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30)
"馆主,阿默为你下去探路。"
"这下面这么黑,馆主一定不喜欢的。"
金鳞忍不住握紧了手,抬头看向洛书,"他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听话很乖,武功也很好,会是个很好的侍卫。"
洛书以为金鳞已经没了心,此时他这一抬头,洛书才发现他眼中有着令人心惊的悲恸。他把他最后的、全部的柔软,都给了他怀里的这个人。
洛书最初肯将千年老参的参片给他,就是打定了要救他的主意。
金鳞说的话对了,阿默确实没有沾过这些东西,他很干净。他身上有血气,但是眼神依旧是清正的。
金鳞的话也错了,阿默确实是一个很好很乖的侍卫,但是就如同他将他最后的温柔都给了阿默,阿默也将自己的这一辈子都给了金鳞。
若是金鳞死了,阿默也活不下去。
阿默抓住金鳞的手,眼睛就像是广阔的蓝天。
"馆主,阿默是侍卫,怎么可以死在馆主身后。"
他看着金鳞,那么认真那么坚定,也让金鳞知道,想让阿默活下来绝无可能。
"馆主……"
"我叫李麟,麒麟的麟。"金鳞、现在应该叫李麟了,他一瞬不瞬得看着阿默,轻声说,"你叫李默。"
"李默、李默……"阿默笑起来,就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李麟,阿……麟。"
李默看着李麟,依赖与信任下藏着不能说出口的感情。
"下辈子能早点遇到阿麟……就好了。"
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神采,但是依旧睁得大大的,像是没有看够眼前的人。
李麟的指尖轻轻地颤着,拂过他的眼睛。
阿默最听他的话了,哪怕已经再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了。
被拂过的眼睛慢慢地合上,他体温尚热,就像睡着了。
李麟微微扬起头,从捡到李默的那个严冬,想到了李默睡在他腿上的这个盛夏。最后想起在那年的春天,他靠在美人榻上假寐,那落在眼睑上的一吻,轻得就雪花落在了脸庞。还有那携着春光,轻得像春风拂过似的低语。
"阿默最喜欢馆主啦。"
第34章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额角一时没有护住,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就眯起了眼睛,举着右手掐算着,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小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别过脑袋,刀片毫无回手之力地被夺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