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静感受世间万物,他能看见一切,树叶轻轻晃动,湖底的尸骨累累。
湖。
想要藏住一面镜子,最好的做法是大隐于市,人们常说湖泊如同圆镜。
后花园湖泊中微光闪烁,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找到了,苏九归霎时间睁开眼。
仿佛刚刚从识海之中抽身而出,刚才时间过得多慢现在就过得有多快。
四面有六个修士朝自己而来,堵住他前后左右四条退路,其中一柄剑已经近在眼前,理应该划破苏九归的咽喉。
苏九归向后折身,整个人如同一把反折的弓,剑身平切而过,划破了他的衣领,连半点伤痕都没有。
修士手一麻,只感觉自己的剑根本没撞上□□,而是撞上了一把玄铁,定睛一看,刚才划开的衣领下露出两片龙鳞。
冰冷的龙鳞覆盖在苏九归脖颈上,龙鳞漆黑,在苍白的脖颈上显得极为显眼,肉眼可见的速度攀爬而出,逐渐爬到苏九归的下巴边缘才停下。
难以想象他衣服下龙鳞覆盖的地方到底有多大。
苏九归自己也有些微微怔愣,那一剑他躲过就躲过了,顶多就是划开一个口子,他身体是妖族,受点伤不会出事,没想到逐白根本没给他那个机会。
龙鳞有些冰冷,规规整整的衣袍下,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龙鳞瞬间覆盖了他全身,与苏九归的肌肤紧密贴合,简直像是……穿上一件密不透风的铠甲。
他之前试过以鬼修来当自己的铠甲,以此来念咒可以阻挡咒术反噬,逐白龙鳞坚硬无比,他若当铠甲就是全天下最坚硬的。
只要逐白想,他甚至可以成为一个无坚不摧的茧将苏九归包裹其中。
苏九归感觉到龙鳞攀爬到后颈,后颈处的龙鳞跟其他地方不一样,更加柔软,可力道用的也更大,简直像是一只手在轻轻压着他。
冰冷的气息贴近他的身体,龙鳞被苏九归自身的温度暖了暖,显得没有那么冰凉。
他们从来没有以这种姿态亲近过,让他都觉得极为怪异。
“师尊,小心啊。”他听到逐白不怀好意的调笑。
与此同时,他感觉缠绕在小臂上的龙身越收越紧,不用想就知道逐白是个什么表情。
龙族占有欲极强,刚刚结束筑巢,他不喜欢苏九归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受伤。
苏九归咬了咬牙,总算知道他让逐白到自己身上来他为什么动作如此干脆,他这是找个机会上他身上玩了。
逐白也就是好玩乐,没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折腾他,分得清事态轻重。
“去后湖吗?”他也看清了,镜妖应该在花园附近。
张奴奉命去后花园查探了,希望倒霉的棉花精能多坚持一会儿,好歹撑着一口气等苏九归赶到。
苏九归定了定心神,有逐白在身上,仇府的道家符文的威慑烟消云散,他比之前行动更为自如。
叮当几声脆响,苏九归以左侧为切口,干脆利落斩断来者的剑,他出手从来不出废招,果然,他撕裂了一个口子。
两个仇家子弟从屋顶上翻滚而下,一人后退,一人从屋檐上砸落。
苏九归持剑后退,他没有任何表情,在夜色中就像是一个刺客,他动作极为简练,轻轻一跃,也不管追逐自己的仇家子弟,直奔后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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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也算是某种play?
