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们可以去讨价还加了。”辛戎弯腰,准备钻进车厢。
“等等——”兰迪攥住他的手腕,“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你的计划?我毕竟是你请来的顾问,你应该向我说实话……”
辛戎慢慢竖直身体,阳光从他头顶滑落,促使他的上半张脸,陷在了阴影里。兰迪完全找不到他的眼睛,不由又怔了怔。
辛戎从兰迪手心里轻轻挣脱,语调平直而镇定,“永远不要向你的顾问透露底牌。”
那一瞬,兰迪意识到,美丽的辛先生在保持一种距离,距离就是优势,最终,成为他们之间,唯一有权力的人。
作者有话说:
*周日宁静是一匹传奇赛马,在周岁拍卖会上两次流拍,马主不得已将它购回。可它在服役阶段,用实力打破边界,赢得多次黑体赛冠军,称为一代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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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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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开出一段距离,佐伊从车内后视镜瞥见后排的两人,气氛微妙。她打开收音机,电台里恰好在播放一首时下流行的嘻哈曲。她索性哼了起来,尽管在开车,手握方向盘,却并不妨碍她的手指,富有节奏地跟着打拍子。
“佐伊,专心开车,我可不想你半途撞上什么玩意,甭管是条乱窜的流浪狗,还是不长眼的路人。”辛戎提醒她。
佐伊怼他,“滚蛋,能别这么杞人忧天嘛?”
辛戎对着后视镜眨眨眼,作了个委屈的表情。
佐伊招架不住,干脆转换话题对象,“兰迪,干嘛这么安静?不会是我们今天只成交了一匹马,你觉得佣金没到位吧?”
“不是。”兰迪很快地回,他顿了下,张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被佐伊抢白。
“我知道了,你一定在心里抱怨,为什么你看重的那匹马今天表现得大失水准……你想知道原因吗?”
没有兴趣是假的,兰迪回:“当然,请说。”
“它那么紧张恐慌,是因为马蹄铁钉得不对劲,站着不动时瞧不出什么毛病,一走起路来就不行了。马是很敏感的动物,疼痛会让它们暴躁、胆小。”
“你怎么看出来的?”兰迪问完便有些后悔。虽然佐伊看起来天马行空,但确确实实有份兽医执照,论专业性,他属实比不了。
佐伊打开话匣子,道出原委。
昨晚,兰迪在餐桌上的那番话,辛戎和佐伊并未当作耳旁风。佐伊得了辛戎吩咐,嘴上说着回房休息,实则在到处转悠,找到了皮尔斯马场的人套话。面对美女,几杯酒下肚后,对方兴奋地带着佐伊去了马厩。马厩没有马工守夜,光这一点就足以令佐伊皱起眉头。对方就算喝得酩酊大醉,仍不忘夸夸其谈,她为马儿们感到惋惜。佐伊足够清醒,使计支走对方,检查了马的状况,诚如兰迪所言,是匹好马,但同时,她发现一个不和谐的细节,马的前脚蹄铁与后脚蹄铁,钉的方式有区别。她认真观察了几遍,终于发现原因,这前脚马蹄的厚度比后脚马蹄薄,钉子应该是特制的,比通用钉短了几厘米,避免伤害到马,需要斜锲进蹄掌。她立即告诉了辛戎自己的所见所闻。辛戎脑筋转得飞快,让佐伊找到修蹄师,以普通方式重新钉马的两只前蹄,这样,马站立时,没什么大碍,可一旦走路,就会受到影响。佐伊如实照办。其实,如果皮尔斯马场的人足够负责,在早上检查马儿时,就能发现问题,但一切没有如果。对方的疏忽大意,给了辛戎投机取巧的机会。拍卖会上的马一旦流拍,就会断崖似的跌价,辛戎趁虚而入,在场外截获便可。
兰迪沉默地听完,既没有表现出不解,也没有表现出不屑。
“兰迪,看你的反应,你并不感到意外?”佐伊忍不住问。
“意外?还好吧,马场里无论发生什么戏剧性的故事,我都不会感到意外,我只是觉得,你们至少该提前知会我一声……还是,你们把这次交易,当作某种测试?测试什么……我的忠诚吗?”
