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故意露出凶残的笑容,“宰熟人肯定比宰生人更顺手。”就冲亚尔维斯帮忙搬家这事,也不可能收他钱,只是嘴上这样说而已。
亚尔维斯下一秒就正经了起来,“免费的可能更贵,需要花钱的东西反而客观,还请展开说说你的计划。”
罗素却狠狠地吊了吊他的胃口:“在此之前,先帮我搬完家。”
“你肯定不忍心看到清在忙完一周的课业之后,还要做搬家这种重体力活吧。”
“所以我就适合做重体力活了吗?”亚尔维斯唾弃道:“还有我都说了我可以请人来,我掏钱也行你这个讨厌陌生人触碰你东西的洁癖精。”
接着又画锋一转,“要是你的推广没做出成效,我就、嗯……我就每天给你送一车香蕉皮。”
罗素:“……倒也不必。”
.
专业课评分一季度一次,第一季度不评分,因此,克利德再怎么想看祝奚清的笑话,也不得不去接受,近三个月是不可能看见结果了。
同时也必须面对,只要一上专业课,就要常常与祝奚清见面的准备。
克利德甚至想过重新回到特蕾西教授的手下。
有一说一,面对待解剖的尸体都比面对祝奚清要强。
又是一周课业结束,偏偏本周的最后一课,还是以专业课作为收尾,克利德对此很是疲惫。
疲惫到在发现罗素又来接祝奚清后……克利德看了看跟在少年身后的纪伯伦,又看了看来前接自己的管家,一句话都没说,就只是控制着僵硬无力的四肢,缓慢地爬上了马车。
瘫在车里的时候他在想,他今后真的还能有力气继续针对这个弟弟吗?
如果罗素只是偶然一次来接……
德洛丽丝却连一次偶然都不愿意给他。
克利德抱紧了自己。
祝奚清可不清楚便宜哥哥emo了。
他这会儿正听见罗素在说,今天就可以搬入男爵府了。
罗素牵着他的手,带领着祝奚清,向他未曾踏足过的方向走去。
“玫瑰和紫罗兰也陆续栽种下去了,等天暖了,就可以看到花了。”
晚餐时,纪伯伦用苹果做了份甜汤,见祝奚清多喝了小半碗,罗素就表示,“待你后天返校,让纪伯伦多带些苹果去。”
说着,他自己倒是从酒柜里取出了一瓶苹果酒。
也没喝,就只是拿出来闻闻味道。
罗素从来不在祝奚清的面前喝酒。
嗅闻了一会儿,罗素自个儿上楼,去到了祝奚清的那个犹如复制粘贴般照搬过来的卧室,从床头柜上取来诗琴。
他重新回到客厅,唱起了随意编来的苹果歌。
“不必祈求阿波罗的金辉,我们的苹果早已镀满阳光的温度,每一寸果肉都藏着彩虹的秘密;在最后一片秋叶落下前,请让这枚红宝石在你的掌心滚烫,记住夏日最后的热烈吧。”
……
第298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8)
为了让祝奚清睡个好觉,罗素并没有在祝奚清放课后,继续为他施加外部信息压力。
更多的事情都被拿到了第二天来谈。
首先就是帮亚尔维斯推广苹果的事。
“明面上的说法是,亚尔维斯帮我搬家,我给出一定回礼,实际是为了让他的日子稍微好过一些,当然也有更多含义,容我慢慢说来……”
罗素解释起了亚尔维斯的情况。
原来亚尔维斯这人虽是特提亚有名的水果商人,而且还掌握着世承的子爵身份,不过将生活的概念具体到个人身上时,亚尔维斯反而过得也不咋样。
高额税收,和向更高位阶的贵族纳奉,以及,市场偏好香蕉这种特提亚不怎么产出的热带水果……
纯靠进口,关税又是一大笔。
如此种种,都造就了一旦了解细节,就会发现一直在首城的亚尔维斯过得反而不如在外呆了多年的罗素的情况。
而正巧,已有男爵身份的罗素,近阶段需要可被信任之人的帮助。
这个人选,罗素就定了亚尔维斯。
“亚尔维斯的果园里无法产出香蕉,在他的水果产业发展上,某种程度上堪称一直受到香蕉产地的果农的压制,虽然对方想要日子好过,就不可能不卖水果,但却可以卖给亚尔维斯的竞争对手……不了解人性的他也就莫名陷入了卖方市场,被动承担起涨跌变化。”
“而为他创造苹果歌进行苹果推广,除了实现他的理想外,也意在让他摆脱这份制肘,好腾出精力来帮我做些不便在明面上显露的事。”
酒馆的生意可不太合规。
“之后,我也会将更多精力放在政治权力的争夺上。”
罗素仰起下巴,“我虽对你有要求,但爸爸可从来不是会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的那种人,我对自己只会有同样、甚至更高标准的要求。”
“这是第一件事。”罗素转头就说起了他口中的第二件事。
说的是有关德洛丽丝过往的情况。
事情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大公这一身份,除了地位超然,还意在对方本身就有一个公国。
当年国王想要集权,便提出了让德洛丽丝的父亲前来首城的事,那时候德洛丽丝还不是继承人。
至于为什么德洛丽丝晋升大公……
当然是因为她爹死了。
“而且是德洛丽丝献上的毒酒造成的死亡。”
话题是在书房谈的,纪伯伦这会正在男爵府的厨房里忙碌着新的苹果加工食物。
祝奚清也自然从心地露出了惊讶的目光。
“当年你祖父并不愿意来到首城,故而在子嗣中挑中了德洛丽丝……”
就像是东方古代的质子,在还算能选的情况下,给出去的质子,其身份和价值都不会太高。
甭管高位者是怎样权衡利弊的,被送去的那个绝对不会甘心。
此后德洛丽丝便开始了她走钢丝般的人生。
在国王和亲生父亲之间游走不断,扩大国王与大公之间的隔阂,最后大义灭亲,和国王站在了同一立场,一杯毒酒把亲生父亲送走了。
想要集权并不意味着要灭对方满门……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祝奚清的祖父已死,这种时候国王反而可以讲点情分,于是世袭的大公爵位,便落在了唯一活着的德洛丽丝的身上。
而彼时她本身就已经在首城久居,这部分权力国王拿回得还算顺利。
可斯蒙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斯蒙在集权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继承了大公的位置。
他压根没来首城。
假装自己根本没收到过国王的信件。
而面对这种不听话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能让他听话的人来处理。
“国王当年选中的就是德洛丽丝。”罗素陈述道。
“正如德洛丽丝吸引我的原因,她本身就是个很有魅力,也很有能力的女人。而最终结果也和现在一样,斯蒙也来到了首城,但也与德洛丽丝彻底结下了仇。”
罗素:“你只知道你是亚尔维斯的第七子,但除了克利德之外,其实并不怎么了解其他的孩子,对吧?”
祝奚清点头。
罗素神情有些怅惘,“德洛丽丝的第一个女儿,她最属意的那个继承人,死在了当年各方面看起来都很像是蛰伏下来了的斯蒙的手中。”
“二子倒是还活着,但也不在首城,非国王命令不得回归。三子便是克利德,四子与五女是一对未完全成型,便被斯蒙害到流产的双生子,是以死胎的形式被生了下来。”
“六女目前被德洛丽丝带在身边教导,不出意外,那孩子就是下一任大公,她目前就读于皇家学院,轻易应该不会和你撞见。”
“最后就是你了。”
“你是德洛丽丝的最后一个孩子,也是最小的那个。”
只是最小的也是最不受宠,甚至堪称是被流放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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