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 下(175)
天天在自己面前撒狗粮,实在太过分了。
风袖两三岁的时候,两代人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产生了分歧。
虽然风袖现在还不大,也没有前世那样的经历,可他还是喜欢吃糖,而且最爱缠着荆忆阑。
荆忆阑对他那叫一个百依百顺,只要他叫一声忆阑哥哥,别说糖了,星星他都能给他摘下来。
但小孩子肯定不能吃太多呀,于是经过两个大人的轮番教育之后,荆忆阑总算减少了给风袖的糖果量,不过依然喜欢带着他出去玩便是了。
看荆忆阑一副玩娃丧志的样子,仇寄寒觉得这样不行啊。
于是他喊了孩子过去,对他说,你得努力啊,你还得继承一言楼呢。
荆忆阑一想也是哦,自己不学武功,还怎么保护风袖。
于是他鸡鸣时起,日落时歇,每天除了练功之外,最爱做的事情便是跟风袖待一块。
叶文澜这个亲娘看他们兄友弟恭的模样,也颇为欣慰。
至于某位姓冷的,早已被她抛诸脑后了。现在相公孩子热炕头,冷羌戎什么的,不用管,没意义。
一晃眼,风袖五岁了,也到了可以练武的时候。
仇寄寒本想着,他是叶文澜的儿子,想将自己一身绝学倾囊相授。结果风袖蹲了半天马步之后,觉得太累,不想学武功了。
叶文澜问他,那你想做什么呀?
风袖人小鬼大,信誓旦旦地说:“我要去开糖果铺。”
行吧,糖果铺就糖果铺吧,孩子喜欢就好。爹娘两人不约而同地想。
荆忆阑听了,立刻举手表示赞同:“好好好,袖袖当小老板,我给你当下手。”
“好的,谢谢忆阑哥哥。”风袖一把抱过荆忆阑,飞快地吧唧了一口。
风袖已经松开,可荆忆阑还是欢喜得没缓过神来,连风袖亲到他脸上的口水都忘了擦。
叶文澜见大儿子那副跟他爹一样的痴汉模样,无奈地笑了笑。
这般平淡的日子没过多久,一个喜讯又落到了这这一家子头上。
叶文澜又有了。
第290章 【转世】再生缘-中(仇寄寒x叶文澜+荆忆阑x风袖)
叶文澜自己就是个医者,自然不可能诊错。
然而风袖听了这个消息,脸上却没有露出喜悦之色来。荆忆阑一向对他留心,见他不言不语,便等他夜间洗漱之后找上了他,问他怎么回事。
风袖站在他面前扭捏了半天,最后咬了咬唇,又抬起眼来看他,问:“忆阑哥哥,娘亲要生弟弟和妹妹了。”
荆忆阑比他高了许多,轻而易举便能摸到风袖的头顶,于是他也这样做了。
“你不喜欢弟弟和妹妹么?”荆忆阑把他拉过来,环在自己臂弯里,问。
“不是。”风袖摇了摇头,似乎很是纠结,他说,“他们有了弟弟妹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喜欢袖袖了。”
荆忆阑闻言笑了笑,他还以为他的小少年在操心什么呢,原来是因为这个。
“没关系呀,再多一个人喜欢袖袖不好么?”荆忆阑抱着他坐到床榻上,坐到他旁边来,如是说。
“真的么,可是别人家里都喜欢最小的一个,袖袖现在不是最小的了。”风袖绞着手,很是担心的样子。
荆忆阑真是爱死了他这副模样,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笑的时候,他的小少年正难过着呢。
“不怕啊,我永远最喜欢风袖,不会爱上别人。”
他不知不觉地就用上了爱这个字,郑重得如同在告白。
风袖却并不知道他的爱和爹娘的爱有什么不一样,但他听了荆忆阑的话,便从心里觉得欢喜。
“那忆阑哥哥以后会娶媳妇么,就像爹爹娶娘亲一样?”风袖睁着大眼睛,这样问他。
荆忆阑摇摇头,道:“不会,不会有别人我,我只有你。”
风袖也不知怎么的,他听了他这句话,便觉得心里像是淌了蜜似的,比吃一百颗糖还要甜。
“嗯,我也只要忆阑哥哥。”风袖扑进荆忆阑怀里,认真道。
荆忆阑自然知道他的喜欢跟自己的并不一样,但即使如此,他也甘之如饴。
