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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有喜[种田](182)

作者:观君子 时间:2026-02-02 10:42:41 标签:生子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甜文 日常

  他看重自家夫郎,自然,杏叶也能做他的主。

  杏叶心里慌了一瞬,但心弦绷紧,立马拿出了从程金容身上学那当家人的气势。

  他手随意搭在膝上,忍着忐忑,扫了一圈神色各异的人。

  程仲拍了拍杏叶的手,对其他人道:“附近不止我一个猎户,少我一个也没什么。”

  他想让自家夫郎随心,若他同意他就去,若他不同意,他就将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在家安心陪着夫郎。

  程仲都做好准备杏叶点头或摇头了,他夫郎却开口问:

  “要说找,这么大的山怎么找?找几日?这几日口粮又怎么算?要是找得到还好,找不到呢?总不能叫我家相公住在山上。”

  “我家后山李子得摘去卖了,就那么点时日耽搁不得。后头还得收玉米,收稻子,哪个不用他。”

  真当进山就是随便进的,里面那么危险,石猎户才都被熊追了。

  程仲扬眉,看杏叶认真的侧脸。

  要不是顾忌着场合,早抱着夫郎亲了又亲。

  这与平时在自己面前的杏叶很是不同,不羞不怯,思绪清晰,严肃稳重,颇有当家夫郎的派头。

  里正看了看老爷子。

  冯善宗移开眼。

  没看最近又快农忙起来,偏偏出这档子事儿。叫冯善宗说,管他娘的屁!死了也是活该!

  上次闹狼,他家族里人还被狼咬断了腿,这事儿他还没算账呢。

  世代生活在黑雾山山脚的村人哪个不知道山中危险,哪个不晓得敬山畏山,就他姓王的惹事儿!

  反正他是不想管。

  里正心里暗骂一声,不知叹了第几次气了。他道:“杏叶说得对,不能稀里糊涂就将人往山上塞。”

  上山一两个汉子还不成,得十几个。

  耽搁的事儿多,吃的口粮也得给足了。

  里正看向文氏。

  文氏心里又将于桃骂了骂,只好咬咬牙道:“口粮我家出。”

  里正点头,还算识相。

  “这样,暂定三日,叫多些汉子先仔细搜罗。三日后若找不到,人只能少些,最多十日,十日找不到……”里正又盯着文氏。

  文氏:“那便不找了。”

  杏叶皱眉,“十日太长。”

  程仲肩膀抵着自家夫郎,垂眸看着他握成拳的手,忍不住趁人不注意,轻轻勾了下他手指。

  细嫩,纤长,被捏得有些红了。跟藕尖似的,真漂亮。

  程仲:“照我家夫郎所说,后山的李子要不了十日就得摘。我要是上山了,后头李子怎么办?”

  里正:“要是你来不及,我叫人帮你摘。”

  不仅摘费事儿,卖也麻烦呢。

  可总归是要去的,人命关天。

  只去之前什么都得安排妥当,后续便是程仲跟里正几个商量。冯氏也得出人,所以这个还是要冯善宗来安排。

  不一会儿人选好,文氏回去准备口粮,其余人明日一早上山。

  他们村去的一共十六人,其他村里正就没打算安排。

  因为包口粮这事儿,文氏还真吃不消。

  她家只她一个妇人操持,有点粮食就省吃俭用,给村里这些汉子已经是极限。于桃倒应该有银子,但他拿不拿出来就是他们于家人自个儿商量了。

  反正山外围昨儿个几个村的人已经找遍了,深山只有猎户带着他们才敢去,其他人去了也无用。

  里正还叫上了另一个猎户,两人一人带一半的人,分两条路线上山找。

  程家。

  杏叶回来就往灶房里钻。

  程仲看哥儿走得缓慢,索性将人一抱。

  杏叶坐在他手臂上,不适地动了动。青天白日的,见汉子不放他下来,杏叶轻轻踢了一下他。

  程仲握住哥儿脚腕,指腹压着,忍不住细细地磨。

  夫郎与自个儿不同,衣裳底下没有哪处的皮肉不细腻。踝骨处也生得秀气,轻轻一揉就泛起薄薄的红。

  “夫郎歇会儿,我去做饭。”

