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璋动作微顿,说道:“哪个兰?”
美姬低声说:“山风岚啊殿下,您还称赞过名字呢,说‘夕阳苍翠忽成岚’,妾身名唤夕岚。”
“......夕岚,叫夕儿比岚岚美多了。”周璋笑着说道,翻了一页奏折。
王夕岚抬眼瞧他,见他今日心情似不错的样子,低声说道:“殿下,您这么久都没来了,不多陪陪妾身,就看奏折啊?”
周璋摸摸她的额头,像是在摸一只狗狗、猫儿一般,说:“这一月来了三回了,还不够多呢?”
“不够嘛。”王夕岚说着,笑意连连的,明明是埋怨的话,被她说出来多了一丝女儿家的娇气可爱,“您去......可不止三次呢。”
周璋笑意微敛,将奏折往旁边放下,问:“哦?你怎的知道不止三次?你在孤身边插了人?还是哪儿又打听出来的?”
他的声音并不算低沉,王夕岚却听得一瞬白了脸色,哆嗦着从周崇身上下来,跪坐答:“妾身、妾身的意思是,料想那边得了您的宠,妾身并未做出什么越矩之事,还请殿下明察。”
周璋看她哆嗦,伸手捏紧那脖子上的东珠,一寸寸绕在手指上,原本宽松的链子立刻紧了起来。
王夕岚脸涨得通红,连眼睛都像是凸了出来,额角的青筋已经冒起,随着被扼住的血脉一下下跳动着。她眼睛里遍布血丝,刚刚还小家碧玉的脸,狰狞得可怕。
待到周璋欣赏完了王夕岚的脸,这才松开手,任由王夕岚扶着脚榻咳嗽。
“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不该打听的别打听。”
殿内安静得很,落针可闻。刚刚还掺着青楼那般销魂窟的气氛一下就散了个干净,美姬妻妾都站在两旁不敢说话,宫女太监也退了出去。王夕岚顶着脖子的勒痕,在其中战战兢兢,一点动静都不敢发出来。
周璋依旧是坐在高位,手指在椅子上敲敲打打。
不止是王夕岚,连周璋身边的太监都知道得清楚,他们主子爷最近对那大理寺少卿元晴十分在意。
平日周璋甚少去大理寺,他嫌那儿阴森。可因为元晴,他一月去那大理寺三四回。在外人看来,哪怕多一分的看重也是同僚情谊,最多有一分太子揽势,想在自己羽翼上多增加一片羽毛。
稍微聪明一点的就知道,论同僚情谊,总归是下属讨好上级,从未见过上级去讨好下属的;论羽翼一说就更加不可能了,元家一把大火烧得精光,就剩下元晴这么一根独苗伫立着,能给周璋带来什么益处?
元晴长得有些女相,若是换了女人的衣物,只怕没多少人能看出来是男子。
奏折看完了,旁边放着一本民间流传的话本,叫《梧桐传》,讲的是那梧桐成了精怪,化身成人,在人间游荡的奇闻见解。周璋一页页翻,瞧见里头的配图,是一棵挺立的梧桐树。
那元晴也与这梧桐树一般,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瞧着精神得很,可就是带着些莫名的倔。
当初与元兰,周璋见到她时也是惊慌失措的,他怕这个女人提起,惹得文帝不快。可她闭着嘴,一句话都没说。周璋看着她在文帝面前低眉顺目,温润得如那兰一样,就猜到了,这个女人不会背叛他。
刻意在宫中频繁见面,元兰一见他就眼红,那杏儿一样的眼睛连眼泪都包不住,像珠子一样一颗一颗往下掉。
这是父皇的女人。
兰质蕙心,柔美动人。
周璋想着,那应当是很好的。
就这么想着想着,周璋将她摁在了宫中可以躲藏的任何地方,后山、御花园,乃至东宫,让她穿着宫女的衣服肆意在宫内走动,文帝也老了,他眼睛没那么明亮。
二十多年的运筹帷幄,周璋已经把整个皇宫吃透了。
看着元兰被弄得站不直腰,周璋心中的快意大过身上的快意。这是他父皇的女人,是他父皇近来最宠爱的女人。
不还是被他当做贱/货一样压在身下?
