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次没成功,自己勒了第二次,还是被别人勒的?”傅星沉察觉到了疑点。
沈霏摇摇头:“我再让人去查查。”
这时霍霆霄说:“不用了。”
他摩挲着咖啡杯,继续说:“闻东浩自杀前两天,有个女人去看过他,申请的是夫妻探视。”
虽然对方用的是假名,而且她用围巾把自己的脸包裹得非常严实,但那只曾打在林驯脸上,刮伤林驯颧骨的铆钉手包,霍霆霄不会认错。
而且那款手包是全球限量款,每一只包的主人都登记在册,有迹可循。
只是这两天霍霆霄只顾着四处找人,没心思处理别的信息,趁现在还清醒,他交代丁俊去查事发前几天萧冉的行程。
具体到每个小时,都要事无巨细整理清楚,固定证据。
傅星沉表情变得有点玄幻。
“这两个人怎么扯上关系的?还是夫妻探视。”
沈霏合理推测:“萧冉先插足我小姨的婚姻,又出轨闻东浩呗,一对狗男女。”
段旸插嘴说:“那多年不见,干柴烈火,怎么还会自杀呢?难道闻东浩爱她爱到心甘情愿去死吗?”
沈霏:“呃,好问题。”
傅星沉幽幽看向霍霆霄:“你怎么想的?”
“他们两个,应该认识得更早。”
但猜想没用,一切还要看证据。
总之闻东浩在这个时候突然自杀,还留下一封遗书主动提起十几年前Epsilon这种药剂的存在,更像是真凶及时掐断线索,将所有罪责推卸到闻东浩身上的补救行为。
解释得越多,就越值得怀疑。
也让霍霆霄确信,自己的调查方向没有错。
他现在缺少的是证据。
还有……一个林驯。
想到林驯,霍霆霄的心口又是一阵酸闷。
他沉吟片刻,抬眸对傅星沉说:“替我向伯父打声招呼,最近下城区那边可能会有点动静,请他多担待。”
傅星沉父亲在联盟担任首都特区安防总指挥,傅星沉听到这话,不禁眉头一跳:“你想做什么?”
霍霆霄攥紧手里的咖啡杯,“能做什么,只是想确认他平安。”
傅星沉叹口气,说:“知道了,你做你的。”
当天夜里,下城区诸多堂口做团建似的,三五成群地走街窜巷,碰见一个身材高挑、头发漂染的年轻男人就要抓来看一看。
街上行人纷纷绕道走,人心惶惶的,惹出不少流言。
不出两天,林驯就变成了那个传说中被某位堂口大佬看中,但他铁骨铮铮誓死不从,被逼到绝路只好卷款跑路的小白脸。
林驯起初没在意,结果在看到有人拿着他的照片在街上晃悠时,险些一个趔趄撞到电线杆。
他赶紧压低帽檐,把肩上装满饮料瓶的蛇皮袋子往上提了提,佝偻着腰拐进了旁边的胡同。
等到天色暗下来,他才拖着脚步慢吞吞地回到他暂时歇脚的桥洞下。
“今天收的瓶子不多呀,你是不是偷懒了?”胡子花白的流浪汉侧卧在一张破了洞的床垫上,扔给林驯一袋干巴巴的面包,“吃点。”
林驯没胃口,把包装袋扎紧,连同裤兜里的一盒烟,一起扔了回去。
流浪汉看了眼牌子,呦呵一声笑了:“你也是奇怪,有钱抽这么好的烟,怎么非得跟我抢桥洞子睡?离家出走啦?”
林驯做了个割喉的手势,让他闭嘴。
流浪汉也不生气,美滋滋点燃一根香烟,翘着腿哼起歌来。
不成调的曲子配上破风箱似的喉咙,经桥洞的天然混响效果一加持,难听得别出心裁。
林驯不嫌他吵,反而把这种噪音当成一种独特的、转意注意力的工具。
但今晚流浪汉的歌招来了不速之客。
“怎么这破地方还有人?”三个年轻男人走了过来,嘴里都叼着烟,听见流浪汉的声音先嫌弃地吼了一嗓子:“干嘛的!”
