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Horatio是那时候同学叫我的名字,潇潇是熟悉的人叫我的名字,只有你叫我潇宝。我想让你叫我潇宝,因为这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你的。别人听到了,就会明白……我为你所有。”
就像现在一样,我内心暗暗地想:我乐于被你占有,乐于归你所属。
自从和好之后,男朋友收敛了许多,规规矩矩,之前的锁链笼子和疯狂的话语都像是一场梦。有时候会主动问我要不要出门玩,一个人待在家里会很闷,问的时候眼睛里都带着小心翼翼的期许,在得到我否定的答案后才会如释重负。
他以为我一直都不喜欢他的束缚,谨言慎行,把所有占有欲压进心海里,害怕拥有了自由的我会因为厌恶他一如既往的欲念而选择离开。他把门锁解开了,如果我想走,他留不住我,所以只能尽力打消我想走的念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都快变得不像我的男朋友了。
他装作有了我想要他有的安全感,怕我厌倦他的胡思乱想,可心里还是半分底气都无,像虚张声势的巨大气球,针轻轻一戳就“啪啦”一声破得彻底。
我的阿玺啊。
他看着那一页开心的字迹,沉默着。
过了好一会儿,环着我的人缩紧了手,像累极了一般把脑袋重重地搁在了我颈窝。喑哑的声音轻轻响起,好似蜻蜓点水后荡起的一圈又一圈的水波:“……你那时候真的很喜欢我。”
有淡淡的悔恨,又有着无奈的叹息。
我侧头在他的下巴亲了一口,“说这个的话,那个我倒是比不上现在的我。”
“而且已经不是喜欢了,”我想了想,这个词语能表示的程度不足以表达我对他之间的感情了。我双手捧住他的脸,认真道:“男朋友,来和最爱你的我接吻吧。”
我们接了一个绵长的、温柔的吻。
接吻的空隙我还幻想了一下我们刚谈恋爱的模样,虽然大学时候的我们谈得非常小学生,但还是很想看看那时候我们的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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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写的“四月,日光盛时风软云轻,偶有细雨点洒花前,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改自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 我说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
>
>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
>
> 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
>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
>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
>
> 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
(这首诗实在太美了1551)
第36章 旧朋友
虽然我见过我和男朋友大学时候的合照,也有日记本——这一本几乎可以改名叫做恋爱少男怀春日记的本子用来想象当时我们恋爱的场景,但这远远不够。
可能因为喜欢一个人会盘根究底地想要知道他的全部。会忍不住在所有社交平台中同时发起搜索,翻遍他在网上所有的足迹后仍不满足,还要顺藤摸瓜,跑到和他互动的人那块,翻箱倒柜般寻找喜欢的人存在的蛛丝马迹。
我好奇那时候的男朋友是怎么样的,我们所在的学校是怎么样的,一起熟识的同学是怎么样的,甚至是男朋友的成绩、老师的评语……我都想知道。
我开始在网络上寻找过去的图块,试图拼出我们过去的样子。
但我没和男朋友说这件事情,把它当做一个小秘密乐此不疲。有几次话涌入口中又停了下来,情侣之间或许还是需要一些隐瞒,他并不希望我对过去了解太多,如果和他说了,他来一场惊天动地的胡思乱想怎么办?
周末,我和男朋友约好了一起去看一个展览。出发前男朋友接到了公司电话,急匆匆赶去了公司,让我先在画展楼下的咖啡店等他。
暮春四月,时值花期。我望着窗外花丛隽永的绿夹杂着姹紫嫣红的艳丽色彩,想起家里花园早开的玫瑰。男朋友偏爱玫瑰,现在一眼望去,花园里深绿的叶殷红的花交相辉映,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阿姨每天都会摘几朵还带着露珠的玫瑰插在花瓶里,因此客厅总萦绕着一股似有似无的玫瑰香。
一个男人突兀地闯进了我的视线,他西装革履,一派成功人士的模样。成功人士久久站在花丛旁,一动不动地隔着玻璃打量着我,直到我注意到他的目光。
我茫然地和他对视,他确认了很久才笑着敲敲玻璃,嘴巴动了动。
潇、潇?
他说的是,潇潇?
我不知所以,男人弯唇一笑,指了指咖啡店门口。我随着他的动作傻傻地点了点头,下一秒他就快步走进了咖啡店,一脸惊喜的站在我面前:“潇潇,好久不见!”
“呃……”我尴尬地笑了笑,心里百转千回:
是以前的同学吗?男朋友知道吗?
叫我潇潇欸。日记本里面说过朋友都叫我潇潇……看起来我们关系好像还很熟稔?
是朋友的话……我第一次遇见了以前的朋友!
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欸……
我琢磨着要不要和他说我不记得你了,但和朋友这么说的话也太尴尬了吧。直接说我失忆了?……哇,好狗血,这么一听就像我在骗人一样。算了算了,履行成年人的社交法则,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默默地把桌上的咖啡往自己这边推了推,附和道:“是好巧啊,坐坐吧。”
他迫不及待地坐下,兴奋地道:“天,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遇见你。你一毕业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两年来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这群人可想知道你怎么样了。”
看来是大学的朋友。
这位朋友好像并不需要我的回复,一个人可以流畅地说完全程。他说了一堆我不认识的人名之后,问:“毕业之后去哪高就了呀?”
我诚实道:“一直家里待着。”
男人愣了一下,“不会吧?你以前那么优秀都找不到工作吗?”
“呃……倒也不是。”
他顿了顿,一拍自己脑袋,“哎呀,不好意思,我都忘了你家环境了。如果可以当个小少爷,谁不当呢对吧。真是令人羡慕啊,不像我这种上班族,一个月要为了那十几万鞠躬尽瘁,唉。”
他摇了摇头,语带抱怨:“我在A公司当个主管,虽然职位也不是很大,但管理几十个人还是好累。”
我肃然起敬:“毕业两年就在A公司做主管,很厉害的啦。”
A公司是一间名气斐然的日化公司,专攻高端市场。
“倒也没有,如果有人养,谁还想去打工呢,还是你好啊哈哈哈。不过打打工也蛮好的,不用怕坐吃山空,毕竟家里的钱也不是源源不断的嘛。”
……听起来有点不舒服,可能是他说话特色吧。
“倒也不是靠家里,只是男朋友钱赚的比较多。”
他惊讶地一挑眉:“男朋友?”
我点点头。
“哇。”他感叹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眼光好啊,都可以找到这么有钱的男朋友。”
……不是,他的语气好像一直都不太对?
我喝了一口咖啡,“有吗?”
“不是吗,我以前还觉得Ramses是你看走眼了,没想到他后面一下子就成了亓官家的继承人……啊!”他微微瞪大眼睛,有些慌乱的模样:“对不起,我是不是不该提起他。”
我蹙了蹙眉,疑惑道:“为什么不提他?”
他仔细观察了下我的表情,放下心来,抱歉地笑道:“你们那时候分手不是闹很大嘛,现在他又和以前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嗐,不过也是,已经过了两年了,你现在也有了新的男朋友。”
“嗯……”我有些尴尬地笑了一声,“我男朋友就是他啦。”
他拿起咖啡的手一抖,里头的咖啡洒了一些出来,一部分沾湿了桌布,一部分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滴,而他恍如未觉,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你们复合了?”
我递了一张纸巾过去:“嗯。”
他接过,机械地擦着手指上的液体,直到皮肤泛了红也不停止。欲言又止了好几回,再说话时,脸上依旧挂着笑,只是怎么看都有些虚假:“你真厉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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