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骁玉冷哼一声,抓着文乐的腰,在他屁/股后头狠狠地拍了几巴掌。
两人躺在床上也不起,就这么赖着床不说话,偶尔你瞧我一眼,我瞧你一眼的。
傅骁玉枕着自己手臂,翻身瞧文乐,说:“你有你要实现的抱负,我也有我的,不要觉着我是男妻就一天围着后宅一亩三分地转了。以前你想做什么事儿,你祖君、爹爹都为你兜着底,现在我来了,以后有我为你兜着底呢,别为还没发生的事儿发愁,好吗?”
哪怕真的出了差错,独一人也是活不了的。
世人纳彩用大雁,无非是大雁忠贞不渝,若是一雁死去,另一只也不能独活的。
小没良心的想方设法打了两只活雁来,做妻子的,总该全了这雁的意象。
这些话傅骁玉没告诉文乐,他只捡着好听的说与他听。
文乐眼睛又红了,把被子掀起来盖住脑袋,抽抽噎噎的,像是比那靳允还小上一两岁似的。
傅骁玉抱住了被被子盖得严严实实的文乐,说:“可别把鼻涕擤在被子里啊。”
文乐发出恼怒的声音,伸出手来,将亮晶晶的鼻涕擓下来擦在傅骁玉的亵衣上。
“嘶——小脏狗,你讨不讨人厌?”
“你再嫌我一试试!”
紫琳担心了一整夜,托人看着,一说院里有了动静,便火急火燎地招人摆膳。
直到大中午,文乐与傅骁玉才起床。紫琳一瞧,文乐眼睛红肿得很,拿着茶杯在自己眼睛上滚来滚去,嘴里还哼哼着什么“让你嫌我”、“又给我乱起混名儿”的话。
文乐好吃酸甜口的,桌上摆了一道荔枝肉,看着色泽艳丽,肉外酥里嫩,还配有马蹄,吃着脆甜。
下人上前给了一封信,傅骁玉拆开看了一眼,道:“杨擎将阿斯他们一行人安置到了偏院,昨日阿斯说的话,你可有什么对策?”
文乐刨着白米饭,说:“阿斯此次过来本就是多余之举。我哥护送他们回边关,遭人暗杀,他们逃回了金林,我哥却没动静,肯定是往边关走了。他不回来,单阿斯闹不到今上那儿去,辽的消息拖得越晚越好。”
“边关不怕生变?”
“能生什么变?”文乐反问,说道,“大单于与我祖君打了三四十年了,一点便宜没占去,难道他死了,那以暴虐性子出名的淳维能占到便宜?论年轻、论战绩,我哥可是与大单于打交道的人,他能在我哥手底下活下来都不错了。”
傅骁玉细想一番,笑说:“那阿斯倒是来得妙。”
文乐点头,说:“除去掳走你的事儿,他这一回金林,倒是对咱们有利。他受重伤,被你我所安置,也与辽断了联系。金林还认和谈书,淳维敢动弹一步,边关借着这机会能打到他们王宫去,假借辅佐二王子山戎一事,不仅挫了辽的锐气,还能获得辽的称臣,顺便为九殿下谋一助力,一箭三雕。”
作者有话说:
夫夫算计 天下无敌
第134章 油酥茶
风沙漫天,文钺掀开厚实的帘子,将黄沙隔绝在帐篷之外。
镇国将军打量他一番,说:“伤着背了?”
文钺动作微顿,笑着坐下,倒了满满一碗油酥茶,说:“祖君眼睛尖,是伤着后背了。”
“乐乐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文钺摇头,说:“淳维暗杀阿斯的人马已经被我们斩杀在了南朝境内,阿斯与我们在追杀途中走散,一定不会傻里傻气地往边关跑,若我没料错,他定会回金林想办法帮山戎助力。若是乐乐知道消息,定不会坐以待毙,骁玉精明,阿斯这一去,必定被他俩吃得骨头都不剩。”
镇国将军轻声笑,锤了锤膝弯,说:“傻乐乐,倒是寻了个良妻。”
文钺看到自己祖君的动作,皱着眉说:“祖君,可要喊军医?”
