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大公知道曾经的情人和一个吟游诗人搞在一起后,会不会做出报复之举。
受这段恋情影响,罗素学会了买醉。
那是祝奚清五岁时候的事。
之后倒没让柔弱父亲变成醉酒家暴男……
概因为罗素在喝醉后,被地痞流氓忽悠进了一个小巷,差点被强上。
五岁的祝奚清被迫去救爹,爹最后倒是被救下来了,但是自己却被地痞流氓踹了一脚,伤了心肺。
祝奚清后来猜测,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愿意放过罗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脚把一位大公之子给踹到吐血……
也有可能是单纯畏惧见血的画面吧,谁知道呢。
后来嘛……
父子俩成了一对弱鸡。
祝奚清倒不是不可以借助系统改善自己的情况,但当他拿出一枚金币后,愚蠢的老父亲将这笔钱当成了来自吟游诗人的援助。
就是那位有着小麦肤色的女性……
对于本性追逐自由的正统传唱型吟游诗人来说,传唱就意味着要到处游历。
罗素既然没同意跟她在一起,她也不可能选择留下,或是带罗素离开,最后当然是自己离开了。
而罗素就以为那一枚金币是来自对方的临别赠予。
祝奚清费了好半晌的力气去解释,罗素一句:“可是你只是个孩子啊,又怎么能赚得到金币。”
给整破防了
当时也是真没绷住表情。
五六年相处下来,他已经深刻地明白了罗素是个怎样的奇葩。
自此以后再也没用过系统,甚至也保持了自己当时被踹伤心肺后留下的后遗症不能一口气说太多话,不能剧烈运动,情绪也不能有太大起伏。
不过想要治愈也很简单,系统一个药丸就能解决。
祝奚清主要是以这种状态为借口,少和罗素进行太多对话交流。
根本说不清。
这是他比较无奈的部分,相对认可的部分在于,罗素这人就算再怎么拎不清,对唯一的孩子也确实有足够的爱。
至少那一枚金币后来全用到了祝奚清的身上。
以钱在哪爱就在哪的标准来看,罗素做吟游诗人所得的百分之六十都用在唯一孩子身上的情况,这也确实有够爱了。
就是这人总是会聊起那个已经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的女性诗人。
当然,偶尔也谈及祝奚清的亲生母亲,也就那位大公。
对于前者罗素是感激的,并且要求祝奚清也跟着感激。而对于后者,他是埋怨的,埋怨对方为什么不来看他一眼,甚至也对唯一的孩子不管不顾这么多年。
罗素改变不了现实,又想做一位有担当的父亲,故而在祝奚清十二岁那年,勉强支楞了起来。
他主动写一封信告诉那位女大公,说清这个孩子已经到了该去学院就读的年纪,不能再继续待在一处偏远小镇蹉跎人生了。
罗素有生之年胆子最大的一次指在信里写了一句,您总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去做一位吟游诗人,或者是做一个猎人,一个跟着其他木匠的学徒……
显然,在罗素看来,这些职业毫无前途。
不过以他的人生经历和标准来看,也确实是这样。
他当年随意穿过的一套礼服,都能在镇子里买下一座小型古堡。
又怎么可能甘心让唯一的孩子一辈子都过着平凡的日子。
他不再提起那位女性吟游诗人,也不再在意大公的公平与否,他尝试起主动争取。
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认清现实的罗素,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在首城占据一席之地。
“你绝对不能只做一个平民。”这是罗素对祝奚清的最大要求。
而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我也绝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在根本还没看过另一个世界,就认为自己做平民是一种好的选择。”
至少要让他亲眼见过另一种可能后,才能让清认清自己想要什么。
终于,祝奚清十四岁这一年,写了几十封信的罗素,第一次收到了来自大公的回信。
具体来说是大公管家的回信,对方在信中表示,大公愿意给她的第七子,即清一个滕尔森学院的名额。
滕尔森学院是特提亚首城最大的学院,在整个特提亚公国范围内,滕尔森学院可能不是第一,但其所象征的贵族环境和人脉什么的,毫无疑问,是遥遥领先的绝对第一。
罗素曾经就在这里就读过。
他在收到回信和随信赠来的入学函后,一度喜极而泣。
再之后,就是考虑起祝奚清就读的事了。
罗素拿出了所有的存款。
不过这笔钱并不是为了支付学费什么的,因为滕尔森学院根本不收学生的学费,也压根就不靠学生学费来赚钱。
这笔钱,是罗素打算带着祝奚清重新回到首城定居的根本。
是的,他打算凭借自己这些年的积累重新走回去。
罗素是这样告诉祝奚清的,“我还是想要在贵族宴会上再穿一次我最爱的燕尾服,再跳一次优雅而又浪漫的舞。”
再之后自然就是打包行李了。
罗素将家里能带走的东西全都整理妥当,除了祝奚清自己的一些衣服什么的。
现在的他认为,即便清的身体不好,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祝奚清看着床上全都叠放整齐的衣服,长长地叹了口气。
天知道罗素是怎么从坑孩子的老父亲变成溺爱孩子的老父亲的。
所谓的整理自己的东西,本质就是将床上的这些衣服放进行李箱……
之后转移到马车上的事情,全都由罗素处理。
祝奚清有时还能看见这个男人对他那双粗糙了的手露出遗憾的表情。
但一旦当他拉起自己儿子的小手,发现其一如既往的稚嫩柔软时,就会感到满足。
时不时就会有一种想要对整个世界炫耀的感觉看啊,这是被我爱着的,被我照顾得很好的,也应该被世界热爱着的孩子。
祝奚清:大可不必。
最后罗素唯一让祝奚清拿着的东西,就是一把罗素弹唱时经常会用到的诗琴,也叫作斐林,或者莱雅琴。
等祝奚清坐上了马车,连这把琴都不需要他拿了。
马儿踢踢踏踏地在前头走着,老父亲则接过诗琴,拨动了一下琴弦。
从卷起的珠帘看去,正好能看见一位眉眼间带着柔和气息的中年男子的侧颜。
悠然的哼唱声在祝奚清的耳边萦绕,祝奚清想起了被罗素装进行李中的一大把金币。
也许这个男人早就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只是过去还没法认可自己。
他既觉得吟游诗人的职业低贱,又在拿到金币时,为自己的能力感到骄傲。
罗素是个既纠结,又复杂,最后把自己养成了一本不仅厚重,还难以被人读懂的书籍。
小调化作音符,随风远去。
祝奚清手里拿着一本诗歌,一边翻看,一边侧耳欣赏。
第292章 主角真的不是我爹吗(2)
……
“我其实一点也不意外她不会接见我。”罗素低着头看向只有自己胸膛高度的儿子。
祝奚清神色平静,半垂着眉眼,没有任何情绪变化。
尽管他和罗素刚被大公的管家拒之门外。
罗素又道:“只是人在面对某些并不是百分百会发生的事情时,还是会心存一定侥幸。”
“比如幻想一下,如果她要接见我的话,我该怎样拒绝。”
祝奚清终于抬起了头,看向嘴角带着笑意的罗素。
“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罗素弯下身,给了祝奚清一个意味不明的拥抱。
先前居住的小镇有一大片松树林,那种树木的衍生货品早已经成为了那座小镇里的日用百货,罗素的身体和骨髓也仿佛全面浸入了松木的气息。
木质调的味道,配上从他肩颈处看到的蓝天与白云,祝奚清总有一种相比于上个世界而言,这个世界其实更像是在度假的感觉。
可能是风景因素,也可能是少有的将目光着眼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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