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自祈被他宠坏了,成了一个小霸王,什么都要,也什么都不想要。
玩过的玩具一天就能丢掉,昂贵的衣服鞋子穿一次就要丢。
奢侈到这样的地步,穷小子起家的谢嘉润也舍不得骂。
家中独子,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谢嘉润不以为意。
然而变故发生,一切成为了泡沫一样的美梦,最基础的健康成了奢侈,谢嘉润从医院出门后,开着汽车四处乱逛,进入郊区的一栋小屋子边上。
院里有小孩的笑声哭声,极其热闹。
谢嘉润敲开了这扇门。
院长领着他走进屋子,与他介绍院落的光辉事迹。
角落里有个孩子蹲着,一动不动。
谢嘉润好奇得走过去,询问这个躲在阴暗角落的小孩,“你在做什么?”
小孩声音低低响起:“我在看蚂蚁。”
“为什么不去找大家一块玩?”
“不喜欢。”
谢嘉润觉得好奇,这样古怪脾气的孩子,他只见过自家儿子,旁的孩子一看见他就扭捏,一看他就羞涩,从未有哪个小孩会这样平静。
他不知心中怎么想的,脑袋里陡然冒出个想法,像是凭空出现那样,霎时占据了他的理智,他试探性询问:“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没有。”
“真的吗?”
角落里蹲着的孩子顿了顿,然后坚决摇头,“没有。”
谢嘉润看出了他的犹豫,循循善诱:“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助你完成。”
小孩盯着鞋尖发呆,声音低低的,像要被风吹走。
“有一个问题。”
谢嘉润极有耐心:“什么问题?”
“朋友……是什么意思?”
谢嘉润解释:“和亲人一样,整日呆在一块,互相扶持的关系。”
小孩想了想,说:“和亲人一样吗?”
谢嘉润说:“差不多。”
差不多。
小孩没有说话。
谢嘉润等了一会,没等到回答,也不着急。他本另有所图,也只好徐徐图之,他蹲下身,问这个不合群的,性格古怪的孩子:“你不君意和大家一起相处吗?”
小孩点头:“不喜欢。”
谢自祈也不爱和别人呆在一块。
谢嘉润心想着,又问:“为什么呢?”
小孩说:“太吵了。”
谢自祈也埋怨过别人吵。
谢嘉润凑得更近一些,想要看清小孩的眼睛,却被他发觉,将头低下去,但他也不着急,接着问:“那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吗?”
小孩抿了抿唇,阴影笼罩下的蚂蚁勤勤恳恳搬运货物,周遭传来嬉笑吵闹的声音,有小孩闯了祸,院长扬言要打他,却隔着手背打在自己身上……
“我想要,一个人。”
谢嘉润逼近一步,询问道:“什么人?”
小孩深吸一口气,吐出,憋红了一张脸:“朋友。”
“只有一个人的朋友,陪着我。”
只属于一个人的朋友,不吵不闹,不起眼,就和自己一样。
谢嘉润记在心里,几个月后,携着妻子去往福利院收养了一个孩子。
要求范围除了乖巧听话外,又额外附加一个隐形条件——谢自祈的玩伴。
培养一个一心一意只有谢自祈的孩子,成为他的弟弟,伙伴,好友,乃至未来照顾他的存在。
这个孩子,叫做谢昭君。
因为那些纷至而来的画面太多了,以至于裴京郁现在已经根本回想不起来到底是谢昭君的哪一瞬间击中了自己,让他能与游戏里的Q版小人共情。
“小昭,不用谢。”裴京郁道,“我其实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因为大部分的学习和工作,都是你自己完成的不是吗?”
“要说希望的话,不如说,你自己心里的信念才是自己的希望才对。”
“我最多是锦上添花的关心。”
“可对我来说你是雪中送炭,你的一点点关心,就已经是我这一生最渴望的东西了。”
谢昭君眸光潋滟闪动着颤动的波纹,低着声音说道。
“如果没有你……如果不是你……”
“我或许在和你相见的第一天,就因为饥饿而死了。”
因为饥饿的感觉太过烧心裂肺,太过铭记于心,所以回想起那几颗从天而降的糖果时,他才格外的觉得深刻。
谢昭君颤抖着声音,好像将要溺亡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所以……你是我的希望才对。”
第66章 霸总の执念
“喵?”
谢昭君暂且从一只流浪猫升级成家猫,试用期限未定,总归是要等谢自祈腻了以后,再来探讨。
谢自祈算是个新任主人,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也从中体会到些乐趣。
宠物的作用无外乎此,提供情绪价值,随意闹腾也觉得可爱。
谢昭君不爱闹腾,也不爱讲话,安静到这样的地步,是猫里的独行者。
然而谢自祈觉得有意思,旁人就越不过他去指责,也没法替代他去教训。
原先的杂货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住下去了,猫就该有猫的样子,何况是谢自祈养的。
他这人自负,近乎极端,算得上偏激。
为人处事也是想到哪做到哪,旁人无法忤逆。
谢自祈挨着他,鼻间弥漫开一股香味,既像花香,又似糜烂的水果气息,总之比消毒水味要好闻些。
他贴过去,凑到脖颈处又闻了闻,谢自祈没和人如此亲近,觉得有趣,又觉得有些痒,既是心里的,也是身体上的。
蠢蠢欲动下,他摁着小孩的脑袋塞进毛垫子里,语气不明,但总归不是指责,仔细听一听,还觉得迷惑:“你闻什么?”
谢昭君的声音从暖和的垫子下传来,闷闷的,声音倒是清晰,“香味。”
谢自祈想了想,“我身上没喷香水。”
他以为小孩是饿了,单只手又将他从垫子里拎出来,眼睛弯弯,好似在笑,又像观察,“你饿狠了?”
谢昭君没否认,只是点头:“嗯。”
谢自祈的房间很大,辉煌得像宫殿。
由许多宝石和珍珠堆积成的家具,是二十一世纪最奢侈的产物。原因是谢自祈小时候起就喜欢发光的东西,耀眼得仿佛一颗颗小太阳。
谢自祈的童年自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不爱玩同龄人间时髦的游戏,爱独处,也爱收集叫他喜欢的东西——大多是珠宝。就像小孩喜欢玩玻璃球一样,他的玩具是动辄上千万的宝石。
性格也如这些珠宝,养刁了。
身边只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也只能称作跟屁虫。
他不耐人际交往,也觉得厌烦,不喜欢形形色色的目光,也不爱接受他人的奉承。
若不是那位朋友厚着脸皮与他交往,恐怕至今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也没有。
谢昭君算得上第二位,两人的关系却不是朋友。
谢自祈把他当猫来养着玩,就格外新奇。
谢昭君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如渴要食物那样急切,反而很慢,吃东西慢,咽下去也慢,食物要在嘴里过个圈才能下肚。
谢自祈盯着他咀嚼的动作,半晌才好奇道:“烫吗?”
谢昭君摇头,小孩的脑袋晃得和拨浪鼓一样,“不烫。”
谢自祈不信,亲手摸了摸碗筷,确是适当的温度。
“为什么吃这么慢?”
小孩捧着碗,吹着上面的热气,认真说:“好东西要慢慢吃。”
“这是好东西吗?”
“是啊,”谢昭君说,“我第一次吃。”
谢自祈不再说话,又闭上眼,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忽而,睁开眼,看向身侧一直站着的女佣。
女佣在一旁静立,一直未曾讲话。
她垂着脑袋,称职得当着哑巴,眼观鼻鼻观心,因她生得白皙,面上的情绪也不怎么能遮掩,微红着脸站着,大多是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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