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你在意的是你心里的那座坟墓。”阿尔巴利诺继续问。
赫斯塔尔啧了一声:“这又是什么充满隐喻意味的对话吗?”
“不,这完全是字面意思的:我感知到这里有一座坟墓……一座连月亮也厌恶的坟地,里面的长蛆爬呀爬就像悔恨。”阿尔巴利诺笑了一下,那种笑意像是冰冷的刀子一样迅疾地从他的嘴角掠过。然后他伸出手去,指尖稳稳地栖在赫斯塔尔的胸口,指尖能从那些布料下面摸到鲜活的心跳,那器官一下一下地把鲜血泵向四肢各处,有一条红色的河流在这身躯之中流淌。“我在比利遇害的那个晚上发现了它的存在,我猜你在那里埋葬了一个小孩:一个面对凌驾于他之上的、无法抵抗的力量无能为力的小孩。”
“你发现了它的存在。”赫斯塔尔讥诮地重复了一遍,眼睛如火一般亮,“真有趣,我以为你是那种立刻把你的发现昭告天下的类型。”
“为什么要那样的呢?如果我不开口,它和你的美就是独属于我一个人的。”阿尔巴利诺平和地回答,油一般顺滑地吐出那种面对淑女都太夸张的甜言蜜语。“你明白这对艺术家来说是多大的吸引力,对吧?”
“非常富有诗意,有些令人毛骨悚然了。”赫斯塔尔冷笑了一声,虽然他真正想说的很可能是“令人厌烦的戏剧性”之类的。
“这是园丁给你的忠告,吾爱。”阿尔巴利诺继续用那种轻飘飘的声音说着,他意有所指地眨眨眼,显得轻快而又愉悦,“既然那座坟墓永远都在,那么不如拿它埋葬更多死人。令你感到厌恶的那个家伙——或者那群家伙,这并不重要——找到他们、杀死他们,埋葬他们。”
他意味深长地顿了顿,那只手依然覆在原处,而他自己则向前消弭了那两步的距离,亲了亲赫斯塔尔的唇角。
赫斯塔尔并没有动,也没有躲,只是从嘴唇之间吹出了一声风一样轻的叹息。
“然后,当初你埋葬在坟茔中的那个孩童就不会感到孤独。”
注:
[1]“形式已消失,只留下依稀的梦”:
出自波德莱尔的《腐尸》。
[2]“我是一座连月亮也厌恶的坟地,里面的长蛆爬呀爬就像悔恨”:
波德莱尔的《忧郁之二》。
第69章 血泉 03
维斯特兰是个降水非常多的城市,连三月份也时不时会下一场不讨人喜欢的小雨。气温将将上升到可堪忍受的程度,但是下雨的夜晚依然又湿又冷。
莫里森缩在门廊的入口出,哆哆嗦嗦地试图用冻得僵硬的手指给自己点起一根烟。这扇门开在路灯灯光也照不到的巷口,巷口正对着一条河,河水远远地飘散出一股潮湿的腥气;而巷子里弥漫着垃圾的酸腐气息,矮墙最靠里的角落之中有流浪汉驻扎——这样的巷子在旧城区很常见,这些街区被日益迅速的经济发展远远抛在身后,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从灯光璀璨的城市动物身上撕下格外黑暗的一块。
这些街道以房租便宜、街巷错综复杂、监控设备老旧著称,因此逐渐成为了城市的不法事业的最好巢穴。地皮被各种鱼龙混杂的黑帮割裂成很多块,不是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居民甚至不能说清楚其中复杂的利益关系。
也正是因为它们被黑帮瓜分得如此干净彻底,街道的治安甚至比有些地方还好——每一条街都被不同的帮派关照着,其他帮派的人一般不会轻易踏上对方的地盘,只要不是两个敌对帮派的势力交界处,连拦路抢劫和小偷小摸甚至都十分克制,一般的黑帮头目不会允许小喽啰在自己的地盘上随意闹事,这对被他们罩着的生意也没什么好处。
莫里森就是生活在黑帮庇护下的一个皮条客,在维斯特兰嫖娼和卖淫都违法,但是他大可不必为此担忧——他每个月会交给本地黑帮一沓富兰克林,他们确保了当地警方不会随时踹门进屋检查。人人都能被买通,尤其是维斯特兰的黑帮和维斯特兰的警察。
——当然,也包括莫里森本人。
当他一边抖一边把一支烟点燃、刚刚咬紧嘴里的时候,一个人从雨幕中走了出来。那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连帽夹克,帽子被一路拉到眉弓,还带着围巾,实在是看不太清脸。当那个人在莫里森面前站定,他头顶上悬着的那只黄色灯泡的光落在对方身上的时候,只在他的帽檐和眉弓上落下了深深的影子。
“嗨,”那个人笑眯眯的开口,用了最不合适的“谈论天气”开头,“这天真是冷得要死,是吧?”