闻言,佐伊与辛戎不约而同,咯咯笑了起来。
“你不反对我们为了获利,耍些小手段?”佐伊追问。
兰迪扭头,看向辛戎,没有半分开玩笑的口气,“反对?听着,女士,我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我并不为皮尔斯工作,辛先生才是我的雇主,不是吗?”
辛戎感受到了对方的视线,却捺着没动。他开始沉默,在他保持沉默的时候,没人敢冒犯他。
过了片刻,辛戎好似微微叹了口气,朝向车窗的脸慢慢转回来,与兰迪对视,“不得不说,兰迪,有趣,你很有趣。”
“谢谢。”兰迪礼貌地回。
法餐厅座无虚席,幸运地是在他们到达时,刚好空下来一桌。
饭吃到一半,辛戎被一通电话叫离了席位。待他返回来,脸色变沉了几分。
“怎么了?”佐伊问。
“我今天得回纽约,”辛戎说,“那边已经帮我买了下午的航班……”
“纽约?今天必须飞?”佐伊瞪圆眼睛,“需要这么急吗?”
辛戎瞟了眼兰迪,又看向佐伊,交换了个眼色。佐伊是伶俐的,立刻话锋一转,“我开车送你去机场吧?”
“没关系,你们继续吃,账我已经结了,我叫辆计程车就好。”
话落,他拿起椅背上的灰呢大衣,兰迪手脚利落,协助他穿好外套,他微笑着道谢。行完贴面礼再见,在其余两人的注视下,辛戎拄着拐,有些瘸地走出了餐厅。兰迪盯着他远去的背影,内心忽觉一片萧索。
辛戎风尘仆仆地降落,司机接到他,将他直接送往曼哈顿下城的一处豪宅。门卫在楼下同他打招呼,他点点头,径直上了电梯。电梯直通顶层,早有管家等在电梯出口,为来客们拉开伸缩铁门。
屋内正在举办一场上流聚会,音乐典雅,衣香鬓影。辛戎到得晚,宾客们早已吃完正餐,现下正边喝美酒边聊天。他从侍者托的银盘里取了杯鸡尾酒,一饮而尽。
今晚的主角,屋主达隆盖恩斯在客厅现身,他头发花白,人高马大,有一个隆起的腹部和一个凶恶的鹰钩鼻。
人们欢聚在这儿,正是为他的六十九周岁庆生。
在纽约,像他这样的富豪,比比皆是,没有成千也有上百。他们有着雷同广泛的交友圈,趋向一致的装修品位,以及换汤不换药的婚前协议。
“达隆叔公。”辛戎温柔地唤他。
达隆没有理会他,打了个响指,要求音乐暂停。他伸出手,用指尖点着现场的几个人,雷厉风行,最后转身,指向辛戎,“对,还有你,书房!马上!”
被他指到的男女,无不脸色一变,默默跟着他进了书房。
达隆坐进自己的大班椅里,戴上老花眼镜,翻了一遍手里的文件,然后气冲冲往书桌上一抛,“你们就准备这样坐以待毙吗?!我每年花那么多钱,雇你们是来干嘛的,玩过家家游戏?!”
最近,他正在收购一家本地电视台,规模不算大,但觊觎的人不少。他的团队本来已经进入到最后阶段,就差对方接受报价,拍板定音了,谁料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不知给予了对方什么承诺,使对方动摇,决定缓一缓进程,重新商榷。
鸦雀无声。
“兰妮,你先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达隆张开双臂,假模假式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们正在等一个电话......”兰妮是他的首席运营官,战战兢兢地开口,“他们说明天会打过来,给我们最终答复。”
“明天?”达隆勃然大怒,“你昨天也说的是‘明天’,明天到了,还要继续下一个‘明天’吗?这个明天会不会等我死的那天,都到不了?不要‘明天’,我就要‘现在、立刻、马上’!”
兰妮立马朝坐的最近的男同事使眼色,对方愣了愣,迫于满屋压力,脸色灰败地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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