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我顿了下告诉她:“真的话,就一次。”
我是个同性恋,我不愿意占任何女星的便宜。能用借位的我都不会来真的。
她大概也没有想到我与传闻中说的不一样,也在电话那头停了下才问我:“吻的狠吗?”
我摸了下我嘴角的伤口,心底阴沉,声音却还平淡:“不狠。”
林悦虽然在我怀里轻颤,但我真的吻的很轻。我就算恨我的嘴唇也记着我自己的人设。
温景终于嗯了声:“那就好,林悦走的是清纯路线,刚才她的经纪人还找我了,说她的荧幕初吻怎么也是第一次,恐怕会拿出来炒作。”
都初吻了当然是第一次了,我觉得林悦的经纪人也挺逗的,她跟林悦的性格不一样,林悦显然不想走清纯路线,但奈何她的外形把她框住了。
温景这是担心我被林悦的粉丝嫌弃,我跟她道:“我会在节目上注意跟她保持距离的。”
这次温景笑了下:“这个就是我担心的,我不是让你远离她,我是让你跟她亲近点儿,她的经纪人也是这么嘱咐我的,你把人家吻了,你到时候再冷冰冰的,这不是拔吊无情吗?”
“温小姐,你今年三十三岁,还未婚。”
温小姐是未婚,因为她的伴侣是女的,她对于男人的蔑视在话语中展露无疑,她也应该鄙视,男的都是这样,就跟我今天做的事,下了床就走,还有跟我睡的那个人一样,拔吊就走,无话可说。
温小姐对于我这直白的话冷哼了声:“不许再提我年纪,否则杀无赦。”
我闭嘴沉默,温景也没有在意这个,只就这这个话题嘱咐我:“明天的节目你是主角,你跟林悦一样都是主角,所以你不许再当背景板。你也要注意你的言辞,像刚才那样直白的话说我可以,说别人不可以,沉默也不可以。”
她堵住了我要说的话,我只能点头:“好,我会注意的。”
人情世故我比谁都清楚,我从肖家走出来的,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我懂,我只不过是不想说罢了,习惯很可怕,我在肖家当了尽十五年的哑巴,已经快忘记嘴巴还有说话这一个功能了。
我在记事本上写了两个字:人设。温景担心的什么我知道,我性格不好,不善言谈,不爱笑,我即便是想时刻提醒我自己保持微笑,但是人的本能是掩盖不住的。
同我搭档拍综艺片难,他们都不太愿意跟我搭话,因为我搭的话都没有意思。
我的经纪人没有办法,只能让我增加各种曝光率,我这些年没有一天是休息日,只要邀请我的,她觉得可以的就会让我去。哪怕是一个客串,哪怕我去了当背景板。
因为人的记性是有限的,如果不经常出来观众就会忘了,而我除了这张脸没有什么可以靠的了。
第7章
温景最后跟我道:“明天会有台词给你们看的,这个节目虽然保密度高,但事先也会透漏一些内容的。”
我低笑了声,现在的综艺节目很少有现场直播的了,因为不想翻车。
有台词就好,我不善言谈,所以背台词就非常厉害,任何剧本都可以倒背如流。因为我总要有一样强于别人的,我微微扯了下嘴角,我的野心一直都在。
温景把该嘱咐我的话都嘱咐完了,我跟她道了晚安后也去洗澡了,明天去录制现场,精神要过得去,洗完澡后我照了下镜子,我要看下那些痕迹,可以逃避一时,总不能时刻逃避。
好在他们经过一天的时间已经好多了,除了嘴上的这个,这个太重了,露露给我卸妆的时候,都问我嘴上的要不要卸,因为如果卸了妆就跟现在一样,又出来了。
我用手摁住了这个破裂的地方,放开后除了疼外没有再出血,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抹上了一点儿药,我希望它明天能好的天衣无缝,因为明天肯定很多人会关注这里,我把林悦的荧幕初吻夺了。
我要是吻她吻到嘴都破了,那我恐怕真的登上登徒子的榜首。
我的人设就要毁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人设怎么毁都无所谓,可一个清冷贵公子的人设太容易毁了。
我想了所有的利害关系后就睡了,但第二天早上爬起床时才发觉还漏了一样,我手撑在床上脸色难看,因为坐着很痛苦,并没有比昨天好多少。
活该!死要面子活受罪。
我对着我对面墙上那副开的最灿烂的向日葵花扯了下嘴角,挺讽刺的,昨天晚上我只给嘴上上药,却没有管那个伤的最恨的地方,我是厌恶到连碰一下都觉得恶心了。
恶心又有什么用呢?最后还不是自己受罪?
