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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215)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27 标签:单元文 轻松 灵异 悬疑 情投意合 欢喜冤家

  他含情脉脉地看了看百城:“作为回报,我将献上一曲我新专辑中的曲目,《相望不相闻》。”

  台下一阵潮水般的骚动。

  “哇喔,”道具妹子双眼放光,“我就说,余老师今天一直在柏哥后面当帅气人形背景板,太不是他风格了。”

  梁丝桐也道:“原来大招跟这儿憋着呢!”

  经昨晚一事后,他和余弦的关系总有些微妙,但在商言商,余弦的综艺细胞和歌手敬业度,没得黑。

  话毕,余弦就示意助理进前奏。

  动听的丝竹之声,从音响中缓缓流出。

  “离人泪,照孤云;霜林染,梦难寻。”

  依旧是余里余气的唱腔和风格——歌词化用了《西厢记》的戏文,写得颇有汉韵,辨识度拉满。

  乐曲进到流行月部分,余弦展袖,握紧麦克风,用气声继续唱着:

  “时间是否往复依循?我在相同月色下,捕捉与你重叠的命运。”

  这几句是开头与副歌的衔接部分,余弦用轻机能顶上头腔,声音悠远缥缈的同时,又极有穿透力。

  何止是台下观众,连道具妹子都听呆了。

  飘飘衣袂如回风流雪,也落在她眼中,仿佛时间真的倒流了几百年,回到了盛唐的那片月华中。

  她木楞着碰了下梁丝桐,喃喃道:“你觉不觉得,余老师他,他是穿越来的?”

  台上的余弦气息陡变,开了戏腔:“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余弦唱高音的时候惯常闭眼,以保持专注;但此刻,却特意睁开一条缝,瞥着百城。

  ——百城眼中果然浮现出了某种熟悉的、令他心满意足的惊愕。

  副歌已经唱完,现在是间奏时间,节目组很配合地将场内的灯光调低了些。

  余弦松开麦克风,在无人看到的暗处扬了扬头。

  他慢慢地,慢慢地,从唇边弯出一个兴味盎然的笑容。

  百城神君,你可知晓?

  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呢。

  作者有话说:

  (1)恐怖谷效应:指的是当一个事物与自然的、活生生的人或动物非常相似,但不完全相似的时候,它会在一些人中产生反感厌恶的情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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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宝贝看出来了,余老师的确不是什么好人哈

 

第140章 反正还有一辈子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时空重叠,耳边余弦的戏腔,同几百年前三九的歌声琴声,奇迹般地交融在一起,汩汩地流进百城的耳朵。

  彼时他已经与三九在一起约莫六七个年头了,还从长安城搬来来了京州。

  正值中秋,二人用罢晚饭,便摆了菊花酒与月饼,相约一起赏月。

  三九来了兴致,搬了“余弦”,准备一展身手。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给不大的小院儿镀上层银白,糖霜似的。

  百城坐于藤椅上,慢悠悠喝了口茶。他知道三九不善识文断字,便拣着通俗易懂的诗句吟诵道:“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柏君,你说李太白笔下的白玉盘,会一直在吗?”三九给指尖缠上甲片,“前儿听你说了句,月满则亏。”

  百城未料三九能记下这些,面露诧异地看着对方。

  明月下,三九的眸子能盛出水。

  三九手指按在瑟上,丝弦发出裂帛般的声响,听上去脆弱不堪。

  仿若这个承平日久的盛世,很快要被铁骑踩踏得奄奄一息。

  仿若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百城大概明白了三九的言外之意,于是缓声道:“繁华过眼皆空;你我于此箪食瓢饮粗茶淡饭,已是很好。”

  君子遇治则仕,遇乱则隐——天宝末年,苛政重税猛于虎,民不聊生;而皇室却选择性失明,日日莺歌燕舞醉生梦死。

  大唐王朝这艘“盛世之轮”虽然依旧前行,但甲板渗水不说,隐约等在前方的,还有巨大的冰山。

  百城比很多人更有远见,隐约看到了冰山一角,于是不顾众人的非议,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三九从岐王府离开。