我今天还欠你们一章,吃完饭之后就写,可能会很迟了,大家不要等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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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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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白府那真是个一穷二白的, 逐白带着苏九归走了,连棉花精也走了,院里只留了三朵从张奴身上幻化的矮小的棉花精, 拿着扫把在扫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红柳在院中打坐, 她一身紫衣, 悬在半空之中,真是一点都不浪费白府灵力, 真的在那儿潜心修炼。
按理说温七也该修炼, 可他修不出什么名堂,这两天心气浮躁, 总觉得好像有大事要发生。
苏九归不在, 他俩像是没爹妈的小孩儿,一时间都找不到做主的是谁, 温七道:“那个, 我出门走走。”
他来乐安城好些天了, 都在白府打转,也想看看乐安城什么样。
红柳在修炼, 八成听不见他说话, 他转身就想走。温七刚迈了一步, 眼前一闪, 红柳突然飘到他跟前。
她还维持着打坐的动作,飘在空中让温七想到之前的鬼修, 他被吓了一个跟头, 道:“你干嘛?”
红柳:“我跟你一起去。”
温七还以为她担心自己安危,觉得自己挺丢脸的, 这么大一个男人,出个门竟然都要小姑娘担心, 道:“我就出门散散心,实在是憋得慌,我肯定不惹事儿。”
红柳伸出一条腿,在空中晃荡了一下:“不是,我也心烦。”
“啊?”温七没想到能听见这个回答,以为红柳逗自己玩,道:“真的?”
红柳点头:“真的,感觉要出事。”
她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出来闯荡江湖这么多年,靠着这点直觉才存活至今。
红柳一脚踩在地面,道:“咱出门逛逛。”
温七也没找到借口拒绝,就是觉得挺新奇的,他俩之前都是在逃命,根本就没心平气和去逛逛。
在温七心中红柳是他前辈,苏九归的修为在他看来遥不可及,但红柳是个活着的榜样,多跟她在一块有助于修道。
温七和红柳出了门,白府不偏,逐白又亲民,根本是住在闹市里,也就是象征性地在门前划了一条街,这条街相对冷清,走出去之后就发现外头热热闹闹的。
走出巷子口就是一圈卖小玩意儿的,那是真的小玩意儿,卖酒的,卖布老虎的,卖花瓶的。
他们都知道逐白好玩乐,出手又大方,总是在这儿蹲着等人来,赚一笔能养活全家一年。
红柳被卖灵石的摊子吸引,温七走到哪儿都给人当小厮,很自然地跟在她身后,准备服侍这位天生道骨。
小摊贩们知道今日逐白不来了,卖酒水的和卖花的凑在一块儿瞎聊天,温七站在后头没事干听了一耳朵。
“唉,你有没有觉得老陈有点怪啊?”
“他怎么了?”
“就……话不多,比以前傻了。”
“你这都能看出来?”
“那当然了,他以前多精啊,我什么好处都讨不到,我昨天从他那儿占了便宜呢。”
“你占什么便宜了?”
那人有些得意,“一两银子。”
“一两?”他张大嘴,“老陈被人夺舍了?他不是铁公鸡吗?”
“谁知道呢。”他就是个卖酒水的,虽然占了便宜但全然没觉得心情舒畅,反而觉得纳闷儿,他跟老陈认识十几年了,俩人总是拌嘴,十年也没让他占到便宜,突然给了他一两银子,他不觉得高兴只觉得惊悚。
“唉,”他戳了下卖花摊贩的胳膊,道:“你有没有觉得乐安城人变多了?”
“估计哪里来的人逃难来了。”他心粗,察觉不到那么细致的东西,乐安城城门松懈,经常有人来逃难。
他哦了一声,心中觉得怪,又说不出哪里怪,只能说是他自己想太多了。
温七在旁边听着皱眉,想到苏九归今日为何离去,他们说有户人家根本就不出门也不吃饭。
温七下意识插嘴,问:“那老陈吃饭出恭吗?”
俩摊贩在那儿聊着呢,突然被人这么冷不丁一问都有点没反应过来,第一反应是,你谁啊?
温七以前是个混子,张口就能扯谎,道:“我就是听着好奇,我哥也这样,突然有点傻,我还以为他被人夺舍了呢。”
温七穿着个道袍,长着就没有道士样,看上去丝毫不让人敬畏还感觉让人很是亲切,很像那种随处可见不学无术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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