叶文澜的肚子迅速大了起来,仇寄寒一门心思扑在她身上,带风袖的任务自然便落到了荆忆阑头上。
荆忆阑不仅要忙着练武,还得帮着仇寄寒处理一些楼中的杂事,更得操心风袖的衣食起居,可以说是全家里最忙的一个。
风袖作为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从小都是被荆忆阑宠着长大的,自然不懂怎么做事,每日里除了陪叶文澜说话聊天解闷,就是被荆忆阑捧在手心里好吃好喝的供着,可以说过得比他娘亲还要舒服。
对于这个儿子,叶文澜一向是又爱又歉疚的,若非当初仇寄寒把她找回来,恐怕这孩子就得在青楼里降生了。而且一怀上他,自己便苦尽甘来,这让叶文澜将他当成了自己的福星。更何况风袖嘴巴甜,长得又可爱,常在身边陪着说话,也让叶文澜开怀不少。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叶文澜生了个女孩子,仇寄寒为她取名为锦依,锦上添花,是为锦依。
妹妹降生之后,两位父母的大部分关注自然也就落到了锦依的头上,于是风袖便又缠上了荆忆阑。
荆忆阑自然欢喜被他缠着,他前两世都未来得及参与风袖幼年时的人生,这次实在是享受了个够本。
一言楼的楼众都挺佩服这个少主,觉得他少年老成,处事周到,但楼众中都私下认定了一个道理,找少主处理事情时,最好找小少爷也在的时候,这样少主心情更好,大笔一挥就答应了,少波折。
于是一言楼的楼众也将这个奶娃娃当救星似的供着,直差捧到天上了。
然而还是有让风袖头疼的事情,读书习字还好,有他的忆阑哥哥抓着手教,可若是让他习武强身,他定然是要倒地耍赖的。
天哪,要让他跟忆阑哥哥一样闻鸡起舞,三伏天腊月里光着膀子在外头练功,还不如杀了他呢。
荆忆阑虽然忧心他的安全问题,但转念一想,自己只要一直不离开他,也没人能伤到他。是以他也对风袖放任自由,由着他去了。
风袖再大一些,便喜欢抱着糖罐子大街小巷地乱窜,最爱去市井里头玩耍,每次都能带一些小玩意回来,或是吃的或是玩的,甚至还有给妹妹的拨浪鼓。
都说孟母三迁只为了孟子能耳濡目染学到好的,风袖这样瞎混,荆忆阑也怕他会跟地痞流氓什么的学坏,正操心着呢,风袖便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好玉染不黑的道理。
头天里风袖告诉他东街的糖比西市的贵上一分,荆忆阑那时正忙着正事,随便点点头就过了,结果第二日风袖便抱了一小袋碎银子回来,笑嘻嘻地塞进他手里。
“忆阑哥哥,这是我几天赚到的,你帮我存好啦。”他如是道。
荆忆阑叫来这日陪着风袖出门的楼众,仔细问了之后才知晓,原来风袖发现两边价格不一样之后,便从西市买糖之处买了糖果,卖到东街,赚了这一袋碎银。
荆忆阑听完亦是惊讶不已,他没想到风袖竟有这般才能,他对于贸易的敏锐度,远超常人。
发现这一点之后,他便将风袖往这个方向培养。果不其然,风袖对于账目十分清楚,几乎是过目不忘的程度。
荆忆阑只觉得自己捡到了宝,竟然到这时候才发现。
就这样,风袖继续长大,锦依也从襁褓中的幼儿长到了能习字的年纪。
一家不容二宝,风袖自然要就地盘之争跟锦依起冲突的,当然抢得最厉害的就是糖。
风袖视糖如命,又有荆忆阑撑腰,两爹妈也是不掺和他们这些小打小闹的,是以夺糖之战锦依从未胜过。
不过锦依跟他哥哥不同,风袖一受了委屈就红着眼眶哭,很是委屈的样子。而锦依就算被人打倒在地上,也是要擦擦眼泪爬起来再打的。
几次三番落败之后,锦依突然找上风袖,语重心长地说:“诶,哥,我不会跟你抢了。我觉得你是全家最二的,我不会跟你一般见识。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不管怎样你都是我哥,以后谁欺负你尽管跟我说,我帮你打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