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床上躺着的宋秋光,一下子坐了起来,眼睛瞪得很大。
“小、小……”
“闭嘴。”
鬼魅般的身影停留在自己面前,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别这样叫我。”
宋秋光立马安静了下来。
手好痛。
好害怕。
以及……
他好想睡觉。
在医院的时候压根就没休息好,虽说是特级病房,还有小情人特意来照料自己,但他就是死活咽不下这口气,怎么能在三叔家里,被自己的小妈扎穿了手呢,说出去都嫌丢人,别的世家少爷们,都不知道该怎么看自己呢!
气得他抬起脚,踢了那个小情人好几下。
“少、少爷……”
对方是他今年刚看上的一个美院学生,贫寒小白花那种类型,好容易威逼利诱地给搞到手,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尤其是看这样唯唯诺诺的样子,更是令宋秋光气不打一处来。
“滚出去!”
他甚至抓起旁边的烟灰缸,使劲往外面砸:“没用的东西,老子养你不如养条狗!”
“砰”的一声。
烟灰缸在门框上砸了个粉碎,落下一地的玻璃渣。
小情人吓得脸色苍白。
这会儿,宋秋光才稍微满意,涌现恶作剧的心态:“你跪下,我就原谅你。”
“少爷,这里没法儿跪啊……”
门一关起来,他知道宋秋光的癖好比较变态,就喜欢锁着他,让人跪在冰凉的瓷砖上弄,每次都把膝盖磕到通红破皮,越是这样,对方就越是兴奋,最后塞给他的钱也更多。
可是这满地的玻璃渣——
“”我让你跪你就跪,给衣服脱了,背过去!”
宋秋光已经输完液了,这会儿就是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见识不对早都趁机开溜了,偌大的病房里只有微风鼓起的窗帘,在一下下地晃动。
“还敢不听我的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骂骂咧咧地朝外走:“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看你是活腻歪了不成……”
直到这时,宋秋光都以为这是个平凡的午后。
和他无数次的欺凌一样,算不得什么大事。
还能拍几张情人哭啼啼的照片,发到圈子里炫耀,听人恭维自己说,宋家三少爷就是厉害!
大哥和弟弟们,也一定会对自己另眼相待,夸他花样多,玩的胆子大。
但是宋秋光没想到,跪在玻璃渣上的那个人,居然是自己。
他额头全是冷汗,双眼遍布红血丝,畏惧地低着头,不敢看前面的男人。
因为就在他拽着小情人,逼迫对方跪下去的刹那,腿弯儿被人猛地一踹,直接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
宋秋光疼得惨叫一声,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就噤了声。
他的三叔,宋书灵站在面前。
沉默地注视着自己。
周围的空气恍若冰封,宋秋光顾不得膝盖上的疼痛,也没心思再搭理那吓得哆嗦的小情人,颤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叔……”
“我让你站起来了吗?”
宋书灵冷冷地看着他,目光幽深。
“叔,三叔……”宋秋光煞白着脸,“我错了。”
蜿蜒的血已经蔓延开,混合着晶莹的玻璃渣,居然折射出剔透的梦幻色彩。
宋书灵的视线落在他的手背上,上面缠着厚厚的纱布,指头都在微微颤抖。
他想起阮榛把剪刀扎下去时,很甜的笑声。
从监听设备里传来,带着微弱的电流。
“不乖。”
以及落在自己耳畔,小羽毛吹拂似的柔和呢喃。
“三爷,合作愉快。”
第14章
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没犯过愁。
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哪怕中间被吵醒,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回去后,也能续上刚刚的觉。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受了什么委屈,要么当场报复回来,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准备之后慢慢使坏,所以往被窝里一钻,就像只树懒,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
倒头就睡。
他不认床,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却并不会琴,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又腿脚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
很用心,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得雅致极了。
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只觉得是风流韵事。
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此后,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还都不是一个妈,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都要竖一个大拇指。
夸他念旧情,专一。
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不都没给名分嘛。
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不给家族增添子嗣,像个什么话!
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世间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门前川流不息,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
每日都有佣人打扫,屋里很干净,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送来微风的柔和,由于人迹罕至,反而令人心里安宁。
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
还搭着那个昂贵的,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
暖和柔软,很舒服。
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阮榛翻了个身,睡得那叫一个舒坦。
这事很简单。
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那身为长辈,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像是什么话?
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那只鞋子里,则藏了窃听器。
阮榛一早就发现了。
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
没办法,阮榛记忆里,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
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问爷爷的情况。
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就是无底洞……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还照顾那只老狗呢。
握着话筒的手,微不可见地颤抖着。
阮榛别无选择。
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是假的。
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每日的住院费用,爷爷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给他禁锢,令其无从挣扎。
后来阮榛想过,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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