谭心惊胆战地回答。
他心里开始飞速思考,这些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和秦方正一路杀过来,已经发现不仅是他们在猎杀蛀虫,蛀虫也想杀他们——不,他们更想抓活的。
“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身后的人说,“你等下配合我们活捉了他,我们就放你走。”
孙谭犹豫片刻,“可你们要是说话不算话怎么办?”
身后传来许多个轻蔑的低笑声。
孙谭心一沉。这一伙人少说也有近十个,他们两人一起也不是对手。
抵着他脖子的冰凉刀刃贴着皮肤划拉了一下,让他冒出一身鸡皮疙瘩。
“你有资格跟我们要保证吗?你可以拒绝,我们现在就杀了你,然后慢慢去料理那个也没关系,不过是多费点工夫。”
刀刃压紧了皮肤,“怎么样,想死,还是想活?”
孙谭止不住地发颤,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三。”
“二。”
“一……”
“我我我愿意!”孙谭猛然呼出一口气,感到后背衣服贴在背上,一片潮湿冰凉。
“这才对嘛。”
……
孙谭走出那片阴影的时候,手不自觉地有些发颤,他下意识把手藏在身后。
秦方正一眼看到他,拖着一具血淋淋的身体走过来。
“给你的,”秦方正把那个奄奄一息的身体扔在他面前,“你杀了他吧。”
“……呃?”孙谭疑惑道。
秦方正抿了抿唇:“抱歉,我突然想起来之前那只螳螂说每个药骨都要杀蛀虫,还习惯以前那样你探路我打架……”
他揪了一下断开的染血衣袖,把那个抽搐的身体往前踢了踢:“这个只剩一口气了,你抹了他脖子,应该就算你的了。”
孙谭眼前忽然就冒出一幕画面,当时一个蛀虫突然从他背后袭来,眼看就要挥刀砍断他的脖子,结果秦方正猛撞了他一下,把他推到一边,接着一刀结果了那个蛀虫。
但他自己的肩膀也被砍伤了,衣袖割开一道口子,血染红了衣服。
孙谭感觉自己的手抖得更厉害了,声音也有些嘶哑:“……好,好的。”
他蹲下去,用刀划过那人的脖子。
鲜血喷溅出来,早已目光涣散的人头歪到一边,不动了。
孙谭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将手里的水壶递给秦方正:“谢谢你啊……辛苦了,喝点水吧。”
秦方正也没道谢,接过水拧开盖子就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孙谭看着瓶子的倾斜角度逐渐加大,感觉心跳越来越快。
秦方正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才停下,把盖子拧上。
但刚拧两圈,他就摇晃一下,头晕一般往旁边的树根上倒去。
就在这时,孙谭看见周围的阴影深处冒出了许多黑黢黢的人影,每一个都手持利刃。破空之声响起。
孙谭看见秦方正脸色突变,猛然朝他扑来!
他吓得肝胆欲裂,下意识拿起刀,却见秦方正一把将他往旁边按倒,一支箭“嗖”的一声从他后脑原先所在的位置穿过。
孙谭震惊地回头看去,发现他身后竟也有人提着武器包抄过来!
噗的一声,他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却感觉有温热的液体喷溅在他脸上。
一只大手猛地将他提起来,竟直接将他扔进了树丛深处的黑暗里:“你快跑!”
混乱的脚步声和金属撞击声传来,“抓住他!先把手脚砍了!”
惨叫声响起,秦方正几乎破音的叫声淹没在这些混乱声音中:“别管我,你快跑!”
孙谭整个人都在抖,他爬起来慌不择路地狂奔,没几步就被树根绊倒了,膝盖火辣辣地痛。
再爬起来,接着跑。
他脑中一片空白,全凭本能一路狂奔,直到肺部和喉咙里都泛起撕裂般的血腥气,才力竭地倒在地上。
那些人声、脚步声、金属声已经全然消失不见,他只能听见他自己急促的喘息和剧烈的心跳声。
可能是跑得太厉害,他感觉到剧烈的头痛,仿佛有人拿钻子钻他的天灵盖一样,忍不住抬手去摸。
没想到一摸,就摸到头顶一个凸起,一摸就痛得他一哆嗦。
是热的,软的。
就像是从他颅骨上长出来的肿块。
孙谭浑浑噩噩地在原地坐了一会儿,感到有液体从他的下颌滴落。
他下意识用手背一蹭,发现手上一片血红。
那不是他的血,是秦方正的血。
……
孙谭最后走出根系森林时,看到其他已经出来的药骨也像他一样浑身狼狈,身上到处都是泥土和血污。
一个苔民一看到他就点了点头,在手上一个本子勾了一笔:“又产了一个骨茸。不错,还挺高产的。”
孙谭没注意他在说什么,低着头径直走了过去,甚至没有认出从他旁边擦肩而过的药骨就是秦家的预备家主钱多。
钱多目不转睛地看着孙谭头顶冒出的凸起,回想起自己之前听到那个“蛀虫”说的话。
“他们养你们,是像养蛊一样养。养到最后剩下的,就是最好的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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