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什么?”
常湛没答,也笑了声,为自己的愚蠢。接着对林书雁说:“对不起。”
林书雁敛回自己的笑意,认真地问:“我在你眼里是那样的人吗?”
“不是。”常湛这次答的很快,没有半秒停顿,“当然不是,我只是害怕。”
他真的害怕,再回首林书雁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也害怕自己没有能力,保护不了他;怕自己不够优秀,入不了林书雁的眼。
原来喜欢,就是开始变得自卑。
“是我误会了。”常湛庆幸这是一场闹剧,“所以,你身边现在没有人?”
上次说好了,下次见面林书雁要给他一个答案,现在他来讨答案了。
林书雁望着他,嘴角是笑意,眼底也是笑意。
他反问道:“你觉得呢?”
常湛也没有躲开他的目光,两人对望着,空气在擦枪走火。
不等常湛自己把答案说出来,林书雁上前,接过他手中温热的水杯,转身稳稳放在桌上,回身时吻了上去。
他的吻出其不意,是热情的、汹涌的,只有短短几秒,然后变得柔情、含蓄,淡淡的,若即若离。
就是这短短几秒,让常湛的大脑空白了。
几秒之后,他才将抽离身体的灵魂唤回,配合着林书雁的动作,想把这个吻变得更深。
林书雁却抽开舌头,轻轻向后躲开,又有意无意蹭着他的鼻尖,像依恋、缠绵,像蝴蝶轻点过花蕊,更像一场欲擒故纵的把戏。
常湛觉得他不是在要自己的吻,而是在要自己的命。
他将他抱住,好让他无法逃脱,就这样将他禁锢在自己的怀抱里吻他。常湛从没想过他会这么快得到一个吻,就算是夜行千里,仅仅是得到林书雁的一个眼神,他就很满足。
明明林书雁是纵火犯,却是他自己先顶不住,被吻得面红耳赤,又被困在怀里逃脱不得。
常湛难舍地与他分开,手还是揽在他的腰上。
林书雁呼吸有些急促,轻笑着在他耳边又道了一遍:“傻子。”
常湛一点都不反驳,只是紧紧抱着他。随便林书雁骂他什么,他都承认。何况他就是愚蠢,这样的误会也能闹出来,连他自己也想骂自己两句。
就这么彼此温暖了一会儿,林书雁忽然反应过来:“你早上就来了?”
“唔。”
“不是说没等多久?”
常湛还想掩饰:“是早上来的,后来又回家了一趟。”
林书雁静静听着:“回过家你连胡子都没有刮?”
常湛摸了摸下巴,确实扎手,脸上浮现出一丝被拆穿谎言的窘迫。
“也没吃饭吧?”
这回常湛老老实实“嗯”了声。
其实林书雁都不用问,他知道以常湛的性子,遇到这种事肯定吃不下睡不好,再看看他憔悴的模样就知道了。
林书雁也没吃完饭:“你先休息会儿,我去做饭。”
常湛在他肩膀蹭了两下,才不舍地放手。
“我去冲个澡。”
“嗯。”
两人分工明确,十几分钟后,常湛湿漉漉地裹着浴袍出来,林书雁煮好的面刚刚摆上餐桌。
三年过去,在厨艺这方面他好像还是没有太大进步,会做的菜只有那两样,不想沾油烟的时候就煮碗面条来应付。
好在常湛一点都不挑剔,在这方面很包容他。
对于常湛来说,面条是老味道,人也是。虽然房子变了,可在他对面的人仍旧是林书雁,这就够了。
“这次回来几天?”林书雁问。
常湛:“三天。”
只有三天啊,林书雁想,他们还浪费掉了一天,多可惜啊。
明天他休息,原定的去拜访老师,可他现在又想把时间分一些给常湛。
吃过饭时间有点晚了,牛奶一直在脚边打转,等着带他下去遛弯,只不过今天他的主人又变回了两个。
因此它异常兴奋,在电梯里上蹿下跳,林书雁牵着绳子,常湛把它抱了起来。
楼下晚风习习,他们又回到了恋爱时。
遛完牛奶,已经十点多。电梯里林书雁问:“今天还回吗?”
