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可以轻易攻破迷障。
一顿午饭吃完,顾言琛起身对沈君辞道:“走吧,我们一起去档案室看看,先不要让别人发现我们觉得档案有问题。”
下午,市局之中。
顾言琛和沈君辞一路走到了市局后面的档案室,刚走进门内,就看到老李和他徒弟守在里面。
市局的所有案件档案早就已经电子化,却在这里保存了原始的纸质文件。
老李是这里管档案的老警察,尽职尽责守护着这些档案几十年。
他是早年的大学生,因为一次行动之中腿受了伤,就来到了这间档案室。
当年,这是个好差事,大家借阅档案,都需要来找老李。
档案室被加了密码锁,老李不开门,谁也拿不到。
这位老李脾气古怪,规矩很多。
没有领导批准不能随便查看,借了卷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归还时会被检查,不能有文档丢失涂改,借出去的档案绝对不允许有一点损坏,否则老李就会把他们一顿骂,还会去和领导告状。
那时候大家开玩笑,都说老李就像是一只盘踞此地守着宝藏的恶龙,经常把他们拒之门外。而且绝对是铁面无私,不近人情。
可是渐渐地,随着岁月流逝,年轻人开始越来越依赖电子档案,他们也越来越少来这间档案室,除了过几月就把近期的档案推过来入档存储,几乎不和老李多说话。
档案室从每天的人声鼎沸变得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影。
老李太寂寞,一个人把那些档案反复整理,后来他去找领导,想要个名额,加个人手把陈年的档案再好好梳理一遍。
那时候直属的领导还不愿意给:“现在市局的人手吃紧,管理档案不就是扫描一下导进系统就可以了吗?一个人足够了。”
还有人说:“你找个徒弟干什么,陪着你坐在档案室聊天吗?”
是林局说:“虽然现在已经实行了电子化办公,但是原始档案的存储管理也很重要。这种必要的人手还是要增加的。”
他给老李批了一个徒弟,还是公安大学的高材生。
从此这间档案室里就有了生气。
后来,林局又批了档案室的修整计划,给档案室另外批了房间,加了监控和防盗系统,里面防潮防虫,恒温恒湿,让那些档案卷宗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档案处里。
顾言琛和老李打了个招呼:“李叔好,我和同事想要借阅几份档案。”
他过去跟着林向岚经常来核对档案,和老李还挺熟的。
老李认识他,知道他有调阅权限,开口问:“要调什么时候的?”
顾言琛道:“可能要查几个案子,我们在这里看,如果有需要的进行复印,不带走原件。”
老李道:“那让小七带你们进去。”
老李的徒弟名叫戚景峰,外号小七。
他输入了电子锁的密码,带着他们进入了档案室内。
那是一间不小的房间,无窗,开了通风机,房间有两百多平的样子,数排书架上,放着历年的档案资料。
所有的档案都是统一尺寸的牛皮纸封,乍一看,非常壮观。
沈君辞还是第一次到这里。
那些档案按照年份排列,凶案,失踪,还有各种普通案件,全都码得整整齐齐,还在每个档案袋外面另外套了一层防尘防潮的袋子。
档案侧面写着案发时间。每个卷标都标注了关键词和案件的简要提纲。
小七的电脑没有联入市局的系统,而是单独做了个索引,方便查找。谁借了卷宗,还需要手动签字,写明日期存档。
看着这些卷宗,沈君辞忽然感动了。
老李做的工作在外人看来简单,可实际上,这么多的档案,想要整理到这个程度,需要数年乃至是数十年的时间。
可以说,老李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这间档案室,这些卷宗。
他们耐着寂寞,守候着这些被时代抛弃了的纸案原档。
作为警员,他们没有冲锋陷阵,但是他们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恶人,但是同时,也存在着那么多的好人,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人在兢兢业业地默默付出,才能够让那些黑暗无处遁形,让每一起凶案都能沉冤昭雪。
档案室里面有两张椅子,一个小桌子,可供临时查阅。
两个人走过去相对而坐。
顾言琛先让小七找到了于悦家人报警的原始文档,以及莫雪晴失踪的档案原件。那些原件都在,小七很快就找到。
随后他又调取了林落的案件,口供记录和他的记忆中一致。
最后他又让小七拿来了有关余深父母的722失踪案。
这些卷宗都很完整,没有丢页少页,上面的字迹清晰,内容非常详尽。
在余深父母失踪案件的卷宗最后,沈君辞发现了一张纸质的借阅证,那上面是曾经借阅过这份档案之人的签名。
其中第二个是陆英,随后有两名不认识的警员。
在最后一个格栏处写了一个名字:林向岚。
借阅日期是在林向岚遇害一个多月前。
虽然沈君辞不知道林向岚当时为什么借阅了这份卷宗,但是这可能是他生前追查的最后一个案件。
沈君辞把那张借阅证拿给顾言琛看。
两人相视一望。
林向岚借阅过的,被人刻意删除了记录的档案。
在那个瞬间,沈君辞似乎看到了林向岚的虚影,跨越了时空,把那份卷宗放在了他的手上。
他们在时空的两端共同努力着。
沈君辞郑重翻开案卷,这也许就是解开一切的钥匙。
第135章 地龙翻身
十月,槟城南的一栋民宅里。
最近一个多月,丁玥染发现,他们一直在东躲西藏着,有时候睡到半夜,沐誉为会匆匆叫来司机,敲打他的房门,逼着他转换地方。
到后来,雅正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也没有见到阿进。所有人仿佛忽然都失去了联系。
丁玥染可以感觉到,这些丧心病狂的人们正在走上穷途末路。
秋天是丁玥染最喜欢的季节,天气很舒服,既不像是夏天那么热,又不像是冬天那么冷。
而且金秋是收获的季节。
此时的丁玥染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
小时候每到这个时节,他就可以跟着大人们去庄稼地里干活,回来的时候可以抽空捡点东西,比如玉米。
把玉米连着壳子包裹着,直接丢到篝火里,二十分钟以后,把玉米用棍子扒拉出来,剥开黑掉的外皮,里面的玉米就特别甘甜。
他会把烤熟的玉米揣到怀里,那些玉米热乎乎,沉甸甸的,他偷偷带给母亲:“妈妈,吃!”
每当那时候,哑巴娘的脸上就会露出难得的笑容。
母子两个人白天是不敢吃的,怕被别人看到收走,他们晚上躲在被子里,你一颗我一颗地吃着凉掉的烤玉米。
玉米甜滋滋的,妈妈把最嫩的尖儿留给他,咬着的时候,甘甜的汁水炸开在嘴巴里。
那就是他吃到过最好吃的人间美味。
长大以后,他也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那是他杀了人以后,被历队铐着往市局里带。
走到半路上,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着,那叫声大得让人难以忽略。
历仲南侧头问他:“饿了?”
旁边的队员劝历仲南:“历队,还有一个半小时就到市局了,饿也饿不死,这会路上耽误了,万一出了差错……”
他是个杀了好几个人的重犯,所有的队员运送他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出了岔子。
历仲南说:“那也不能一直让他饿着,我下车给他买点东西。”
队员还想说什么,历仲南又道:“很快,两三分钟就好。”
然后历仲南转头问他:“想吃什么?”
他想了想,脑子里想着妈妈,开口说:“玉米,烤玉米。”
历仲南下车了一会,过了片刻回来,塞给他一包东西,里面是一根煮糯玉米,外加两个茶叶蛋。
历仲南道:“附近没有烤的,你将就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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