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四十四号(130)
后来,沈天昊对他说——
“可是浔儿,你对天一阁终有责任,因为你,天一阁从云端跌入污泥,世人再提起天一阁,再提起沈家人,皆会鄙夷唾弃;天一阁还剩四百多名弟子,道宗之大,再没他们的容身之地,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人人耻笑辱骂。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你对不起天一阁,对不起沈家的列祖列宗,对不起这四百多名的弟子,对不起我。”
沈浔僵住。
沈天昊继续说着,如同誓言,如同诅咒——
“从今天起,我会倾尽一切歼灭鬼修,焚鬼诛邪,追杀谢欢,哪怕拼尽最后一个弟子,耗尽我余生生命,也誓将他挫骨扬灰!魂飞魄散!此誓言立,不死不休!”
后来,过了许久许久,沈浔告诉他——
“不必,我,会亲手,杀了他。”
沈天昊看他。
沈浔说:“是了,我对天一阁有责任,要天一阁为我搭上一切委实不该,我会与……与谢欢决一死战,亲手杀了他,挽救天一阁的名声,承担我对天一阁的责任。”
沈天昊道:“这是你说的,纵然你只是敷衍我也无妨,纵使你不杀谢欢也没关系,我会去杀,届时要么你杀了我,要么你就看我杀了他。”
沈浔:“言出必行,我必亲手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估算剧情就没估算对过,明天结局,明天肯定结局!
其实到言小楼自杀那里也算结局,只是还有个局中局~~~
谢谢读者“阳台君”,灌溉营养液+22019-02-16 13:05:28
☆、结局下
大战当日,奈河河畔,观战者成百上千。
他的谢欢就是这么厉害,即使刚到结丹期,就能以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凌云楼;即使叛出天下第一玄门,也能成为天下人闻之色变的鬼王;即使只有一己之力,也能救万民于疫症;即使道胎已失修为尽毁,也自有道术研习傍身。
谢欢就以寥寥数只血鸦、催心铃施展摄魂术,腰间银链为武器,与沈浔在奈河河畔大战三天三夜。
见过那场大战的人都不会忘记,也都暗暗心惊,原来喋血鬼王失了道胎之后也是如斯厉害,亏他们还妄想着,说不定能趁鬼王修为尽失而杀了他,夺个头筹……
原来,不过痴人说梦。
三天三夜,两人筋疲力尽,却仍是难分胜负。
沈浔以剑撑着自己,看向人群中的沈天昊。
沈天昊的眼神冰冷,眼中之意却分明——若你不能杀了谢欢,我定会应承誓言,穷尽一生杀了他!
谢欢遥遥站在沈浔对面,满身都是血,只是他一身红衣看不出,脚下却已血流成河,流入奈河之中,面上却依旧笑靥如花。
虽然没有说话,但谢欢知道沈浔一定明白自己的意思。
只要他想,尽管来杀。
谢欢毕竟没了道胎,若沈浔想杀,机会无数,何至于大战三天。
沈浔仰头望了望天,天色已深,月朗星稀,夜风瑟瑟,水光粼粼。
沈浔握着藏灵剑的手虽然松了力道。
数丈外的观战者不禁大惊,难道连沈浔都打不过喋血鬼王吗?他失了道胎还能如此厉害?难道天下间再没了鬼王的对手?
沈浔看着谢欢,扬声道:“纵然我不是你的对手,可我今日却非要你死不可!”
沈浔说着,突然念动起了什么咒语,众观战者只觉得夜风大作,风沙狂起,最后形成了旋风!飞沙走石吹得他们睁不开眼睛,好在那旋风只围绕在沈浔和谢欢身边,否则定将他们卷上天。
在狂风吹动之下,天上的夜云似乎都被吹动了,将那明媚的月光遮住。
一片漆黑中,只听沈浔在声嘶力竭地喊,那声音冰凉阴森,彷佛来自幽冥——
“吾辈沈浔,得天庇佑,终至大乘,今愿倾尽大乘修为,以自身性命为祭,请天命现象,对喋血鬼王施以诅咒!吾愿与他……同归于尽!永坠无间!”
众人还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见沈浔突然祭出了自己的元神,藏灵一动,对着那元神狠狠劈了下去!
只见多少人穷尽一生都无法修炼出的元神,被他斩如星碎……
沈天昊等人不禁大惊,忙着想要冲上去阻止他,可刚跑近两步,被一股巨大的结灵之力弹了回去,再定睛时,只见沈浔已经举起藏灵,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突然,漆黑的天空中闪过一道红色的闪电,其红如血,击在了谢欢身上!