我去洗了个澡,再下楼的时候,厅里已经有人在了,是我那大哥,他穿着一身运动衣,看样子是正要出门锻炼,看见我出门,眉头微挑:“今天没出去跑步?还是一起?”
我从没有跟他一起跑过步,肖家别墅外就一条晨跑的路线,所以我平时都比他起的早,今天他碰到我是有些意外。
我只朝他点了下头:“不了。”
他也看到我身上穿的西装:“这么早就要出门吗?”
我点了下头,从他身边过去了,我知道他在身后看我,但我没有理他,我跟他从来都是无话可说,我再拼再努力也不是他的圈子,他不用把我当成劲敌。
我直接到了公司,我在的公司彻夜有人值班,这个圈子里的人比别人都拼,因为拼的是时间,吃的都是青春饭。
录音棚这个时间也有人在练歌,我没有打扰,选在了旁边,我不是专业的歌手,所以我唱歌就很普通,挑不出错误,音质无错误,只要曲调再无错误就可以了。
《那时明月》的主题曲有一些难度,这部民国剧也算是我们公司今年的大戏,虽然披着偶像剧的皮,但因为IP热,还是很受众人期待,主题曲是请……专人写的,曲谱皆是,都有难度。
在这里练习了整两个小时,嗓子都有一点儿哑的时候我把耳机摘下来了,晚上就要开场了,练多了到时候哑了嗓子就得不偿失了。
死要面子的人,最忌讳的事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所以只能在人后拼命的练,因为也没有天赋。
刚摘下耳机后,后面就有鼓掌声了,是阮乐,我回头朝他笑了下,他的名字就代表他的爱好,乐理大师,现在炽手可热的歌星。
他用他低沉又好听声音跟我道:“唱的非常好,堪比专业。”
我也朝他笑了下:“那赶上你了吗?”
我很少跟人开玩笑,所以他顿了下才跟我道:“还差点儿。”
他说的一本正经,高高的个子,穿了一件皮衣,酷的不得了,当然他的话也酷酷的,又酷又真诚。
哈哈,我没忍住笑了:“是差远了吧?”
我是最近才知道他性格就是这样,他很少说话,他唱的歌都比他说的话多,我以为他跟我是一样的人,但后来才发现不是,他是真的爱他的音乐,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这上面,所以再也无暇顾及别人,他的人生里只剩下听跟唱。
跟我这种虚情假意、诸多算计、内里就冷漠孤僻不一样。
就跟此刻一样,他认真摇了下头:“没有,就只差一点儿了,你不是学这个专业的,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我移开了视线,因为他脸上表情也很认真,是因为对我那句话抱歉,所以才说这么多。
“还要谢谢你指点。”
这次不是虚伪客套。
我看着桌上的耳麦想了下我跟阮乐认识的过程,我没有多少好人缘,第一次在这个录音棚里唱的时候,是我自己一个人瞎鼓捣,要么是大早上,要么是半夜,因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如此差劲。
但差劲就是差,不专业就是不专业,烂泥就算糊上墙也依旧是烂泥,我在这里鼓捣了好几天,弄出来的东西我自己都听不下去,越是没法听,我就越不信邪,一次次的折腾,侮辱了音乐这个词,也侮辱了天分这个词。
那一次我不知道阮乐在,如果他在我就不会弄了,因为那个时候阮乐已经被誉为歌坛新秀,而我一直走的都是演绎路,让他看见我在这里弄音乐,还弄成这样,我觉得我的脸是火辣辣的,我已经有名气了,但另一个方面如此丢人,是我不想别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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