  杏叶躲不开,索性靠着他,手摸着汉子下巴那一晚上又冒出些的胡子,有些闷闷不乐。

  “回来胡子都没来得及刮呢,又得上山了。”

  进了山轻易不会下来,深山路远,来回都麻烦。

  程仲额头抵着他,也笑不出来了。

  他眼色发沉。

  那人死了就罢了,要是活着,定叫他尝尝拳头的滋味儿。

  不过夫夫俩再怎么不舍,第二天一早,程仲依旧出发了。

  杏叶赶着早给他蒸了些馒头包子。夏日不禁放,但汉子自回来这一日也没来得及做好吃的,只能用这个先解解馋。

  程仲催促着杏叶回去补觉,就带着七个汉子进山。

  靠他们县城这片山绵延数里,另一队自东向西,从县城那边找过来。他们则自西向东,往县那边找去。

  进山到歇脚的木屋都要许久,程仲让汉子们在木屋修整,吃过午饭,随后就带上些吃的喝的出发。

  深山里树林阴翳,一入山中,仿佛从白日进入黑夜。

  程仲后头七个汉子越走越觉阴冷,那树影幢幢,总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其中飘过。

  再看着前头如履平地,没半分畏惧的程仲,就算以前对他颇有微词,但现在也有些佩服。

  这猎户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可这么大的山,找人岂是好找的。

  一路上蛇从脚背上蹿过,几个汉子虽都是选的胆大的,也不免后背发麻。

  再看那脑袋大的老虎爪印,石缝藏着的胳膊粗的蛇蜕,到处跑的大蜘蛛,蝎子,蜈蚣……还有跟在身后的狼。

  汉子们两股战战,只恨当时为什么要上来。

  可来都来了,这会儿说回去太孬。他们就这样忍着,由程仲带着路,在山里找了整整三日。

  山洞中,众人生起了火。

  七个壮汉此刻衣服破碎,头发凌乱,两眼藏着惊惧,跟路边乞丐没什么区别。

  “娘的!老子不找了!”一汉子将手上的席子往地上一扔,直接躺下去。

  “谁想找?”

  他们都不是猎户,整整三日在山中跟野人似的,喝溪水,吃干饼子,还时不时受个惊吓。

  睡觉的时候那狼嚎就感觉在身边!他们从没觉得离这些吃人的东西这么近。

  就刚刚,他们还见着一个。

  这会儿程仲出去了,几个汉子抱怨的抱怨,劝慰的劝慰,一时乱作一团。

  程仲在林子里走了会儿,见小狼从树丛里出来。

  这是以前家里养的那只。

  小狼已经长成大郎,背毛发灰,眼睛幽绿,就是洞里那些人说的跟着他们的那只。

  程仲看着它道:“别跟着了,回族群去。我不会叫他们去打扰你们。”

  小狼很有灵性,闻言只停在原地,轻微晃动尾巴。

  程仲看虎头从灌丛里钻出来,小狼立即扑上去,两个身子贴着身子,又跑进林中。

  小狼是来找虎头玩儿的。

  后头,上山来的汉子熬过里正说的那三日,又待了两日,连干粮都没了。

  实在难过,便陆陆续续走了。

  程仲叫虎头带着他们下山。

  入了夜,星空与林中的萤火相映,明日又是一个大晴天。

  程仲点了下落在衣服上的萤火虫,见它闪着微光徐徐飞走,有些失神。

  夫郎该是喜欢这个。

  这会儿,程仲身边就只剩下一个冯石头。

  他们找到了一处破旧的木屋安顿。

  冯石头掏着火堆里的土豆,掰开了看着熟了,挑了几个递给程仲。

  程仲将手上烤熟的鱼分了他一条,道:“他们都走了,你不打算走?”

  冯石头没心没肺笑道:“我走了,你一个人没个伴儿。反正你在我又不怕,就当见识见识了。”

  程仲忽的一声:“怕是悬了。”

  冯石头笑容一顿,“万一那边找到了呢?”

  程仲:“有那么好找就成了。”

  程仲倒无所谓,反正找够了十日已经是仁至义尽。他现在愁的是家里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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