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就叹了口气,脸上全是愁出来的皱纹。
“后来大了点就好很多,我问他,他说自个儿不怕了,要吃多多的饭,长高高的,就像那个帮助他的大哥哥一样,当个善良的人……老师,这句您别给他讲啊,孩子脸皮薄!”
这种年龄的人,对于孩子的老师,有种天然的尊敬和信任,根本不用套话,什么都往外说。
宋书灵笑了笑,没接茬。
他记得阮榛手腕上的红绳,串了个刻成篮子形状的小桃核。
他带着怀疑来,不留痕迹地套话,冷冰冰地观察这个家庭,得到的是温热的茶,黄狗的亲昵,以及那仿佛涉足阮榛人生的印迹。
调查的东西都没错。
阮榛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并没有如自己猜测的那般,和生意场上恩怨的对家有所牵扯。
像是那天坦然地褪下自己的衣衫。
生来赤.裸。
他人的眼光又有何畏?
真正值得羞愧的,不是阮榛,是隔着镜子看他的人。
宋书灵的目光从车内镜上移开,那双深棕色的瞳仁里没什么起伏,平静地转动方向盘。
他没有回家,而是开着车转悠了一圈。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宋书灵才忙完了手头的事,把一个装了文件的牛皮袋放在副驾驶上,开车去往宋家。
他和别人有个不太一样的地方,宋书灵喜欢自己开车。
沉迷于这种掌控感。
无论是搏击格斗,还是操作机械,乃至驾驶飞机游艇,宋书灵都会得以心灵上的全然满足。
家里的人,似乎都和他不太亲近。
因为他没软肋,宋三爷骨子里是钢筋铁骨,外表再怎么文质彬彬,风度翩翩,也是一把温柔的杀人刀。
有个小辈姑娘,年龄不大,很受宠,不知在哪儿看了堆乱七八糟的小说,开玩笑说叔,您好A啊!
又说:“但为什么您还单着呢,难道三十了,腺体还没成熟呀?”
宋书灵不太明白,只当孩子胡言。
但这会儿,他莫名想起这句话,可能是因为看到了路边栽种的石榴树,花开得又红又艳,在夜色中也漂亮得灼眼,等到秋天,石榴熟了,定会饱满而甜。
原本是准备,和阮榛吃个晚饭,再一同回来见侄子。
感觉对方似乎爱甜口,正巧有个朋友开了家餐厅,是带甜头的杭帮菜,不知道西红柿炒鸡蛋,有没有在里面加糖。
他总觉得自己欠阮榛这道菜。
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车辆驶入如茵的草坪,绿意逐渐后退,露出枝繁叶茂中的一个喷泉,管家没在门口站着,只有开门的保镖相迎。
他不打算把车开进去。
没提前跟家里交代,宋书灵单手插兜,西装外套随意地挎在肘部,准备走走。
没两步就驻了足。
不远处的宋家别墅,正于二楼冒出滚滚黑烟。
他三两步跑了起来,一把扯住旁边面熟的花农:“怎么回事?”
“啊,三爷?”
夜幕低垂,周围花卉又多,对方没注意宋书灵的出现,被吓了一大跳:“大少爷屋里着火了,不过不碍事,您放心!已经扑灭了!”
看起来,的确没什么明火,宋书灵略微放心:“人有事没?”
对方迟疑了下:“听、听说,小夫人当时正在屋里,不知道有没有跑出来。”
宋书灵一愣,不自觉地松开了手。
“是大少爷说的!”
花农连忙补充道:“我们也没敢进去,火势不大,肯定没什么——”
但他只能看见宋书灵的背影。
跑得急,常年锻炼的人居然都开始喘,宋书灵大步地跨上台阶,正好看见宋春风站在门口,拿着手机吆喝着什么,周围站着好几个壮硕的保镖,都规规矩矩地垂手而立。
“对,医院那边交代好……你办事我放心!”
宋春风乐呵呵地讲着话,余光忽然瞥到个熟悉的身影,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把攥住领口。
“人呢?”
宋书灵几乎给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我问你,里面的人呢?”
“啪嗒”一声。
宋春风手一抖,手机直直地摔在地上,滚下台阶,屏幕应声而碎。
“三叔……”
他艰难地吞咽了下:“您、您先听我说……”
而与此同时,屏幕成了蜘蛛网的手机居然还在通话,陌生的男声清晰地传来。
“大少爷,时间差不多了吧,这会儿人应该都没气了!”
宋春风憋得脸都涨红了:“您听我解释……”
话没讲完,宋书灵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转身就往楼上跑。
来得及。
宋春风被打懵了,好一会儿才能扭过脸,一摸,下巴上全是淌下来的鼻血。
为了不泄露风声,佣人都被他找借口支开了,这会儿宋家,只有自己的保镖。
都规规矩矩地站着,一动不动。
自己培养的好狗,指哪儿打哪儿,也绝不多嘴多问,看到他被打得这样口鼻流血,没有吩咐,连头都不抬。
宋春风抬起胳膊,擦了擦自己的血。
三叔的手太狠了,哪怕没用全力,他此刻的耳朵也在嗡嗡作响。
血一直往下淌,怎么也擦不完似的。
他突然想起,每次自己在车上和人亲热,有时也、会遇见点性子烈的,又踢又咬,这种时候,宋春风往往就更加兴奋,也乐意陪着玩下去,甚至挡板都不放下来。
有新来的保镖扭头,迟疑着要不要出手。
宋春风一个烟灰缸砸过去:“别他妈坏老子的好事!”
很好,这的确是他想要的效果。
他一步步下了台阶,捡起地上碎屏的手机,血已经濡湿胸襟,还在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对面还没挂,似乎意识到了事端,只有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他僵硬地笑了一下:“喂?”
世界在他面前扭曲了起来。
凭什么——
再怎么是长辈,他可是宋家的大少爷,也是名义上的接班人……不,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掌权者了!
宋书灵再怎么厉害,到现在也没个后代,那他挣来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着自己?
凭什么要胳膊肘往外拐?
其实宋春风的想法很简单,这小歌手无父无母的,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亲人记挂,天天辛苦地跟狗撵似的去走穴唱歌,能挣多少钱啊,这辈子多没劲啊!
正好,和阮榛长得有些像。
意外在某种程度上,和机遇有什么区别呢,阮榛敢把排泄物砸他脸上,凭什么不报复回来?
要是这个小歌手死在火场里,不就正好偷梁换柱,说是小夫人意外身亡。
长得像,操作一下,自然能瞒天过海。
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抹杀掉阮榛的存在。
宋春风都想好了,他房子那有个地下室,正好给阮榛锁在里面,自己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从今以后,世间再没一个阮榛,敢和自己叫嚣——
要剥夺对方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而这个小歌手,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打点,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在意的一只蝼蚁。
能以“小夫人”的身份,埋在宋书灵安排的高档墓穴里,算他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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