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次他觉得自己快死掉的时候女人又会停下,把奄奄一删水引全价包庇息的他抱住不停道歉。
这个女人总是这样,坏得不够彻底,让决心报复的他也摇摆不定。
郁光最恨她这一点。
他们打离婚官司时郁光也被带到法庭上,亮堂堂的肃穆大厅里,带着眼镜的法官问:“你们有一个孩子,你们谁想抚养?”
郁光原本以为长久的沉默会填满偌大的审判庭,但那个女人几乎是在法官话音刚落时便抢着开了口——
“我来养!判给我!”
许是审判庭太空旷,这声音爆裂扩散得阵阵回音,震得郁光耳鸣。
从此以后他跟那个女人和外公住在一起。
苛责打骂并未因法庭上那急切争抢抚养权的一句话而消失,就仿佛只是她不小心说错才领回来克死哥哥的一个拖油瓶。
只有外公很好,会买可爱的毛绒玩具和甜滋滋的糖果,每次都叫他偷偷去房间里给他。
他以为这就是亲情,直到后来被那双满是皱纹的手拉下裤腰。
粗粝的手的触感他这辈子都很难忘记,像毒虫顺着小腿往大腿上爬,恶心得郁光快呕吐却不敢动弹。
他那时候才懂得,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好是餐盘里明码标价的奢侈品,而玩具和糖果都是毒虫使用他的门票。
拼命踹出一脚,正中外公的左眼,不,现在他已经不是外公了,老头捂着左眼叫唤,郁光提上裤子就往外跑,追出来的老头看了眼他身后,没有再动。
郁光回头一看,身后是那个女人。
讽刺、好笑。
那个女人居然也会阴差阳错成为他的保命符。
但郁光不知道下次会在哪天,大概会是某个女人不在家的时候。
无论如何,他不想让老头得手。
幸好那时候他已经会用刀了——
削水果的陶瓷刀、裁纸的美工刀、厨房里砍肉的菜刀……
挑来挑去居然是陶瓷刀最好用,白白净净看着人畜无害,割肉却比菜刀还要快,就像他一样。
郁光选了个那女人加班的周六,老头绝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大好时机的。
客厅墙壁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窗外暗红的夕阳缓慢游弋在云层里,像是失败的画作。
郁光一瞬不瞬盯着分针落到半点的时刻,他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又回到沙发。
等待——
门口响起熟悉的脚步声而非成串钥匙碰撞声时,他正把出鞘的水果刀藏进袖子里。
按照他的计划,打牌的老头会先回家,但箭在弦上之时,先回来的却是那女人。
女人看上去很累,沧桑疲倦填满了眼角的每一道皱纹,看见他坐在沙发也只是沉默扫来一眼。
“我给你外公在外面另外租了间房。”说完便进屋把老头的东西全部打包好带走了。
郁光藏在衣袖里的刀子握紧又松开,但他只是沉默看着女人把大包行李扛下楼。
陶瓷刀刃没有刺入毒虫的躯壳却扎进了自己身体,郁光迟钝地感受到痛楚,垂头一看,殷红的血已经渗透了衣袖,刀刃在自己小臂内侧划出道深刻疤痕。
他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又突然大发善心,像是在漫雪隆冬擦燃一根火柴,没有太大实质性的帮助,却能吊着人燃起希望,半死不活的。
像是被判五马分尸的罪人,郁光脖子四肢都被套上麻绳四散拉扯,偏偏在浑身剧痛时被赦免,撕扯拉伤的皮下肌肉抽动着,永远不得解脱。
所以他沉默地忍耐着,提线木偶一样听妈妈的话——
留长额前碎发挡住生得不像哥哥的眼睛;做个像哥哥那样乖巧听话的尖子生;报哥哥生前报过的奥数班;理科成绩必须像哥哥一样名列前茅,而他喜爱的语文却只能控分在120以下,只是因为哥哥语文不大好……
他当了十八年郁阳。
说长不长,似乎一眨眼就过了,说短却也不短,久到他已经养成习惯,看见高考准考证上的‘郁光’二字都愣了许久。
六月八日,瓢泼大雨倒灌入城市。
他在雨水击打窗棂的白噪音中落下最后一笔,结束了他作为郁阳替代品的最后一天。
高考志愿他违背母亲意愿偷偷填报了离家极远的南大,第一志愿选的汉语言文学专业。高考分数很理想,任何意义上,比模拟考试的分都高,那是他语文第一次考了137。
八月二十日,郁阳的祭日,他的生日。
郁光从四楼顺着水管踩着空调外机爬下楼,背包里装着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现金。
下到最后一层时太激动没留意脚下,踩空直接跳下去了,膝盖一阵尖锐的疼,像是庆他新生的激烈祝贺。
他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所以选择了郁阳祭日这天挣脱束缚。
他要那女人眼中的儿子再死一次。
-
“小鱼,小鱼!?”