元兰一死,元家大火烧了个干净,周璋就收了心。
可没想到,那元兰还有一庶弟,叫元晴。
晴,好名字,长得也是好模样,和他那姐姐一般,生了杏儿一般的眼睛,叫人看了就想好好欺负一番,最好折腾得人泪眼婆娑地看他。
对身边人,周璋不做掩饰,他那三千美姬想知道这事儿也易如反掌。
不过他们不知,周璋还未得到过元晴。
或许是因为元晴太可口了,像是一道做工精致、耗费巨大心力的糕点,叫人拿着不舍得吃,只想好好瞧瞧,再闻闻味道,看看对方身上是不是和他姐姐一般,有着一股子莫名的兰花香。
太监通报,周璋心腹钟鑫推门而入,对周璋行了礼。
屋子里的人散了个干净,钟鑫似乎有些急迫,关门的动静一响,就立刻上前,说道:“殿下,元晴有问题。今日在大理寺,臣的小厮瞧见他进了收纳卷宗的竹沁园。”
周璋面色不改,翻动着《梧桐传》,问:“可见他拿了什么出来?”
钟鑫一愣,说:“这......这倒是未曾见他拿什么物件儿。”
“元少卿入朝不过一两月,熟悉政务也是正常。”
“可、可.......殿下,疑人不用啊!”
周璋笑着看他,问:“那孤换个说法,你觉得他能翻出什么风浪来?”
元家一场大火烧没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元晴已经被拨到了大理寺去,只有攀着太子,才能稳稳当当地往上爬。
既是元兰的弟弟,对别人来说,自然是免不了防备。可周璋不一样,他手里握有绝对的权力,只要不触动文帝的皇权,便是在这金林城中犯下滔天罪行也有得是脱罪办法。
周璋就想看看,元晴在他掌心里,最终能跳出什么舞来。
朝中风云变幻,金林最热的时候,一道圣旨下来,文乐准备动身前往徐州。
和傅骁玉想得相反,老夫人与文钺知道徐州地动,惹得民众反叛的事情后,竟不拦着文乐前往。
别人忠君爱国,可镇国府是反着来的,爱国后再忠君。
这南朝地方上出的百姓,各个都是独一无二的,不是只有镇国府的人命是人命,也不是只有皇宫里的人命是人命。吃一份俸禄,就要履行一份责任,镇国府轴到点上了,傅骁玉耗尽口舌都无法说动任何一个人。
他的乐乐,要去那九死一生的地方。
将士们已经在城外等候,文乐安抚大毛毛的焦躁不安,看着傅骁玉的模样。或许是连日的惊慌让傅骁玉已经觉得疲惫不堪,他站在门口,面色不定,一句嘱托都没。
文乐拍拍大毛毛的头,笑着上前说道:“瞧你这表情,我去了边关,又悄摸着去了南岸,杀了无数匈奴倭寇,都不见你这般紧张。这次只是去镇压,是咱们南朝的子民,都动不了武呢,你还担忧什么?”
哪怕刻意将那瘟疫的事情忘在脑后,也不能让两人心中的大石头这么落下。
傅骁玉哑着嗓子,说:“苗远你可还记得?我让他也随军去了,他以前得过高人指点,医术高明,或许能解燃眉之急。”
苗远,文乐还记得,当初他被那三皇子用箭羽伤透手臂时,就是那人给他包扎的。
越到临别,越是不舍。
老夫人与文钺早已进了屋子里,天色也晚了,夜市结束,摊贩们都收拾东西准备出城,互相搭话问今日赚了多少,倒是比早晨还热闹些。
盒子里装着满满当当的杏儿。
从偏院摘的,自从文乐拿了那杏儿走,傅骁玉便喊马骋把一院子的树都换成了杏树,可惜运气不好,吃了腌杏儿那么久,愣是没吃到过刚采摘下来的。
“底下还有药丸,止血的、化瘀的,我都让医馆的做了。杏儿是今日盒盒摘的,剩下的腌制了,搁在偏院......”傅骁玉把盒子递给他,说,“等你回来吃。”
文乐点点头,将盒子拿上,骑到了大毛毛身上。毛毛似乎感觉到了主人的不安,在原地踏了几个步子。
“不磷,别恼我。”
傅骁玉听文乐嘟囔这句,憋了一天的糟糕脸色才变了,眼神微暗,苦笑着说道:“我哪儿舍得恼你,我只恼自己无用,不得以身相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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