谢欢跪倒在地。
沈浔吐出大口鲜血,双目血红,他紧咬着牙,猛地抽出心口中的藏灵,一把抓住谢欢,抓着他冲向旁边为这场大战而准备的冥棺,与他一起跳入棺中。
像是怕他逃跑,沈浔将谢欢紧紧压在身下,同时忙着将棺盖覆好,再将藏灵紧贴在盖上,加固最后一道封印,拼尽仅剩一点力气,在棺内拍了一掌,将冥棺拍进了奈河中。
就那样,两人一剑,在千百个观战者中,徐徐沉入奈河河底。
心口的血流个不停,透过沈浔穿透的心口,染红他的蓝衣,流在他身下谢欢的红衣上。
原来老人常说,人死之前会看到以前发生的画面,是真的。
与他的点点滴滴,一幕一幕,尽皆眼前……
沈浔感觉到他们一点点下沉,许是回光返照,沈浔竟有了一丝力气,他缓缓抬头,看向身下人。明明棺内漆黑一片,可不知道为什么,沈浔却觉得他明媚的五官如此清晰。
黑暗中,沈浔对他笑了笑。
“吾辈沈浔,愿以大乘修为,以及自身性命为祭,对鬼王谢欢下以喋血诅咒——咒他,万世孤寂存,千秋不死身……”
……那是沈浔最后的遗言。
最后的诅咒……
……
云州,四十四号。
春已至,杏花开。
冬青、息红莲、南天竹三人凑在一起私语。
“为什么老板把竹林里的竹子都挖了,改种这种树?这叫什么树来着?”
“杏树,对,萍姑说了,叫杏树。”
“花粉粉的倒是挺好看,不过老板一天天盯着这些花瞧什么呢?”
“不知道啊,难道是什么最新的修炼方法?难道杏花香有助修练?”
“谁知道……”
“还有原来竹林里养的那些鸡鸭鹅狗羊龟猫什么的,真的要都送去厨房?”
“当然,老板说的你敢违抗?”
“可是老板每天都说送去厨房,每次又都去厨房抢回来啊……”
……
曾经的竹林,如今的杏花林。春分过,杏花飘零,满地粉红。
谢欢依旧一袭白衣,俊如谪仙,他站在杏花树下,静静地看着花瓣,口中不自觉地呢喃:“小楼一夜听春雨……小楼?”
他微微瞥眉,似是觉得这两个字熟悉,却又想不起来,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小小竹楼,终究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于是只能继续看着杏花。
许久许久,墙头突然传来细微的动静,他不禁瞥眉,竟有人敢翻四十四号的墙头?不过来人是怎么避过四十四号的阵法的?
不过谢欢并不理会,自有护卫去处理,他只是依旧看着树上的杏花。
须臾,他的眉头再度瞥起来,因为他听到那脚步声近了,护卫竟没抓住他吗?
谢欢的手摩挲向腰间的银链,刚要转身,突然闻到一丝食物的香气。他紧皱的眉头不禁松开,最近又瞥了起来,这味道有些似曾相识,可又想不起来。
谢欢还是转身,他的面前站着一个黑衣男子,眉眼带笑,神色张扬。
男子手中拿着一个油纸包,油纸包里是个香喷喷金灿灿的食物。
谢欢本想一链了结了他的,可是顿了顿,还是忍不住道:“这是何物?”
黑衣男子笑了笑,道:“烤鸡。”
谢欢想到厨房经常送来的烤鸡,眉头瞥得更紧,“为何不一样?”
他说的无头无尾,没说和什么不一样,黑衣男子却好像明白了,回道:“因为烤的人不一样。”
白衣男子抬了抬手中的盘子,吐出一个字,“换。”
正在这时一只长尾野鸡突然从旁边散步经过,这是谢欢两个月前回了四十四号后发现的,他那时候还惊奇了下,四十四号什么时候养了这些动物?即使养也应该是在厨房才对,怎么会在他的竹林里?于是吩咐让人送去厨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大厨要杀的时候,他又后悔,这便是又刚被他从厨房接回来的一只。
谢欢二话不说,抓起来丢到了黑衣男子怀中,然后将他手中的油纸包夺了过来。
他道:“换。”
黑衣男子朝他笑了笑,“好。”
抱着那只野鸡,黑衣男子刚要笑着朝谢欢走近,只听谢欢突然扬声道:“来人,将他丢出去。”
黑衣男子不禁一怔,哎?不应该是这样的呀,他不应该为自己的厨艺折服,然后留下自己吗?
四十四号的护卫已经冲了出来擒住他。
只见谢欢慢条斯理地撕着鸡肉,一小条一小条地送入口中,无比淡漠道:“擅闯四十四号者,死。将他丢出去后,挫骨扬灰,撒了。”
明明很淡漠的语气,那是谢欢惯有的口吻,却让言小楼僵住。
他看着谢欢的眼睛,仿佛看到了自己被赵玲珑逼着自杀的那天,谢欢看着自己的眼神。
一如现在,一模一样。愤恨、沉痛……
还有,委屈。
言小楼愣了愣,突然一把挣开擒着他的两名护卫,冲到谢欢面前,一把抱住他。
谢欢一动不动,由着他大力地拥着,似是恨不得将他嵌入自己的身体里。
眼眶,湿红。
言小楼贴在他的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唤着他的名字。
谢欢、谢欢、谢欢、谢欢……
他的声音近乎颤抖,“你没有忘记我?”
“忘了。”谢欢要推开他,言小楼不肯撒手。
“没有!你没有忘记我!”这次,言小楼是笃定的语气。
谢欢感觉到,似乎有什么滴在了自己的肩上。
言小楼突然松开他,捧住他的脸,深深地吻了上去。
谢欢瞪大眼睛,手中的烧鸡也掉在了地上。
而那两名要抓言小楼的护卫,则是当场傻在那了。
亲了会儿,感觉到谢欢的僵硬和放不开,言小楼微喘地放开他,回头瞪向那两个护卫,“看不见你们老板害羞了吗?还在这看?还不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