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让人拒绝。
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
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还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书灵这人吧,挺要面儿的,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 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 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
宋书灵端着呢。
要在阮榛面前,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这些,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
天天儿地孔雀开屏,支棱习惯了。
挺好的。
因为对于阮榛而言,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恼。
现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
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和宋家二哥结盟,打遍天下无敌手。
回来后,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去图书馆看书。
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就离开书桌,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
原因无他,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
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
宋书灵也是好意,他俩晚上一折腾,早上醒来的时候床上不一定啥样,哪儿能让孩子看见啊,万一留点什么心理阴影呢。
小鸟不懂,小鸟就觉得他俩烦。
都在屋里了,说话还要小小声,肩膀挨着,脸颊蹭着,有时候宋书灵说了句什么,阮榛就无语地摇头,说您这是想让我死。
他偶尔会用“您”来称呼宋书灵。
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
“哪儿会呢,”
他从后面抱着阮榛,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形似无赖:“说不定会很有意思……要试一下吗?”
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果断决绝。
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丢人。
没办法,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并且最可怕的是,宋书灵不仅体力好,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
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书灵太有耐心的话,受不了的还是阮榛。
阮榛就骂他是狗。
宋书灵还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这方面挺喜欢换花样,有什么新鲜点的玩意都拿回来,悄咪咪地与阮榛进行研究分享,然后身体力行地实践。
唯一好的习惯就是,留的那些痕迹外人都看不到。
因为全都是在隐秘的地方,乳.尖,腰侧,大腿根儿这类的位置。
连高领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时候,这俩都特人模狗样,一个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另一个卫衣牛仔裤朝气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图书馆这类的地方,规矩,禁欲,眉宇间都是严谨的气息。
谁曾想晚上回去,门一关,俩人能整那么多新鲜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为自己接受不了这些,后来发现,关键点在于对象是谁,如果是宋书灵的话,他就能闭着眼睛,毫无保留地给最脆弱的脖颈交给对方。
宋书灵就低着头,轻轻地咬他的喉结。
似乎是太喜欢了,喜欢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亲也亲不够,就咬一咬。
夏天的时候,张老头基本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带着黄狗,宋书灵开车,一行人再次去往坝底,于潺潺的溪水边,一块儿捡拾石头,翻找下面藏着的田螺。
带回去后由黄洋村长掌勺,铁锅爆炒,味道特好。
图书馆已经开始打地基,道路规划急不得,走的时候村长媳妇拎着一兜子葡萄出来,说你们路上吃。
阮榛坐在副驾驶上,扭脸冲宋书灵笑。
“你第一次来坝底,走的时候我给你塞了俩苹果,还记得吗?”
“记得,”宋书灵转动方向盘,眉眼温和,“路上没舍得吃,回家后搁在卧室,闻了好久的味儿。”
得亏路途遥远,张老头已经在后座睡着了,黄狗也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下自己的耳朵,就又埋下头去,装没听见。
宋书灵低声笑了会,趁着红绿灯的半分钟,牵了下阮榛的手。
“别闹,”
阮榛也在笑:“回家再说。”
他们已经在那个共同的家里生活了,曾经的工作狂身上有了烟火味儿,无意义的聚餐酒宴能推就推,还特不要脸地扭脸看向别人,说家里有人在等。
又问,难道你们家里没有老婆吗?
宋书灵这个年龄,身边朋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收心结婚了,可也没见着有谁像他这么显摆,可再怎么显摆,他也给阮榛捂得严实,没往外带出来过。
原因无他,阮榛不想。
他在这方面还是挺低调的,再加上之前牵扯的事件,虽然宋书灵已经处理完毕,也不会有人胆敢说什么闲话,但他依然不想招摇。
几个成年的少爷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入狱的破产的,一个不落全部被收拾过。
九月他即将入学,原本阮榛打算住校,不行的话在外面的青年公寓租个单间也成,但宋书灵不乐意,软硬兼施地给阮榛磨得松了口,于是在不远处买了个小平层,成了俩人未来三年的住所。
哦,不是俩,还有只鹦鹉。
没办法,晚上不搂着阮榛,宋书灵睡不着觉。
越活越倒退。
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要缠着人家给自己打领带。
下班回来,阮榛往往也刚到家,一块儿在厨房里做点小菜,偶尔开瓶红酒,或者干脆出去吃,宋书灵骑着摩托载阮榛,风驰电掣地穿梭于夜的寂静,再远的店也没关系,哪怕扑了个空,俩人也能哈哈笑着一块儿离开,在回去的路上买一餐小吃。
到了家,洗完澡出来后,一个坐在沙发上看书,另一个打开电脑处理工作,过了会,有人就不看电脑了,也窝在沙发上跟人挤着一起看书,再过会儿,就滚到了一起。
小鸟就站在秋千架上晃悠,习惯了,懒得搭理他俩。
也不是每天都做,但一定是要亲的。
一般周末的时候,会更加的放肆一点。
阮榛总是最快受不了的那一个,他本来就懒,锻炼的频率和强度没法儿和人家比,所以老老实实地趴在床上装死,宋书灵就去吻他的后颈。
到了最后,疲累得手指都抬不起来。
第二天往往能睡个好觉,一块儿赖床,都不想起来。
想就这样抱着,在爱人的身边酣眠。
毕竟冬日的阳光温暖。
这天下了雪,俩人昨晚在楼下堆了个小雪人,阮榛回来的时候,脸蛋和手都是红的,泡澡的时候几乎睡着,宋书灵和张老头打电话聊天,听对方讲以前的雪很干净,用陶罐储存起来,等到夏天了泡茶喝,能去体内的火气。
“我有点困,”
阮榛打着呵欠出来,脑袋上顶着个毛巾:“今晚早点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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