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说着就有人说,四皇子这农政全书也是促成郡王的契机之一,小叶你这个主编也是有些功劳在里头的啊哈哈哈。
叶峥就把功劳摊出去:“若我有功劳,诸位大人都有功劳了,比如徐大人,你是南屏人士,给我讲了当地不少风土人情,还有毛学士,你给我说的那个水培菠萝根茎法子,我都一字不差写上去了,还有李大人你所描述的那种刮下来就可点灯的白色虫豸分泌物,也是着重写了。诸位大人都是有功之人吶。”
虽然知道小叶大人最是个谦虚谨慎的,但听他这么说,出过力的翰林同僚们都是很高兴的,严格说起来,的确他们也出过力的,如今促成美事一桩,岂不棒棒哒?
这种轻松略带自豪的氛围一直持续到下班。
叶峥收拾好东西出门,余衡驾了驼车早等在外头,叶峥一出来就有人主动接过书籍手炉等物,放好脚凳掀开帘子,等叶峥坐进去,又轻手脚放下帘子,一扬鞭,那骆驼就嘚儿嘚儿往家走。
车厢暗格里有点心,有热茶,要不人说要当官呢,有人服侍的日子就是比自己动手来的舒服。
到了家,用过反洗了澡,正抱着儿子们享受生活之乐,余衡拿着扫帚来回,说是有贵客拜访。
叶峥抱着娃一抬头,竟然是新出炉的雁云郡王,四皇子凌江礼。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第85章
“什么,大哥你想去雁云州就藩?”
行过礼将人请进书房由水恒的侍从在外看着不许外人靠近,叶峥亲手递了茶过去,说些恭喜大哥封了郡王之类的话。
谁知水恒接过喝了一口润润嗓子,面上还带着温和微笑,冷不丁就放出这么个大炸.弹,惊得叶峥一个踉跄。
水恒似浑然不知自己说了多么惊人的话,点头道:“叶弟,如今局势我不说你也知道,我若在京,在郡王帽子怕也是戴不稳当的。”
水恒一向将叶峥视为自己人,说话并不避讳,反而拣直白的说,叶峥初时不习惯,但经过几个月的相处,最近倒也能泰然处之了。
他承认水恒说得不错,京中局势错综复杂,大皇子党和太子党的斗争趋近白热化,同时,明光帝却并称不上什么日薄西山,相反,他的身体照这几次见面看来,还挺好的。
父皇不肯老去,长成的儿子们却迫不及待想上位,这种矛盾是天然且不可调和的。
四皇子虽然一直秉承低调不出风头的宗旨,但他只要一天是明光帝的儿子,哪怕再表现得没有野心,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作为有继承权的皇子,如果你没有野心,没有势力,那你可不可以成为我的助力呢?
在大皇子和太子之间,你选边站吧,选谁你说?
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抉择将会越来越多,从前他还可以推说自己无才无德,只想做一个避世皇子,但明光帝封了他雁云郡王,这是明光帝众多皇子里封的第一个郡王,地位意义倏然就不同了,随之而来麻烦也会增多。
“本王想着,与其卷入京中这一团乱麻,不如去藩地,到那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自在逍遥。”
……
怎么说呢,山高皇帝远……这种话心里想想就好。
这水兄也太把他叶峥当个自己人了,就这么随便说出来。
不过,倒是大实话。
雁云州离京城万里之遥,当地聚居着为数不少百姓在当下还被称为“蛮夷”,当地宗族势力盘踞,宗亲和族老才是那块地方的实际掌权人,朝廷派过去的官员一向是被供起来的,面子上荣光给足了,敬你是朝廷大员,但要真做点什么措施,若宗族势力不支持,事儿就办不成,而且明面上摆着的情况,朝廷也知道,但千百年下来雁云那块地就是那样的,朝廷也没什么好办法。
说句难听的,雁云州在大启朝内是类似于自治地一样的性质,若是哪天不服大启统领,城头变幻大王旗,自立一个国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是呢,偏偏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雁云州,历史上却从没有发生过任何百姓揭竿而起的暴.动。
也就是说这块地生活的百姓觉得自己自古以来就是朝廷的子民,和琼天府这个政治中心是紧密联合的,承认朝廷对自己的天然的拥有和管辖权,从没想过要脱离开去自成一国,这又使得朝廷对雁云州不像北疆和西狄那样充满了警惕,而是实行的放养政策,派知州管理,却没指望能管出什么成效来,只要管辖期内民众不起义不做乱就是知州的功劳,至于每年给朝廷进贡多少,在当地做出的政绩什么的,都不做过多要求,一句话随缘。
如果四皇子去了雁云就藩,在雁云生活,只要他依旧臣服朝廷,到时候无论是大皇子继位还是太子继位,那的确可以如了他山高皇帝远的愿,琼天府的一切□□都不可能波及到他了。
只是,做个偏安一隅的藩王,四皇子是真甘心的吗。
对这点,叶峥心中始终画着一个问号。
但问号归问号,只要四皇子不主动向他表露什么,叶峥自然不会上赶着去问,如果四皇子一辈子都不提起这个话题,叶峥可以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去问,如此,保一生平安也是不错的。
不过,四皇子既然已经做了就藩的决定,那他今次来找自己的目的是?