“你们又是干嘛的,这没地方了啊,要睡找别的地儿!”流浪汉挥了挥手,撵他们去别处。
“操,臭要饭的。”
其中一个年轻人随便踢了旁边的蛇皮袋子一脚,用的力气大了些,里面的易拉罐和塑料瓶乒乒乓乓散了出来。
流浪汉不乐意了:“给老子捡起来。”
“不捡,”年轻人又踢一脚,鄙夷道:“拽你爹呢。”
“小娃娃别瞎认爹,老子没你这么个不孝子。”流浪汉想去拿手边的一个不锈钢饭盆,结果被那人同伴又踢一脚。
下一秒,三人就围着流浪汉拳打脚踢起来。
混乱中,几个易拉罐滚到了林驯脚边。他冷眼看了一会儿,等到流浪汉反手把饭盆敲到一人膝盖骨上,并大叫他“小没良心的”,林驯才站起来,一脚踢起易拉罐,正中一个人的后脑勺。
战火成功被转移。
林驯正憋着一肚子情绪难受得要死,这三个年轻人当了炮灰,都挨不过他几脚就全趴下了。
但有一个人眼神好,一边捂着肩膀哎哟哎哟地叫,一边指着林驯,“这不是……这不是……那谁吗!”
林驯来到他面前,摘下帽子。
这人眼更亮了,看见他比看见自己亲爹还激动:“真是你!我靠,兄弟们咱们唔……”
帽子被罩在脸上,砰的又是一拳。
林驯起身把瓶子一个个捡起来放回蛇皮袋里,袋口系好,转身一言不发地走了。
任凭流浪汉怎么叫他,他都没回头。
林驯随便找了家不用登记身份的小旅馆开了间房,洗完澡后,他站在浴室里把镜面上的水汽擦掉。
静静看了会儿已经及肩的长发,他用毛巾擦至半干,然后学霍霆霄的样子,用手指拢起一半放到脑后。
他想念霍霆霄左右端详,然后对他说“很好看”的那一天。
林驯对着镜子举到胳膊发酸,才把头发放下来,去床上躺着。
一夜睁眼到天亮。
然后,他在清晨走去一个有人晨练的老年广场,在公园旁边找到一位帮人理发的大爷。
花了八块钱,剪掉了他留了很久的、被霍霆霄抚过很多次的头发。
第46章 “打断他一条腿就好了呀”
头发剃短后,林驯一开始很不习惯,总摸脑袋,却摸到一头扎手的发茬。
他怕这样还会被认出来,在小旅馆里躺了两天,联盟首都的秋天总爱下雨,晴一阵、雨一阵,湿气渗入毛孔,泡得人骨头都要长霉。
林驯退了房,买了两套厚实的冬装,回了桥洞。
流浪汉还在那,看见林驯剪成寸头,颧骨下挂着彩,一副混不吝的样子,他嘿呦一笑:“怎么回来了?”
林驯没理,把衣服丢到他脚边。
“这次又是什么好玩意儿,”流浪汉一边拆包装,一边叼着烟说:“这两天过来好几批人打听你在哪,我通通没告诉。”
他抖开羽绒服穿在身上给林驯看,“还挺合身。”
林驯点下头,拎起蛇皮袋子,又去捡了一天水瓶,卖了二十块,回来塞进老头的口袋。
流浪汉递给他一支烟,问:“你是不是要走了?”
林驯接过烟,又听身边的人说:“你走也走不到哪去。”
林驯侧头看他。
流浪汉也同样睨他一眼,牵挂、留恋都明晃晃写在了眼底,还自以为只要冷着一张脸,就能掩饰得很好。
果然是年轻娃娃。
流浪汉吐出一个烟圈,老神在在:“敢不敢打赌,不出一个月你就自己巴巴地回去了。”
一个连几年前分给过他一块面包的乞丐都能记很久的人,又能有多狠心呢。
头发剃再短,表情再冷戾,野性难驯只是表象,其实骨子里是缺爱的。所以别人给的一丁点善意,都被极其珍重地接住、铭记了。
走再远,心还留在原地打转。
早晚会回来。
林驯沉默着抽完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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