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满足的感叹。
俗话说,人多吃饭香,从前知乐一个人吃饭似乎也不赖,但自从两人这样连线后,他的胃口与饭量与日俱增,明显吃的更多。
沈程慢条斯理喝了碗汤,“上午读了什么书?”
知乐便说了书名。
两人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沈程工作时言简意赅,一针见血,从不多费口舌,与人应酬交往时,也沉静稳健,鲜少侃侃而谈,久而久之,给人一种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实上,他并非内向木讷之人。当遇到愿意交谈的人与事,寡言便不复存在,反而十分健谈,且很懂得说话艺术,徐徐言之,不紧不慢,无论哪种话题,都能接下去,言谈间使人如沐春风。
知乐与沈程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他们之间从未冷过场。
“这种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种。”
朱辉偶尔进来送紧急文件,起先听到这种话语,当真大吃一惊,后来便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我们家总裁越来越接地气了呢。
从早上改成送到大门口后,知乐自发的晚上也到大门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树下,知乐站着或蹲着,有时则干脆坐在路边干净的草地上,翘首张望,沈程回来,让司机停下,他先下车,司机再将车开进园内车库,他则牵起知乐,一同步行回去。
吃过晚饭,沈程会陪知乐看会儿电视,或者与他出门,牵着手,绕湖巡园一样的散散步。
知乐发现一件事,沈程很喜欢牵手。
“嗯,恋人们总是手牵手。”沈程说。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没有总是,牵手呢。”
“所以他们总是吵架。”沈程面无表情道:“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别跟他们学。”
“哦。”知乐被说服了。
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长,掌心温暖干燥,被他握着时,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门,晚上归来,饭后散步,甚至从书房出来,只要两人走在一起,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
出门在外,更不必说。
从前两人出去,虽也亲近,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
无论人多还是人少,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于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走过。
“他们,在看我们。”知乐说。
“让他们看,”沈程说:“记得我说过什么——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与知乐十指相扣,微微侧首看知乐,眼中含着令人着迷和安心的笑意,知乐发现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着沈程,就不会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终都不曾在意过他人目光。从前只是朋友时,他没在意过,如今确定关系后,更加不在意。碰见熟人,会点点头,带着知乐泰然自若寒暄应酬,至于陌生人的目光,则完全不Care。
沈程并没有刻意介绍过知乐,但他的态度和举止已说明一切。当一个人足够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侣,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这位伴侣,哪怕他们之间存在着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摆在那里,如今加上沈程明确的态度,众人的惊诧,怀疑,好奇等种种心绪,都纷纷打住,不再评头论足。
更何况,知乐看起来完全不像有什么问题。
漂亮的少年,有点腼腆,不爱说话,却很懂礼貌,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对他温和一点。
知乐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那商场广场。
沈程便尽量抽出时间,带知乐过去。作为领导者,工作是永远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传很久的名言,当你真的想见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千方百计想尽办法去见面。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广场尤为热闹。
C城是有名的大学城,广场台阶上坐满了大学生们,谈恋爱的,打闹说笑的,对面主体建筑上的屏幕滚动着某个演唱会,街道上滑板少年们飞来飞去,另一边则传来凤凰传奇高亢欢乐的歌声,一群大妈大爷们摇晃身体,跳着广场舞。
这里如同世界的缩影,包罗万象,熙熙攘攘,青春与暮年,浪漫与现实,在此处碰撞,融合,充满人间烟火气息。
“慢点儿……不要乱跑……”
知乐拽着狗绳,在人群里穿梭。
小乐小程几个月里长大了不少,知乐太过惯它们,饮食上从不管控,于是导致两个小家伙如吹气球般猛长,在同龄狗里,个头与体重绝对傲视群雄,整个圆滚滚的,撒起欢来时,犹如猛虎出笼。
小乐性格更为活泼好动,一旦出来,便异常兴奋,到处跑来跑去,小程向来是小乐的跟屁虫,唯小乐是瞻,小乐一跑,它便摇着尾巴追在后头,互相追逐嬉闹。
“要命啊。”
知乐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狈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沈程有时候会出手帮他,大多时候则“袖手旁观”。缘因知乐虽然狼狈不堪,却仍喜欢看它们闹腾。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远不近的跟着。
“嗨,帅哥你好。”
一个女孩儿忽然出现,站在沈程面前。
“你好帅啊。我是W大的学生,可以认识你吗?”女孩儿长的很漂亮,青春洋溢,自信而直接,直奔主题。
沈程今天从公司直接过来,身上仍是工作时的商务衬衫黑色西裤,领口解开,袖子挽至袖口,露出名贵手表,手中拿着一杯奶茶,带着些许漫不经心的随意感。
沈程神色淡淡,礼貌拒绝。
那女孩儿却很执着,一直跟着,想要加个联系方式,大有不得手不罢休的意思。
“我有爱人了。”沈程说。
女孩儿微微一怔,旋即笑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交个朋友而已。”
沈程眼神冷淡,已然不耐,正要说什么时,前面知乐忽然停住,回头找沈程,看见沈程面前的女孩时,一愣。
沈程眉头轻扬,眼神转瞬柔和些许,说:“恐怕不行。他管的严。”
女孩儿本以为“有爱人了”只是拒绝的借口,现在见沈程说的煞有其事,不禁道:“是吗?
沈程微颔首,说:“我问问他。”
便见沈程招手,知乐牵着两只狗跑回来,站到沈程身边,看看沈程,又看看女孩儿,明亮双眼中一点点疑惑,对女孩儿礼貌的笑笑。
沈程靠近知乐,偏过头,在知乐耳边说:“她想抢你对象。”
知乐脸上笑容登时消失,转瞬严肃起来。
他看看沈程,接着看向女孩儿,认真而戒备道:“他,我的。你,走开。”
非常言简意赅,简单粗暴。说完握着沈程的手,拉起,在女孩儿面前慢镜头般的晃了晃。
沈程没忍住,嘴角勾起,配合的点点头。
女孩儿切了一声,转身走了。
知乐松了口气。
沈程手腕一转,调整方向,转而将知乐握住,说:“这么凶?”
知乐说:“对敌人,要凶,要狠。书上说,对敌人那什么……就是对自己那什么……”知乐卡壳,记不得原话了。
沈程接口道:“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知乐:“对!”
“嗯,做的好。”沈程将奶茶递到知乐嘴边:“奖励你。”
知乐就着沈程的手,喝了口冰奶茶,嘴唇湿润,喝过后,抬眼看沈程,轻声说:“不要这个奖励。”
“那要什么奖励?”沈程顺着他问道。
“要那个奖励。”
“哪个?”
知乐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伸出食指,点了点嘴唇,意思是这个。
沈程笑起来,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沈程一手握着知乐爱喝的奶茶,一手牵着知乐的手,低头,在知乐唇上一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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