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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201)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27 标签:单元文 轻松 灵异 悬疑 情投意合 欢喜冤家

  “猜”字还没出口,门口传来声音:“梁导在吗?”

  声音柔和文雅,细听还有窃喜,如空山凝云忽而一动,又像空灵玉盘上,落下的第一颗珍珠。

  百城腹有诗书,脑中条件反射般闪过一个词语:谦谦君子。

  可他又觉得不寻常——这还是头一回,有君子只用声音不靠脸,就能让他体会到何为温润如玉。

  “余,余老师?”梁丝桐难以置信,瞬间将百城抛之脑后,嗷地一声弹到了门口,“余老师!您不是应该在北欧录专辑吗?”

  百城又双叒被他耳钉的银光刺到了,感叹这抓马的小导演若是真有尾巴,此时大概应该已经摇摆上天了。

  “正提到余老师您呢,您竟然就从天而降!”梁丝桐捧出一把彩虹屁,“您怕不是神仙吧?”

  那人虽被唤作“余老师”,但身材长相都颇为年轻,目测比梁丝桐还年轻些。他身穿牛仔阔腿裤和绿色卫衣,看设计似乎是潮牌,脸被口罩与渔夫帽遮住,露出漂亮光洁的下颌线。

  “余老师”微笑道:“刚下飞机就直奔过来了。”

  只是极浅地弯了下眼睛,却带着莫名的蛊惑感。

  梁丝桐愈发肯定道:“您是心软的神,不然怎么屈尊降贵,主动联系我们,要来上我们的综艺。”

  卢念澈放了节目组鸽子后,梁丝桐都疯了,满世界找替补,然而因为时间太紧,他把圈里人摇了个遍,依旧竹篮打水。

  而就在此刻,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国外的邮件。

  署名:【Xian YU】。

  梁丝桐将“余老师”揽进书店,吧嗒吧嗒跑到百城面前:“说曹操曹操到,柏哥,我介绍一下这是本期综艺的新嘉宾,空降补位的——”

  他歪着身子张开双臂,做出隆重介绍的动作,宛若戏精上身:“噔噔噔等!余老师!”

  “余老师”褪了渔夫帽,摘下口罩,对百城温和地笑:“柏君,幸会。”

  这嗓子“柏君”叫得实在别扭,百城心生疑窦,还没来得及问来人为何会知道自己的姓氏,就被面前的大男孩攫到了眼球。

  人如其声,确实是很清俊帅气。

  他绑着罕见的丸子头,不仅不违和,还有几分俏皮;眸光亦是清透,面色亦是玉白,笔挺山根的两侧,颧骨因为口罩的原因微微泛红,像夏日湃在井水里的桃。

  抬眼看人时,他眼皮微微缩起,平白无故掺了些情意。

  只些许动作,却美得惊心动魄。

  【27岁俱乐部】最近也来了些难得一见的漂亮男网红,有几个还演过电视剧,有点流量在身上;但百城觉得,他们跟余弦相比,堪称赝品对珍品,买家秀PK卖家秀。

  就在此刻,百城感觉到口袋中有异动。

  白皎皎,一片枯萎多年的百合花瓣,竟然自顾自卷了起来!

  一下,两下,三下……仿佛初醒的少女偷偷伸了两下懒腰,发现有客人来,忙不迭羞怯地打招呼。

  捂住口袋的时候,百城听到对面悦耳的声音:“我是余弦。”

  幸而他惯常冷漠脸——这种性格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无论内心如何雨打风吹,都能够掩饰自己情绪的罅隙。

  “你说……你叫什么?”罅隙骤然震成了个东非大裂谷,这下百城没法再藏着掖着了。

  他的眼睛仿佛经历了一场八级大台风,那风打着旋儿奔袭到他的胸腔中,碰撞出激烈的回音。

  “余弦,”丸子头大男孩仍是笑,“多余的余,琴弦的弦。”

  店内的木书架,恍惚同曾经的雕梁画栋重合,山呼海啸的回忆将百城带到了千余年前。

  ……

  时值大唐盛世,他还是岐王李隆范门下最受器重的清客。

  岐王好风雅,常在王府设宴待客,是夜宴会,请了名噪一时的乐师李龟年助兴。

  李龟年歌乐双绝左右逢源,同文人墨客能聊到一块,又与达官显贵交好,就连唐玄宗都盛赞过他的曲子“甲于都下”。用如今的大白话来说,这才是正儿八经的顶流,退能秒杀一众小鲜肉,进能把演唱会开到皇宫,是实打实的“副国级网红”。