常湛也问:“我可以留宿吗?”
林书雁轻“嗯”了声,算作答应。
两人彼此怀着一颗惴惴的心,空气都变得微妙。
进了家门,牛奶很乖地跑到阳台自己的窝里,林书雁弯腰换鞋,听见常湛问:“其实你和林宇说话,我听见了。”
林书雁回头看他。
“出柜,是因为我吗?”常湛问。
林书雁愣了半秒,这件事对他来说已经有些久远。
“不是。”他道,“时机合适就说了,反正是早晚的事。”
他们在一起时间不算短,尽管林书雁没怎么提及过自己的家庭,常湛多少也有所了解。他知道林书雁的家里是非常传统的,和常家不相上下。
事实证明也是如此,至少从林宇的话里可以听出,因为这事林书雁和家里关系很僵,甚至断了联系。
他刚想开口说什么,便被林书雁打断:“常湛,别说对不起。没有什么对不起的,都过去了。”
他硬生生把常湛的话堵在喉咙里,常湛只好咽下,杵在那里像个迷茫的孩子。
林书雁换好鞋,再次主动上前吻了他。
他知道常湛也很想做这件事,可在他的地盘上,常湛总要收敛一些,只好由他来做。
他不介意做主动的那个,只要对方给他相应的回报。
积攒了三年多的思念、痛苦、不甘……通通在这一刻宇宙大爆炸,交织着冲翻他们的理性。
交换,吮吸,撕咬,试图把对方吻进自己的骨子里。
可惜在常湛面前,林书雁永远略胜一筹。他的大脑要缺氧,四肢也做不了主,被常湛按在墙上强势对待。
等察觉到有擦枪走火的意图,林书雁连忙喘着说:“……去房间。”
常湛的呼吸也很重,拥着他推开卧室的门。
床单是淡黄色的,不太像林书雁的风格,又与他很贴合。常湛将他困在那一片暖色的柔软里,也把自己困在了那片温柔乡。
其实两人都没想到会这么快到这一步,但真的到了,又没有人想要喊停。
常湛吻他的嘴唇、鼻尖和喉结,又吻他的手心、手指和手腕,不肯放过林书雁裸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
亲完,他去解林书雁的衬衣扣子。
“没有套。”林书雁光着脚踩在他的肩膀道。
转眼扣子已经被解开两颗,常湛缓缓停下动作,等着他下一句话。
不管是到此为止,还是继续,他都听林书雁的。
林书雁得以喘息,缓了两秒说:“街角便利店,十分钟。”
“嗯。”
常湛答应着,却没从他身上起来。
林书雁给了他一个吻,哄孩子般:“乖,回来给你奖励。”
“什么?”
“秘密。”
常湛起身,他衣冠还算整齐,随意整理了两下。还好大衣是长款,可以遮住身下的一点尴尬。
他同样给了林书雁一个吻才离开。
等到他离开,林书雁简单冲了个澡,然后打开柜子,从最里面取出那件挂了三年的白衬衣。
有点轻微发潮的味道,是常湛以前常穿的那件。
衬衣本来就是休闲款,常湛穿着就是偏休闲的,到他身上更是宽松,下摆有些长,堪堪遮过了大腿根。
常湛回来时,就看见林书雁穿着件白衬衣半靠在床上看手机,扣子只扣了中间三颗扣子,上下都要遮不遮,欲隐欲现。
开始他还没察觉那件衬衣是自己的,直到看见袖口的细节,才明显愣了下。
原来这就是林书雁的奖励。
三年里,他从未忘记过自己,也没有把他们的回忆丢弃殆尽。相反,他保存地很好,只等着自己来开启。
衬衣如此,林书雁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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