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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185)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27 标签:单元文 轻松 灵异 悬疑 情投意合 欢喜冤家

  他看着一枝,用了“我们”。

  一枝不敢答话,但后退的步子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百城顺着他的步伐,向前一步,不容置喙地道:“即刻动身。”

  一枝嘴唇翕动,刚张开就说了声“不”。

  百城:“不什么?”

  事已至此,一枝心一横,干脆豁出去了,把话挑明:“主君,一枝不愿回去。”

  百城将他逼到角落里,目光钉子一般楔在他脸上:“你再说一遍?”

  江南暮夏的晚间有风,吹得竹叶沙沙作响,天上偶尔溜过几团云。

  一枝乜斜到床上熟睡的易念成,继而将眼风带到窗外。

  风动,叶动,云也在动。

  他的心却忽然定了。

  “回主君的话,一枝不愿与您同回京州。”他一字一顿,说得清楚明白,“一枝要留在宜州,陪伴爱人。”

  闻言,百城脚步停住,忽而眉心一拧,扬起手来。

  这种姿势,这种摄人的神情,一枝再熟悉不过——主君要么是准备对自己施以惩戒的灵术,要么……是准备动手打人了。

  错是他犯的,篓子是他捅的,他不后悔。

  他默默闭上眼,屏住呼吸,做好接受一切惩罚的准备。

  然而下一秒,百城的手臂在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弧度,落在一枝头发上,摘掉了他发间一根极细的枯草。

  “这么好的一支湘妃竹毛笔,没得让凡间纤尘糟蹋了,”百城轻捻枯草,一瞬间,草杆在手中化为齑粉,“你身为上仙,还须自爱自护,同凡人相爱欢好,成何体统?”

  一枝愣住,捂着茂密的黑发喃喃:“主君,神仙精灵和凡人……您不是也赞成的吗?您不是也觉得阿成不错吗?您甚至还借钱给我买画……”

  “木晟先生做的事,”百城冷淡道,“和我百城有什么关系。”

  一枝噎住。

  百城:“你跟着我多久了?”

  一枝算了算之后道:“约莫一千又五百年了。”

  他记得自己是在一场皇室宴会中,突然有了灵力又化了形。化形之后,他懵懵懂懂地睁开双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第一位神君,就是百城。

  他认百城做主君,百城教他修习灵术,识花辨草,读书写字。

  如是千年,小毛笔脱胎换骨,变作如今的秋毫上仙。

  某日百城读唐诗时,指着诗圣杜工部的那首《江南逢李龟年》,告诉他,他化形于盛唐年间的岐王王府。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彼时正值开元盛世,王公贵族或风雅,或附庸风雅;这其中,岐王李隆范是个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门庭内宾客众多,时常设下宴席,吟风弄月。

  某日,王府夜宴上,一位宾客献了支湘妃竹狼毫珍品,狼毫笔头丰润饱满,笔杆细腻如玉,上头如珠似泪的斑点与天青色的竹身融为一体,臻美得不似凡物。

  岐王听着堂下乐者的奏乐,诗兴大发,刚准备提起狼毫写上两笔,却因为乐者的技艺过于精湛,琴声悠扬直指人心,而莫名沮丧。

  自己的才华配不上如此美妙的音乐,配不上如此珍贵的毛笔,岐王忽而发狂,想要将毛笔折断。

  百城当时是岐王的门客,精书擅画,很得赏识。感知到毛笔是灵物,他便斗胆求着岐王手下留情,将毛笔赏赐给了自己。

  这才有了一枝。

  “你为报我救命之恩,曾自愿发誓为我之仆,永生永世伴我左右。如今不想再与我相伴,厌弃我,也是正常。”百城拽回一枝的思绪,“一世不过三万天,千余年,委实是太久了。人会变,仙亦然。”

  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前。

  那一年的夏天江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达到了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到了真爱,小毛笔也找到了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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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第120章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逼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日,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无趣。”

  “可人间到底好在哪儿?”

  好在哪儿?

  有难耐的酷夏寒冬,有扰人的车水马龙,有战争和灾难,有勾心斗角和兄弟阋墙。人们为了碎银几两慌慌张张奔奔忙忙,能吃苦的人总有苦吃,名利和欲望都会令人胡思乱想。

  坏透了,凡间简直坏透了。

  “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一枝终是没有忍住,回头看了易念成一眼。

  可是现在,他心上有了易念成。

  这世间有春花秋果,有雾霭流岚,这烟熏火燎的万丈红尘中,赤橙黄绿都好看,爱恨情仇都浪漫。

  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仙凡有别,”百城似是明白他所想,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摇头道,“你长命千岁,小易哪怕福泽再绵长,一世也不过百年光景,你们不能厮守。”

  “你终究只能陪小易走一小段路。”

  “那花神又怎么可以?”一枝声音扬了扬,还带了一丝颤抖,“不对,现在,是不是该称他为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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