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叶舟一直没有松口。
对他的父母来说,他作为“富二代”,就应该学着打理家里的生意,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再开拓新的市场,比如他爸,就很想跳出食品行业,去干一些来钱快的行业,但又一直没有勇气。
他还没毕业的时候,就为了他开超市这件事,家里吵了不止一两次。
好几次他其实都想放弃了,最后还是咬着牙根没干。
但别的事,叶舟从来都是能不发言就不发言,别人拿主意就行,他也不喜欢和人起争执,不愿意参加任何有关输赢的比赛。
虽然他是因为懒,但久而久之也养成了习惯。
可自从来了这儿,成为了位面超市的老板以后,就只能他自己拿主意,自己做选择。
一步步走到今天,虽然还不至于说脱胎换骨,但叶舟转头想想,发现自己变化还是挺大的。
大约……算是好的变化吧。
叶舟又想到了邹鸣,想到邹鸣他就头疼。
既然想起来头疼,他索性不想了。
离开超市后,叶舟一转头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下的临时工,在这个距离叶舟也不太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不过靠看的也足够了,几个男人正在争吵。
争吵以外还伴随推搡。
两个女孩待在远处,并不敢靠近。
男人的争吵声越来越大,随着他们声音变大,叶舟站在门口也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为什么不是你滚?!”个子矮的男人大声嘶吼着,他脸红脖子粗,额头凸起青筋,手臂肌肉紧绷,似乎下一秒就要把拳头挥出去。
另一个更高大的金发男人也在吼:“为什么不是我?就凭这个!”
金发男人的拳头随着话音落下,狠狠地朝着矮个子挥了出去。
矮个子男人估计也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会动手,根本没有防备和躲闪,一拳就被打倒在地。
金发男人扑上去,坐在对方的腰上,钳制住对方不让起身,然后一拳拳得往下砸去。
叶舟:“……”
他叹了口气:“过去吧,动手的都辞退。”
好歹这也是个辞退的理由。
他们也不急,慢腾腾的往树下走,等他们走到的时候,这场“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矮个子把金发男也拉到了地上,两人像两只蚯蚓一样扭打在一起,都爬不起来。
叶舟看得都觉得辣眼睛。
冯玲连忙跑过去,她还没说话,站在旁边的其他男雇员立刻手忙脚乱的跑去拉架。
而在她到达之前,这群人就在旁边看热闹,似乎只想知道这场架究竟谁能打赢。
地上的两人在发现冯玲以后,也都停下了动作,踉跄着站了起来。
“是他先动的手。”金发男人刚站稳就迫不及待的朝冯玲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他想让我离开这儿。”
“你说谎!”矮个子眼睛发红,他朝前走了两步,被别的雇员拉住了。
冯玲却没有给他们分辨个是非出来,而是让到一边说:“老板来了,你们有什么要说的,现在可以说给老板听。”
这群人朝前方看去,这才终于发现了已经在前方站了有一会儿的叶舟和邹鸣。
“老板……”金发男朝叶舟跑过去。
他没怎么见过叶舟,除了他以外,临时工们都没有见叶舟的机会。
虽然都在超市里,可他们进不了休息室,每一次他们提出想进休息室的时候,正式员工们总是会拦住他们。
正式员工也不会和他们走得多近,哪怕他们不断的去打招呼,去讨好,正式雇员最多也只是跟他们说几句话,根本不会提起员工宿舍和别的东西。
而他们现在最想的就是转正,转正后住进员工宿舍里。
从小住在乡下的他们连两层楼的房子都没见过,更别说员工宿舍那样的“大楼房”。
偶尔他们下班之后从宿舍楼下经过,抬头就能看到在晾晒在阳台上的衣物。
透过“玻璃”,能看到里面的大床和沙发。
目所能及的一切都诱惑着他们。
既然不能偷拿东西,那留在这儿就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老板,真的不是我先动手。”金发男人指着那个矮个子说,“老板,是他说,他说现在超市的生意不好,挣不了钱,肯定会让我们走。”
“只要有人先走……”金发男人的声音渐渐变小,直到消失。
叶舟没想到他们的脑回路这么清奇——既然要裁员,不如我先把同事裁了,这样老板就不会裁员了,我就能留下了。
“呵……”叶舟扶额,忍不住笑出了声。
金发男人:“老板?”
叶舟:“你,还有那边那几个,你们几个现在就可以去凯丽那领这几天的工资,领完以后你们就可以走了,员工守则我记得你们来的第一天就让人给你念过,禁止打架斗殴。”
叶舟:“不用来找我多说,我不会改主意。”
“我留在这儿。”邹鸣看向叶舟,“等冯玲给他们结算完工资再回去。”
叶舟微微侧头,避开了邹鸣的视线,他颔首道:“嗯,早点解决。”
“你凭什么辞退我们!”金发男人忍不住了,他迈开步伐,伸手想去抓住叶舟的手腕,只是他刚刚伸出手,就被旁边的邹鸣抓住了肩膀,顺势摔到了地上。
金发男人想要爬起来,邹鸣却一脚踩在了他的肩膀上,让他不得不面朝上的看着邹鸣。
邹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声音平静地说:“你该庆幸你的手没碰到他。”
金发男人伸手去抓邹鸣的腿。
邹鸣微微用力,男人痛苦的惨叫道:“救命!松开!快松开!”
“给他们结算工资吧。”邹鸣没有看冯玲。
他转过头,看向了叶舟的背影。
他好像总是看着叶舟的背影。
总是。
第153章
眼前是车水马龙的街道,马车夫扬着马鞭,穿着长裙的夫人小姐们在身旁男士的搀扶下小心翼翼的踏过街边的小水池,带着帽子的小孩赤脚在街头跑动,偶尔冲撞行人,然后跑到小巷里清点自己的“战利品”。
阿普背着满满一袋子“货物”呆呆地站在原地。
从没有离开乡下的他第一次见识到了真正的大城镇。
不止阿普,跟阿普一起出来的小伙子们都傻了。
路过的人时不时也会看向他们,然后低声跟同伴嘲笑:“一群乡巴佬。”
“是马车!”阿普兴奋地转过头冲同伴们喊道。
同伴们也痴痴地望着不远处的马车。
马车停在路边,先下车的是戴着礼帽的年轻男人,他留着一撇很有美感的小胡子,下车后朝车厢内伸出手,很快,一直白皙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背上,穿着长裙的女人头戴面纱,一手拿着扇子迈下了马车。
“原来城里是这样的……”一群“乡巴佬”开了眼界,看什么都兴奋。
哪怕是地上的一坨鸟粪,似乎都比乡下的鸟粪要高贵点。
好在他们还记得自己是来干什么的,阿普左右看看,他把背后的包放到胸前——这还是超市里的雇员告诉他的,行走在外的时候可以把双肩背包挂在胸前,这样才不容易被偷。
阿普觉得双肩背包是个好东西,他以前只知道布包,单肩斜搭着,位子也靠下,真要是被人偷了也不知道,而且这个背包用料很好,厚实,普通的刀片轻易划不开。
就是因为考虑到了大城市的小偷多,阿普才咬咬牙买下了这个背包。
为了跑这一趟,家里都被他掏空了。
幸好有米拉有支持他,要不是米拉帮着他说话,他父母才不会同意他出来做生意。
在父母嘴里,大城市的人都是坏人,小偷和骗子。
可他如果不出来,靠种地什么时候能挣够起新房子的钱?
他和米拉现在住在他的房间里,只能放下一张床,柜子都放不下,晚上别说做点什么,翻个身床板都是吱呀呀响,以至于他现在虽然结了婚,但还是个童子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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