  夜宴热闹非凡,霓裳羽衣曲,胡笳十八拍,又有昆仑奴齐作战舞,令人大开眼界;至高|潮时分,李龟年款款而出,连唱带弹,琵琶、羯鼓、玉笛……一样一样被他玩出了花儿。

  可饶是再好的调子,一掺上酒肉,便也沾了三分纸醉金迷的油腻;百城连听了几阙《红豆曲》、《伊州歌》与《渭川曲》,耳朵有些腻,又被胡旋舞扰得熏熏然,只觉意趣寥寥,于是揉着太阳穴,出了宴厅门来到连廊,打算透口气。

  却撞上了位低头疾走的少年。

  少年着宽大的青色布衣,看颜色,应当是名随侍或者仆僮。

  他的布衣却不似普通黎民所穿的那样潦草,用料精细考究不说,腰间还配了条同色丝带,很有些“宽衣博带”的意思。

  盛唐民风开放,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越阶越品穿衣之事常有——女扮男装、左衽胡服自不在话下,甚至有巨富商人悄悄定做官员才有资格穿的紫袍,衣锦夜行。

  百城一眼看出这青衣小随侍绝非一般人,想必是哪家公卿出来的。

  廊下方才人来人往,洒了不少酒渍,小随侍早已脚滑摔在了地上,他手中偌大的物件儿也“砰”地一声砸落。

  百城定睛望去。

  一把瑟。

  琴弦震出嗡鸣之声,连带着,廊中养着的百合也在簌簌抖动。

  幸而宴会噪杂,喧嚷不停,这点声音只是小插曲。

  “这位郎君,可曾见着我家阿郎?”

  小随侍急急起身,所戴的尖头锥帽被撞掉了不说,发髻也碰歪了,脖颈间挂着的饰品随即哗啦掉了下去。

  他瓷白的脸上是汗,两颊因为刚才的疾走而透出丝缕粉红,根本顾不得行礼,不住往喧闹的酒席中望去。

  声音却很好听,如珠似玉。

  百城看见地上的乐器,便知他家“阿郎”是李龟年了,于是笑道:“莫急,李君仍在宴上。”

  小随侍轻呼一口气,扶了扶脑后的独髻,慌忙将落在地上的饰品捡起,纳入袖中。

  百城觉得有意思——黑色丝线上,系的不是玛瑙翡翠,而是一颗红豆。

  小随侍又要去拾那张瑟;好巧不巧,百城也弯下了腰。

  两双手就这样碰在了一起。

  抬眸,又对上小随侍乌沉沉的双眸,如浸水的黑珍珠。

  周围的丝竹和笑语声烟消云散,盛开的百合花定格在此刻,而百城忘记了呼吸。

  他不是凡人,没有心脏,可此刻却觉心跳倏地脱空,像整个人世间的琴弦全部汇集又敲在胸腔。

  一声一声,砰砰然,又滚烫。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百城在街边听到了一首口水歌,才明白当时的感受。

  那种喜欢与合适撞了个满怀的感受,叫做“一眼万年”。

  百城力气大些,捡起地上的瑟,双手在弦上按了按,只觉纤细但不割手,回弹有力,再看那弦隐隐透着银光,似是混了蚕丝在其中。

  他情不自禁道:“好瑟。”

  小随侍是个有眼色的,看出了百城的身份,恭谨地行叉手礼:“打扰郎君,此瑟乃我家阿郎所需,派奴来取,奴须给阿郎送去。”

  说话间他要走动,可腿一软,歪在了地上。

  “嘶——”小随侍这才发现,自己扭到了脚。

  “不如交于愚手,愚送至李君处。”人是他实实在在撞倒的,百城心有愧意,“不知郎君如何称呼?”

  小随侍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挣扎着要起身,脸都憋红了:“奴不敢。”

  腰还没挺直,脚踝又是一阵剧痛,不得已软在了百城怀里。

  “麻烦郎君,”四目相接,小随侍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从善如流道,“奴名叫三九。”

  这么一动作,百城失去了平衡,眼看手中的瑟又要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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