似乎是看出叶峥心中的疑惑,水恒没有卖关子,他直说了:“叶弟,你可愿同为兄一起去雁云州就藩?”
……去雁云州?
在这之前叶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脑中的人生规划之前说过了,就是厚脸皮待在翰林院养老,像那些万年老翰林似的,唯一需要挂点心的就是通过每三年一回的翰林试——稍微上心就成,凭他记忆力没有考不过的道理。
每日看看书弄弄花草,闲时携夫郎稚子同游京畿,绝不参与进任何党争或者朝廷重大议题中,混吃混喝到退休年龄,就上奏表告老还乡,到时候两个儿子各自都大了有自己的家庭,无论是愿意跟着还是愿意留京,反正他和清清是要回溪山村的,就在那里渡过美好晚年,到时候一同埋葬在清清家的祖坟里,他连墓志铭都想好了,其余都不重要,要紧一条必须写上:此地长眠着一对神仙眷侣。
这个人生规划说出来的时候,还曾遭到谢兄他们嗤笑,说他年纪轻轻就没有一点进取心。
可叶峥的想法里,他就愿意当一条咸鱼。
现在四皇子问他,叶弟,愿不愿同我一道去雁云州。
叶峥在脑中翻译了一下,这相当一道送分题,翻译过来就是:叶弟,愿不愿意同我一道离开京城这片乱麻,去那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自在逍遥?
愿意啊,怎么不愿意?
再愿意没有了。
仅用了几秒钟,叶峥就推翻了先前所做的人生规划。
可不是他朝秦暮楚朝令夕改,主要吧,别的官员都不爱去的,去了就相当于被放逐的雁云州,对叶峥来说实在是个咸鱼圣地了,皇帝管不大着,京城这摊子事也沾不到,跟着去藩地至少一去n年,至少到新皇登基到理顺朝政这段时间可以平稳渡过,雁云州天大地大,安儿和然儿也可以生活在自由的空气里。
去,当然要去!
“可是,我才入翰林不到一年,按常理三年一个学制,在翰林的头三年一般是不动的,我又如何能被调动到跟着去藩地呢?”
“哈哈哈——”
水恒笑得极为畅快,他来前略有些担心叶弟会拒绝,毕竟哪个官员会情愿离开京城,去那偏僻之地呢,但他又想来问问,毕竟以叶弟之才,在翰林院躲清闲实在是蹉跎了,而且他一直藏拙着,想必就是不乐意掺和京城这些事,若能将他带去藩地,一则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叶弟行事更为自由,这是作为兄长能够为他提供的一点便利。
皇家亲缘淡薄,水恒的兄弟姊妹不少,但能让他真正有兄弟之感的,反而是叶峥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兄弟”,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吧。
二则么就是有点私心了,能带着这么个能人走,也是一员助力。
“这个叶弟就用不着担心了,只要你愿意同去,此事为兄自会安排得妥妥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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