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越脸色很沉,冷冰冰地说:“不用。”他摇了下轮椅,转身就要回去。
看样子最近都不会再想出来。
小窈心里更气了,跟在他后面说:“怎么不用,落到我们手里的鸡就是我们的,老板您等着,晚上我给您炖鸡汤喝。”
“咯咯哒——咕咕——”母鸡在小窈手里奋力挣扎,却被她牢牢桎梏着,动弹不得。鸡毛满天飞,身上的泥点子摔了两人一脸。
就在这时,从隔壁走出来个十八玖岁的男生,那人目光在秦越身上转了转,接着发现了被小窈提在手里的母鸡,笑道:
“不好意思,你们捉的这只鸡好像是我家的。”
男生穿了一件黑T,皮肤被岛上的烈日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五官锋利粗狂,长得还挺帅。
小窈立刻收起了心里的火气,扭扭捏捏道:“你家的鸡、怎么乱跑出来了?”
和之前扬言要杀鸡炖汤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对这个帅气的小哥哥是很有好感的,结果对方却阴阳怪气地回了句:“噢,那大概是我家的鸡嗅到了什么臭味,忍不住跑出来踩上几脚吧。”
小窈再傻也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当即怒了:“你什么意思?!”
那人并不看她,而是睨着秦越,神色间的恶意不加掩饰:“就是字面意思,有些人天生恶心,连鸡都嫌脏。”
这个人怎么这样!
“去你的!”小窈将那只该死的母鸡照着对方的脸扔了过去,“你才恶心!”
母鸡受到二次惊吓,直接疯了,没真的落在那人身上,而是乱叫着跑远了,没一会儿就不知所踪。
小窈气不过,还想再跟人吵,却听秦越在身后叫她:“回去吧。”
“可是老板——”
秦越语气微微重了些:“回去。”
说着自己摇着轮椅回了院子里,小窈也只好跟着回去。临走前又恶狠狠瞪了那人一眼,而那人目光落在老板的背影上,眼底还是显而易见的嫌恶。
那之后的几天,秦越心情更加糟糕,不怎么愿意见人,连雨也不看了,整天将自己锁在二楼拐角处的那个房间里。
小窈有心想问几句,但每每见了秦越那副模样,就不忍心再问出口。
不过随着她在民宿打工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渐渐就知道了隔壁那个神经病嫌恶老板的原因——那人认为老板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在当时那个时候,不结婚在别人眼里都是有罪的,会被人指指点点戳弯脊梁骨,更何况是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放在他们这个小岛上,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小窈起初也纠结了一阵,她不愿意相信那人的话,觉得那人是红口白牙污蔑老板。
但又忍不住总想这件事,以至于那段时间她都不太敢看老板。老板大概也发现了,之后几天便整日躲在房里,尽量不同她接触。
有一天,老板终于从房间出来,递给她一个很厚的信封:“如果介意的话不用勉强,这是工资和奖金。”
【作者有话说】
小窈:“老板娘。”
小窈:“咦,这三个字真烫嘴。”
林宝:“好听、爱听、多叫。”
(解决下陈年旧怨,然后带哥哥治腿去~)
第107章
小窈没有接那个信封,因为她突然想明白了,不管老板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她的老板。
在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时候,是老板将她捡了回来。老板是很温柔很温柔的人。
也是在那时,她终于明白老板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出门,一来肯定是因为车祸的伤痛,二来则是因为周围的人都躲着他、避着他,如果每次面对的都是那样的恶意,出门就变得没什么意思了。
尤其是隔壁那个神经病,今天放鸡、明天放鹅、放狗,要不就自己站在门口,在秦越经过时说一堆恶心人的话。存心给秦越找不痛快。
“不过那家的姐姐是个好人,知道那些事后拿着竹竿满院子抽那个神经病,林先生您是没看见,那场面可太爽了,我在隔壁听着,简直想拍手称快。”
这些事在小窈心里憋了好多年,一直找不到人说,这会儿终于能一吐为快,就倒豆子一样全说了出来。
“后来有次那个神经病和老板还打了一架,那之后没多久,他们一家子就搬走了,只偶尔才回来住几天。”
林钦舟眉间凝着郁色:“打架?”
他哥这个样子,怎么打?
“具体我也不清楚,他们打架那天我正好请了半天假,回学校处理点事情,结果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那个神经病骑在老板身上,照着老板的脸打了一拳,但是老板不服输,抱着人强压在地上,两人就滚在地上扭打起来。”
“老板那个样子,当然不是神经病的对手,我过去拦,拦不住,还被推了一把摔破了膝盖,只能跑隔壁去喊人,幸亏那家的姐姐在家。”
林钦舟浑身的血液直冲进脑子里,冰可乐也浇不灭心头的怒意,气得整个人微微发抖:“然后呢?”
李洋海这个王八蛋!
“然后我们就把两个人送去了医院,老板脸上挨了几拳,额头和嘴角都破了口子,最严重的是腰和后背,他下半.身使不上力,打架的时候只能拼命撑上半身,腰就挫伤了。至于后背,是被那个神经病用小木凳砸的!”
“但我不知道他们打架的原因,老板不肯说,也不报警,从医院回来后一句都没提过这件事,我也不敢问……”
“老板身上的伤过了很久才好,尤其是腰部的挫伤,疼了有一个多月。”至今想起来小窈还觉得气不过,眼睛不知不觉红了,“林先生,您说那人是不是神经病,老板都这样了,他居然还好意思下重手……”
洗完毯子出来,看见秦越坐在院子里挖百香果,旁边放着蜂蜜和柠檬,看样子是要做果茶。林钦舟晾好毯子,走过去坐在他对面,帮他一起挖。
紫皮的百香果,又大又香,林钦舟挖着挖着就被勾起了馋虫,直接捏着勺子吃起来,秦越瞥他一眼,表情有些无奈,却没说什么。
林钦舟却注意到了他这个眼神,擒着勺子送过去:“哥,你也吃,很甜的。”
秦越表情都没变一下,无视了他。林钦舟便将勺子喂进了自己嘴里,然后起身走过去,在秦越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捧住他的脸,将那口百香果渡了过去。
“哥,甜吗?”林钦舟重新坐回去,撑着下巴问道。
秦越嘴唇紧抿着,看都不愿意看林钦舟一眼,似乎他刚刚的举动真的惹恼了他。林钦舟却并不在意,眼巴巴地继续看着他哥。
看着看着,他心思又动了。
“哥,你真好看。”
“哥,我以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特别喜欢你眼窝下面的这颗小黑痣。”
“你知道吗,那天你脏兮兮的进浴室,出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我那时候就在想怎么有人能长那么好看啊。”
“就像小说里形容的那样,惊为天人。你要是个女生,我肯定那时候就喜欢你、想追你了。”
“但就算你不是女生,我也还是喜欢你,还是想追你,所以哥,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和你是谁、是男是女,都没关系。只要是你,我都会喜欢。”
秦越终于抬了下头:“林钦舟。”
“嗯?”
“张嘴。”
这两个字太熟悉了,以前他哥要亲他的时候都会捏着他的下巴或者后颈,对他说:“林钦舟,张嘴。”
林钦舟心猿意马,乖乖翕开了嘴唇。——按照他哥现在的态度,直接亲他应该不可能,但还是可以期待点别的什么东西。
而几乎是同时,他嘴里被塞进一片冰冰凉凉的东西,林钦舟下意识抿了下,整张脸顿时皱成一团——是柠檬!
“好酸……”林钦舟吐掉那片柠檬,委屈地朝他哥控诉,“哥,你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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