  恰逢小毛笔一枝得道化形作为帮手,又有貔貅精的钱财相助,他们原本的打算是搬去洛城亦或苏杭这样的繁华都市。

  然而三九是个妙人,唯独中意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边陲景色,又听闻“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1)”,颇为动心,想去京州。

  或许是自小养在冰冷的深宅,三九反而更羡慕凡俗的市井烟火气——若是能在京州有家店铺,做点小生意,同百城平平淡淡过此一生,便更好了。

  百城问三九想开什么店铺,三九只是浅浅笑了下。百城想逗他欢心,让他给铺子取名,三九转了转眼珠,说自己生在廿七之日,铺子不如就叫【廿七】。

  爱人开了口,百城二话不说,卖了长安的宅子来了京州。

  京州这座小院同长安的宅子没法比,不过虽然不大,但三进三出,还依着晾马河,风景不错。

  小院正中有个能栽花赏月的园子,北地大多苦寒,这样的配置当属豪宅了。

  百城抬眸环视园子:“待稍太平些,我再拿了银钱开个铺子。你不是一直想盘西市那家绸缎庄吗?”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不可抗力”——刚适应了腥膻的羊肉、刀子一样割脸的北风、以及街边做奇装异服打扮的突厥人和新罗人,正盼着市坊的绸缎庄老板能出个好价,让他们接下铺子——却偏偏盼来了硝烟与烽火。

  胡儿叛乱,人如草芥。

  胡人安禄山驻守北地,于范阳起事,而范阳又与京州紧紧相邻。

  直到几千年后,某一日,百城看电视,才知道这场动乱叫做“安史之乱”——乱军当初烧杀抢掠的起点,离他与三九所住的小院,左右不过五六百里。

  百城当场出了一头冷汗。

  乱世最是磋磨人,幸而百城家底殷实,他和一枝又有灵术,庇护一个凡人不在话下。

  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中,京州的这间小宅倒是岿然不动,安稳得如同这个朝代最后一片世外桃源。

  “什么绸缎庄香水铺的,在西市呢,太远了,算啦!”三九道。

  百城连忙道:“一枝已经睡下了,我明儿叫一枝多留留心,再去找找其他铺子。”

  三九来到他旁边的藤椅上坐下,笑了笑。

  藤椅旁栽了几株桂树,秋风一过,黄色小花瓣落进他手中,又在指缝中轻轻一跳,跌进泥土。

  三九换上一副的轻快调调:“别难为一枝了,是我不愿。如今这世道,人不如狗,说不定哪天就见阎王了。管他什么铺子,左右开不过一年半载,又不知怎样了。”

  他虽然在笑,却眼光躲闪。

  此言论及死活,实在不祥;百城想安慰他,嘴唇翕动了两下,却不知如何开口。

  他伸臂揽住三九,让对方靠在自己怀里,手掌向下,又去摩挲三九腻得如凝乳的那片皮肤。

  三九脸上浮起艳红,笑着岔开话题:“话说回来,来京州这一年半载的,饶是有这么个避风躲雨的小院儿,我头发都白了两根。可是,柏君,你和一枝倒是没怎么变,你们都不会老的吗?”

  百城愈发沉默。

  他没法告诉三九,自己因为灵术高超,刚刚成为仙界的掌事神君。

  仙界此前是没有所谓“话事人”的。

  神仙精灵们本就闲散非常,所谓“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又逢盛世,许多天性爱玩的同侪,千百年来一直在凡间游戏仙生;个别心大的,甚至连灵术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把自己看成了个真真正正的凡人。

  未料近来战火频发,诸多懒散的神仙精灵在太平盛世的蜜罐子里泡灌了,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被凡人误伤甚而误杀之事,也时有发生。

  百城灵术不俗,一手“御术”尤为高超,在京州救助过不少同侪,他于人间安身的这间小院,竟成了仙界的一个小小避难所。

  三九知道柏君交游广泛,因而有“落难朋友”来敲门,也都尽心尽力帮忙;至于其他,丝毫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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