叶斯的声音像是从辽源空旷的雪山外传来,夹杂着凌冽冰冷的风,灵台渐乎清明。
男人正蹙眉看他,深如古井的眼眸里沉淀着郁光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困了的话就睡吧。”
“睡不着。”
嘟囔着,郁光伸手环住男人窄瘦紧实的腰,脑袋紧贴上对方胸口蹭蹭。
岑寂。
没有心脏跳动的声音。
“学长,您知不知道我最开始其实不喜欢吃糖。”
叶斯沉默地注视他。
郁光心底早有答案的。
叶斯其实没注意他喜不喜欢糖,只是第一次给糖时他欣然接下了,便下意识觉得他是喜欢的。
叶斯这样心思缜密观察细致的人,如果当真对他用心思的话,怎么会看不出他不爱吃甜的。
只是他不愿深究罢了。
作者有话说:
*白血病需要移植的造血干细胞大概率可以用脐带血配型成功。
小鱼不爱吃糖和不喜欢毛绒动物的原因来了。QAQ
第71章 71.喜欢
叶斯没有回答大概就是最好的回答。
左心房沉闷地疼,但郁光反倒有种意料之内的释然。
他往男人怀里挤了挤,环上对方脖颈,主动凑过去在唇角落下个吻。
叶斯眼底幽暗,沉声道:“别招我。”
郁光装作不懂的样子,又凑到另一边亲亲,得偿所愿被男人掐着手腕按进怀里。
一个绝对被动的拥抱。
像是拥抱漫天大雪,恍然间会产生爱上雪花的迷幻感。
仰起头,眼泪无知无觉地淌了满脸。
直到郁光蹭到对方湿漉漉的衣裳才惊觉又有失体面了。
男人有一下没一下地捋顺小家伙后脑的细软发丝,“为什么哭?”
郁光也说不上来,许是积压的事情太多——那个女人说要来找他、周五跟高磊林的约见、未知的陈朝然的故事、若即若离的眼前人…… 桩桩件件都压的人喘不过气。
脸颊被男人捏起,涔凉指腹擦去湿润的泪水。
“别哭。”
郁光突然想起大一现代文学选修课的老师很喜欢张爱玲,常把张爱玲的语录诗词夹带私货到课堂上讲。
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当时他还未遇见叶斯,也不明白这句浅显的诗为何扰动人心。
但现在脑子里倒是突然浮现起当时的场景。
他好像懂了。
男人眼底的情绪很淡,还有些郁光看不懂的复杂。
可对方柔声说出的‘别哭’的确是动人心弦。
明明叶斯正紧紧抱住他,以亲密的距离,但郁光从未有现在如此清晰地明白过——
无论是皑皑天上雪,还是皎皎云中月,都不会轻易独属于谁。
“学长,您咬我吧。”声音里哭腔很重。
郁光把细嫩脖颈凑到叶斯唇边。
血族唾液的愈合能力太强大,被无数次刺入过的皮肤居然一点痕迹也无,从前那些荒诞糜烂的沉沦像是从未发生过。
空落落的,郁光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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