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我其实很擅长激怒别人。”楚瀛有自知之明道。
丁厌哂笑:“然后再哄好,看对方被你玩弄于鼓掌间,是吧?”
“原来在你的心目中,我是这么十恶不赦的人。”
“你还有脸认……”
“有句话,即使十恶不赦我也要说,”楚瀛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端视他的脸庞,“能轻易成就你的人,也能亲手毁掉你。如果你决定好了要去做一件事,那切记不要把命运交付到他人手里。”
“好,我听懂啦,靠谁都不如靠自己。”丁厌认可地点头,“我会铭记在心的。”
他们聊得热火朝天,竟没瞧见李琰牵着李芃芃走到了桌边。
“小叔!”小朋友兴高采烈地飞奔到楚瀛怀里。
楚瀛欠身离开座椅,摸着小侄女的头,关心道:“怎么来得这么晚?”
“去上跆拳道课了。”李琰拉开椅子落座,将女儿唤到自己身边。
然后楚瀛再坐下。
丁厌觉得好笑,他观察到楚瀛身上保留着一些旧时代的绅士礼仪;除了替人开车门挡一下头,还有凡是女士入座时,必须起身。浪荡了二十多年,居然还会恪守这些老掉牙的礼节,该说不愧是贵公子吗。
“半年没见了,丁厌,你变化很大。”李琰先挑起话头。
“还好啦,李总又变漂亮了,芃芃是不是长高了不少?”他熟稔地问好,再去看许久未见的小朋友。小裙子真可爱,好想抱抱她啊!
“她过完暑假就要去上小学了,但个头还是班里最小的。”李琰提到女儿,话里话外尽是温柔。
“没关系,我小学个头也矮,初中就蹿高了。”他对自己177cm的身高很满意,男装女装都能驾驭,多好。
“妹妹,你怎么不叫人呢?这是小丁哥哥,你不认识了?”李琰对女儿说。
李芃芃在楚瀛那儿撒完娇,眼睛就炯炯有神地盯着丁厌。她倚着妈妈的腿,稚气地说道:“这是……Lily姐姐。”
“你瞎说什么,小丁哥哥先前在妈妈的公司工作,还经常送你糖吃呢。”李琰笑着给女儿纠错。但再次仰头看到丁厌时,她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捉摸不透的疑惑。
丁厌慌了神,生怕她想起什么,岔开话题道:“我们点菜吧!”
李琰打理着两家公司,日理万机、废寝忘食,能抽出一晚上时间来跟他们吃饭已是不易,没有多余心力追忆楚瀛的风流韵事。
她是对Lily这个名字有些印象,也记得去年女儿生日宴会上,楚瀛带来的那个戴面具的高个女孩;但要让她把丁厌和Lily联系起来,还是颇具难度,毕竟性别不同,就当是李芃芃童言无忌了。
李琰活到这岁数,从跨国恋、世纪婚礼、生育,到离婚、创业、走上事业巅峰……一个女人能有的经历,她全部品尝过。两个男人谈恋爱这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小事,不能带给她丝毫惊讶或新奇。
楚瀛喜好自由自在这点是随了他亲哥,别说男人女人了,就算楚瀛去非洲大草原上和狒狒过一辈子,她也不意外,生性不羁要自由嘛。而丁厌,人美却傻白甜,不是被女人骗就是被男人骗,意料之内。
她不再相信爱情了,何况是这种跨越性别和阶级的爱情。
楚瀛带李芃芃去餐厅的柜台挑选赠品玩偶,李琰出于善意,和留在席位上的另一人说:“我也算看到你从大学毕业走到今天,又是你的前任老板,所以稍微提点你几句。”
她是家中独生女,自幼骄傲,说话从不客气。
“姓楚的人呢,他们的脑子都有毛病,你单单纯纯的,还是少招惹这种人为好。”
丁厌眨巴着眼,“哪方面的毛病?”