“不碍事儿,老毛病。”镇国将军叹了口气,说,“年纪大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不知道还能握几年枪。”
“祖君——”
镇国将军摆摆手,不欲文钺继续说下去。
外头吵闹不堪,将领跪在帐篷外,说:“将军,敌军来犯!”
厚重的帘子被人掀开,将领抬头一看,日头正盛,只能瞧见盔甲下文钺的满是胡茬的下巴。
“就怕他不来。”
说书先生坐在茶楼当中,手里拿着一快醒木,他口齿清晰,说着秀才遇狐妖的传说。
雅间很安静,周璋用折扇敲着桌面,每回那说书先生在气口时,他便轻轻一敲,动静不大,离那说书先生太近,总能让那人听到。慢慢地,周璋的敲击不如之前那般有节奏,而是加快了速度,与此同时,那说书先生也觉得似乎一口气说不完那说惯了的词句。
果不其然,在下一刻钟,说书先生被自己的唾沫星子呛着了,扶着桌子咳得脸都红了。底下嘘声一片,惹得茶楼老板一个劲儿赔罪。
周璋这会儿才笑出声来,将那扇子往桌上一丢,问:“二弟最近何去?”
钟鑫正想禀报呢,说:“最近没见二皇子动静,祝青松整日在教场,他那伴读樊桦则日日陪伴在侧,偶尔寄出去的书信,也是去往徐州的。”
“徐州......”周璋挑眉,轻声笑道,“小九儿和二弟,真真是一家子的痴人。”
钟鑫不知道他的话什么意思,心里暗暗琢磨。
周家都是痴情人......
您呢?
您是不是呢?
窗户大开,屏风挡了一大半的风去。到了深秋,鸟儿也不怎么叫了,早早地南下过冬,金林比平日安静几分。往日的秋猎也因文帝身体不好而没有举办,只中秋时节开了个宴席。钟鑫记得文帝那深陷的脸颊,似瘦了好几斤去。
钟鑫正想着呢,周璋停下动作,朝着窗外看去,一个眼神都舍不得移开。
顺着他的眼神往下,一个穿着墨蓝色圆领袍子的青年郎君,正抱着一摞书往外走去。
正是周璋十分看重的人,元晴。
元晴就职大理寺少卿,这大半年的功夫,除了办案就是办案,几乎没有别的事儿做。
或许是当初元兰的事儿闹得太大,给钟鑫留下了不少的印象。他瞧着元晴总归是不舒服的,觉得对方并无拿得出手的地方,连乖顺,都不如他姐姐那般,为何频频得了太子青眼呢?
“你知道他......”周璋眼瞧着元晴抱的书太多看不见路,让湿滑的地绊了一跤,重重地摔在地上,他的话只是停顿了一下,立马就接了下去,甚至没让钟鑫察觉到那片刻的停顿,“他的身上,有一股兰花香气。”
钟鑫这哪儿知道去,他又不能跟这元晴接触交流,都不知道算结党营私还是给太子戴绿帽子。
“......可是香包的味道?”
周璋喃喃地摇头,道:“不是,是他身上的味道。”
皓腕、脖颈,总归是些暴露在官服外的地方,闻得到那让人舒服的兰花香气。
楼下的元晴挣扎着爬起来,看着衣摆处的脏污,皱着眉叹气,不一会儿又打起了精神,将那些书一摞摞摆好,奋力地抱了起来。
他这一路总算是走到了元府,元府重新修建了起来,在傅府的帮助之下。
大理寺的同僚总说好好的一个状元郎,怎的住的地方这么狭小。
元晴心想:如今元府就我一人,这二进二出的宅院,有何狭小的?
这般尴尬的话,元晴可不能说,倒是惹得同僚暗自懊悔不已,哪壶不开提哪壶。
进了宅院,伺候的小厮连忙上前接过书册。
元晴进了内院,在祠堂前头,上了一炷香。一个小小的屋子,上头摆放的牌位却满满当当的,看着格外瘆人。
蒲团摆放在正中间,元晴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小厮们各司其职,自家主子平时不爱说话,也没什么大脾气,他们这些签了卖身契的人也不知道运气多好,听说在他们之前卖出去的那一批去了内宅里头,死了好几个。
正说着闲话呢,见到元晴从外头进来,小厮们不敢说话了,扫地的扫地,擦窗的擦窗,不敢多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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