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要比他们都大几岁的样子。
“肯定不是,”同伴酸溜溜地回答:“这也太装比了,哪儿有打篮球还穿衬衫的?”
没错,昔日的少年已经长成大人的模样,可能是刚下班的缘故,身上还穿着挺括的白衬衫,和学校的体育老师们一同打球,夏季的夜晚容易出汗,半湿的衬衫紧紧贴着身体,显示出漂亮的线条。
带来围观的尖叫。
那天晚上,阮榛头一遭做了大人的梦。
他以前发育慢,个头矮,也不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张老头每天逼着他和黄狗喝牛奶,但懒惰的孩子就是不着急,直到了十六岁的时候,才懵懵懂懂的,有了旖旎的心思。
梦见了被人抱在怀里。
体温很烫,又很舒服。
阮榛最怕冷了。
他满足地往里面钻了钻,不安分的手也跟着摸来摸去,过了会儿被捉住,好听的男声带着笑,问他喜欢吗?
喜欢极了。
以至于第二天洗床单的时候,脸上的红意都没下去。
亏死了。
早知道是梦,就多摸一会儿了。
以及梦境还是太过模糊,不知道胸肌的手感到底什么模样。
后来,阮榛也打听过对方的身份,但很奇怪的是,一无所获。
那天一块打球的体育老师们说,不认识,只知道是教务主任的朋友,陪着一块过来的,缺人,就叫上了,没想到技术那么好。
他又去问教务主任,对方推了推镜片,圆滑地给他打发回去。
那时的阮榛年龄小,听不明白大人话里的含义。
长大后清楚了,意思就是,别打听,那不是你能认识的人。
不是一个世界。
阮榛也没气馁,只是有一点点小小的难过,像是心尖上落下了只蝴蝶,那么美好,他悄悄地用手拢住了,却发现掌心里什么也没有。
所以直到现在,他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
以及自己的取向。
想来这个世界的癫狂之处,大概全部点在了宋家那几个少爷的身上,从爹到儿子,居然特么都男女通吃。
阮榛没有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
他只是对少年时的那个梦境,有着难以忘怀的眷恋。
用来打发宋书灵,正好。
“所以我心里有人……您当我自作多情啊,这会儿也就随口聊天,”阮榛晃了下自己的手腕:“瞧,这么多年了,我还记挂着呢。”
宋书灵很认真的模样,睫毛低垂,目光专注,过了会儿才抬起头:“还疼吗?”
阮榛不明所以:“什么?”
“勒的印子,”宋书灵继续道,“我想着今天就能下去了,怎么越来越严重了?”
都有些发紫了,看起来触目惊心,提醒着昨天晚上,他被人用怎样凶狠的力气绑住手腕。
阮榛张了张口,又闭上,顺便给手也缩回去了。
他炫的又不是这个!
但是话匣子都打开了,再若无其事地给揭过去,下次不一定有这么好的机会,阮榛硬着头皮:“宋先生,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明白。”
宋书灵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还在为阮榛的伤势而心疼。
阮榛破罐子破摔,直接豁出去:“那您说,我是自作多情吗?”
话音刚落,就感觉宋书灵往前近了一步。
阮榛怔了下,只是本能地往后仰着身子,屏住呼吸。
宋书灵看着他的眼睛,视线下移,落在唇角的那一处伤口。
回答依旧模棱两可。
“还好。”
他彬彬有礼地笑了起来,很温和的模样:“我对这个不是很在意。”
若是宋书灵看上的人,别说有个没在一起的白月光了,哪怕不是单身,他也能像头狼似的守在一边,静静地等待。
优雅的外表下,裹着的还是势在必得的强势自信。
他唯一的道德底线就是,不会干出主动撬墙角的事。
因为宋书灵有的是耐心。
当缝隙出现,就是一击毙命的时机。
更何况,若是喜欢的话,一个黏在心里的白月光算得了什么?
他抠也能给抠下来。
片刻后,阮榛几乎落荒而逃。
哒哒哒地冲向二楼,宋书灵紧赶慢赶地跟在后面,有些想笑。
“别跑太快,当心摔。”
“不是上次的房间,来,来这边的卧室。”
阮榛都冲进上次的房间了,被人提溜着后脖颈拽出来,塞到走廊尽头的一处陌生屋子,门一推,面积不大,就是个小而温馨的客房——
“砰!”
宋书灵差点被门撞到鼻子。
他站在门口,实在没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那,晚安?”
没有回应。
呀,害羞了。
宋书灵抬起手,摸了下自己发烫的耳朵。
算了,今天谁也不笑话谁。
门口的脚步声消失,阮榛把脸从被子上抬了起来。
差点给自己闷死。
他安静地站起来,把衣服放进脏衣篓里,去浴室里洗澡,吹头发,又裹着浴巾出来。
在床沿边坐了会儿,终于打了个呵欠。
阮榛躺进被窝里,给被角都掖了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被褥都是新换过的,明显的晒过太阳,还有种淡淡的清香,遮光窗帘也拉上了,安静的屋里无人打扰,只能听见自己浅淡的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阮榛翻了个身。
又过了会儿,他坐了起来。
若是宋书灵在场,定会笑他这副头发都翘起来的模样——
阮榛使劲儿搓了搓自己的脸,牵扯到了嘴角,那叫一个疼。
他气鼓鼓地捶了下枕头。
打起来软绵绵的,不够解气,所以语气就格外凶狠。
“……烦死了,晚安!”
第27章
阮榛觉得自个儿纯属欠的。
没回应宋书灵那句晚安, 居然辗转反侧那么久都没睡着,以前的阮榛哪儿知道失眠的滋味啊,除了因为冻得睡不着之外, 都是倒头就睡。
年轻就是好嘛。
反正这会儿回应过了,他也终于踏实了, 重新给自己塞被窝里,脑袋一蒙, 昨晚的疲惫和倦意全部袭来, 终于踏踏实实地酣眠。
或者说, 一开始睡得还挺香。
但紧接着,他就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梦见了曾经的那个哥哥。
也是让阮榛第一次,从身体上懵懂着跨入成人世界的契机。
泛黄的记忆总归模糊, 像是小时候被压在厚玻璃下的老照片,瞅不清, 看不明, 但知道就是那个人,梦里的阮榛抬手,使劲儿擦自己的眼睛。
朦朦胧胧的人影。
他不近视,视力好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隔着几十米都能看清楚苍蝇的公母,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带同桌的眼镜玩儿,酒瓶底似的镜片往鼻梁上一架,好家伙,世界开始旋转。
什么颜色都有, 碧蓝色的天,青绿的山和大海, 温热的鲜血,声儿也格外的响亮,有宋春风的冷嘲热讽,宋夏雨的憨厚笑声,还有只小鹦鹉在嘎嘎叫。
雪白色的,似乎没见过。
所有的一切全部扭曲起来,阮榛感觉自己置身于万花筒里,又冷又头疼,再然后,从旋转的世界里,走来一个宋书灵。
穿得特讲究,人模狗样的。
他还稍微有点失望,以为是曾经的那个哥哥。
但是见到宋书灵也不错,这人总归没干过啥坏事,心眼可以,还能打架,没事儿的时候吆喝一嗓子,挺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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