“他们兄弟俩的亲生母亲是因病去世,但还有种说法,她患上的是精神疾病,还是被丈夫亲手逼死的。我不知道那些传闻是真是假,但我的前夫,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和疯子。”李琰讪讪地笑着,“他的弟弟,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别看楚瀛温温柔柔的,他在家里,可比他哥还疯得厉害。”
“看人可不能只看一面。如果你们只是谈谈恋爱,那当我没说,但他要是对你表现出想和你共度余生的款款深情……”李琰怜悯道,“听我这个过来人一句劝,快逃。”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一点?”丁厌直勾勾地望着她,想深入探听。
李琰:“想知道更详细的?你问他啊,看他肯不肯告诉你。”
***
当天晚上,丁厌思来想去与李琰的对话,又睡不着了。
他翻身面对枕边的人,这被楚瀛当成了他想寻求一些助眠运动的暗示,于是将手放到他的腰间。
丁厌忙把那只手打开了,严肃道:“我问你,你是不是向我隐瞒了你的精神病史?”
楚瀛:“精神病?”
丁厌:“李琰说,你哥和你都是疯子,让我离你远点。”
“你信她?”
“我不管,我要听你解释,你给我讲睡前故事。”
楚瀛冥思苦想,他和李琰无仇无怨,她怎么也要来掺合一脚给他添乱。
“所以你是不是做过什么坏事?”丁厌寻根究底。
“没有。”楚瀛否认道,他怅然地回忆着,“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和李琰只见过几面,一次是他们结婚前,第二次是他们的婚礼,第三次是我父亲六十岁的寿宴,第四次是他们离婚。”
“……她对我的不满的缘由,或许是某次我二哥曾经的情人找上门来,我没有及时告知她,她觉得我是一丘之貉吧。”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没意义,她脾气太火爆了,我怕她气伤身体。”
丁厌:“你这不是活该被人记恨吗……”
“嗯,恨我的人是不少,我姑姑也讨厌我。”楚瀛豁然开朗道,“我知道了,李琰说的是那件事。”
丁厌贴上去,支着耳朵倾听。
“我姑姑是一个喜欢把所有珠宝戴在身上的人,她看我们的母亲去世得早,总想代替母亲管教我们。我二哥是野马难驯,于是她盯上了我,想让我早些成家,娶一个能让我收心的女人做我的妻子。她连人选都私自定好了,是她朋友的女儿,很漂亮的女孩子;为了撮合我们,她特地邀请那一家人来参加我父亲六十大寿的宴会。”
楚瀛说:“只是我那时才二十三岁,天不怕地不怕,不愿理会他们的用心良苦。当天的宴会在一座湖上的庄园举行,湖面起了大雾,还下了小雨。我在花园的树篱里找到一只后腿受伤的野生刺猬,但它被卡在树根底下;旁边来修缮喷泉的工人借给我一把兵工铲,帮我把它弄了出来。
“为了感谢他们,我邀请他们进入宴会大厅,和宾客一同享用酒席。反正那么多菜,那些装模作样的社会名流也吃不完。”楚瀛的声调里带着冷酷的戏谑,“那六七个工人脚上还穿着雨靴,鞋底沾满泥浆,每走一步都会在地毯上留下足印。相谈甚欢的宾客们集体沉默,鸦雀无声,我父亲和我姑姑的表情……相当精彩。
“说这群人虚伪,就虚伪在这儿。他们看不起花园里和雨水泥泞为伴的工匠,觉得这样皮肤黧黑、满身脏污的仆人,不配走入富丽堂皇的豪宅与他们同桌共饮;他们鄙夷付出血汗劳动来养家糊口的底层人,但为了这场宴席的体面,为了顾全大局,更为了彰显富人宽宏的善心,他们仍要咬牙添一张新桌和足够的椅子,容忍那几滴污点留在那里。
“李琰大概是看不惯我的做法,才会觉得我有精神病。但我只是为上等人的生活增彩添色而已,难道邀请别人吃饭也有错?”
丁厌捶了捶着他的胳膊,“你好坏啊……完全不给你爸爸和姑妈留面子,六十大寿那么重要的场合,你真是无法无天……”
楚瀛:“循规蹈矩、畏头畏尾的人,能像我这么喜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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