这招在大学校园里搭讪小姑娘都算过时,更不要说在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巷子里对着皮条客开口。莫里森警惕地盯着对方,问道:“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聊聊天,这样糟糕的夜晚,最适合有个人来慰藉无聊的心灵,对不对。”对方耸耸肩膀,站没站像地靠在他身边的门廊上,躲过了铺天盖地的雨丝,惬意地叹了一口气,“你的姑娘们现在正在屋里干那种慰藉心灵的活儿,我相信你也不希望一会就有警察冲进去打断她们崇高的工作吧?”
莫里森紧盯着对方,不知道怎么的感觉自己受到了背叛,他压着嗓子开口:“你也是来收保护费的?我前天才付了五百美元给乌鸦帮,你——”
“嘘,”那个男人摇了摇手指,打断了他的话,“这事跟乌鸦帮没有什么关系,我也无意现在就去招惹那些地头蛇——听着,我有个提议可以让咱们都省点事:上个月的二十五号到二十七号之间,有个人开车停在那边的路口上……”
他伸出手往前方微微一点,莫里森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正好能看见那条在夜色中呈现出黑色的长河。与这个阴暗的巷口不同,河边的那条车道边上灯光还算的上充足,此时夜色已深,那条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是被夜灯染上了一层无瑕的橙黄色。
“然后把一具尸体扔进了河里,河堤到水面的落差那么大,我猜肯定发出了好大的响声。”那个男人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你每晚都呆在这里监督你的那些姑娘们的工作,你肯定看见了,是吧?”
莫里森死盯着对方,嘶嘶地说道:“你是条子的人?!”
莫里森白天不在这附近呆,前几天有个晚上回来的时候才从他手下的一个姑娘口中听说了白天发生的事情:那天早晨这附近来了不少警察,好像是调查一个在河道里抛尸的案件的。
他们通过监控确定凶手是在巷子外面的那条路上抛的尸,但是苦于旧城区摄像头质量实在太差——前两年上任的市长搞了个为城市更换高清监控摄像头的提议作为争取连任的噱头,但是他只来得及更换了主城区的摄像头,然后就被查出贪污受贿,随着他下台,这个提议就不了了之——警方根本没法确认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甚至连曾经停在路上的那辆车的颜色和型号都辨认不清楚。
因此,那些警察试图在这附近寻找证人,但是惨遭失败,没人晚上闲着没事干眺望河水,而莫里森又因为白天不在而完全不知情。话又说回来,也不会有人背负着可能冒犯乌鸦帮的压力去跟警方多嘴“有个皮条客可能是目击证人”,这事情当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现在,莫里森惊疑不定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这个不速之客有可能是个警察吗?如果是的话,他很可能是个黑警,因为如果不跟乌鸦帮关系亲近,警方应该不知道这里有这么一个小小的皮条客。
但如果对方是个警察的话,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黑警肯定不可能一心一意只为了追寻什么被抛尸的倒霉人的真相,那么他就只有可能是为了钱来的了,威胁说“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告诉警方有你这么一个证人”?很有可能,因为那样的话他的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莫里森脑子迅速地转了好几圈,开口的时候说的是:“你想要多少钱?”
“……什么?”对方看上去好像着实愣了一下,这个人顿了顿,然后真心实意地笑了起来,“不,我真的不是为了钱来的。我的目的很简单:把你那天晚上看见了什么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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