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什么,小说结束他却没走。
沈伽黎冥思苦想半天,算了,想不明白,不要为难自己。
下一秒,南流景阔步而来,大力将他拥入怀中,语气像个小孩子般透着无法抑制的愉悦:
“沈伽黎,我的宝贝,对不起我错了,下一次你掉坑里,我肯定第一时间发现。”
沈伽黎虚弱:“你先把写错我的名字改了先……”
李叔:“所以这饭你们到底还吃不吃,再放要冷了。”
沈伽黎看着三人真实清晰的脸,忽而扬起笑脸:“吃,我要吃三碗。”
餐桌上,重新举杯相碰,在齐刷刷的新年快乐中,结束的小说原文重新开始朝着前方而进。
沈伽黎一生爱自由,不希望被无聊的感情束缚住,可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希望有只手能温柔带着他继续走下去。
如果非要有这么个人,他希望是——
他学着南流景的样子在雪地里他的名字下用脚划拉着。
南流景忍无可忍:“南流京是谁?”
沈伽黎反击:“沈伽梨又是谁?”
因为,“京”字笔画少,写起来简单,这个理由不过分吧。
*
“这个月初六是好日子,刚好周六又是六号初六,六六大顺,且是火象日,和二位的火象命格非常相配,正是一年中最旺最吉祥的日子,选择在这天办婚礼,将来必然大吉大利,红红火火。”
风水师将二人的生辰八字放到桌上,再次赞叹:“二位的生日以及生辰八字竟然都一模一样,一定是命中注定成为一家人,真乃绝配!”
南流景推过去一封厚厚红包,点点头:“辛苦大师了,那我们就决定在这一天补办婚礼。”
沈伽黎:?
我的意见不重要是吧。
自打南流景知道那个秘密后,天天疑神疑鬼,在卫生间刷着牙都要跑进来看一眼沈伽黎是否安然无恙。
他生怕沈伽黎哪天又要走,为了向上天显示自己的诚意,当初因为嫌弃不想的办的婚礼得找个好日子补上,向上天宣告:
沈伽黎是我的人。
但沈伽黎:为什么还要办婚礼,一想到要在万众瞩目中故作深情,社恐又要犯了。
不过南流景说,结婚那天会有很多人随份子,份子钱都是他的了。这么一想,南流景那边的朋友亲戚哪个不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提款机,有了这些钱,他能直接把坟冢盖成黄肠题凑,盗墓贼去了都得迷死在里面。
他或许没意识到,羊毛出在羊身上。
南流景这种有钱人似乎特别注重婚礼细节,沈伽黎在一边躺平,他就坐床边给他一点一点讲解婚礼流程。
沈伽黎一听,萎了。
“怎么还要提前演练,我临场发挥不行么。”
“怎么还要给亲戚敬酒,我是不是得站一天。”
“所以为什么要补办婚礼?有结婚证不就行了?”
南流景一亲芳泽:“可我想和全世界证明,你是我老婆。”
沈伽黎不为这深情一吻所动,据理力争:“我的站立极限时间只有三分钟。”
“没关系,我会想办法。”
婚礼当天,沈伽黎凌晨三点就被拖起来化妆换衣服。
摸着良心讲,他从没起过这么早,现在整个人都是懵的,看东西还有虚影。
化妆师让他抬头他也无动于衷,不得已,只好临时喊个人过来帮忙托住下巴。
好在他天生丽质,多化一笔都是画蛇添足,反而掩盖了他精致的五官。
刚化完,化妆师不满意,又拿卸妆水给他全擦了。
沈伽黎:……
他曾说过,西装太束缚,肩膀处伸展不开,所以南流景为他定制的小礼服是米色西式压褶荷叶边衬衫,宽松又不失自然流畅的垂坠感,领结上镶嵌一枚硕大红宝石,金托也雕成了铁橛树的造型,技艺精湛,托扶着酒红色宝石。
据说这宝石是丹麦首位女王桂冠上的宝石,是无价之宝,由丹麦皇室作为礼物空运而来。
沈伽黎个高脖子长,即便是压褶立领也难掩其修长脖颈,美似天鹅。
罗斯安德家族不甘人下,高低要比一比,大手一挥,送出庄园一套,并且宣布将送出百分之二的股份作为新婚贺礼,并亲自到场祝贺。
而沈伽黎抓紧一切时间躺平。
化妆结束,躺一会儿;
到了婚礼现场侯备间,躺一会儿。
婚礼场地是位于海边的白色教堂,是南丰早些年为了俩儿子的婚礼特意建造,建筑面积大到两亩左右,典型的哥特式风格,造型由大量的尖肋拱顶构成,视觉上仿佛有一飞冲天的效果,复杂而精致的工艺处处凸显处复古的神秘与奢华。
听说这玩意儿当时花了几个亿建成,现在已经成了晋海市著名的打卡圣地。
当时的南流景觉得沈伽黎根本不配,索性连婚礼都没办,今天却要求着他结婚,时移世易,比金刚石还嘴硬的南流景也学会了讨好奉承。
这次前来参加婚礼的人数不胜数,南流景和白薇两人加起来几乎认识全晋海市的人,所幸婚礼场地够大,否则还真没哪个酒店能同时容纳这么多人。
沈伽黎在侯备间迷迷糊糊睡着,被工作人员叫醒,通知他婚礼差不多要开始,让他现在到大厅外等候。
他贴着墙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慢悠悠穿过长廊,两边彩色玻璃排窗的采光并不是很好,所以在每扇窗户旁安了复古油灯。
路过的工作人员见到这一幕,双目发直。
这个场景就像老式西式电影中的画面,烛光影影绰绰,身穿精致礼服的小王子慢慢走过长廊,像是顺着命运的指引走向属于他的未来。
沈伽黎走到巨大拱门前,随着悠扬典雅的乐声响起,工作人员推开大门。
那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于此。
沈伽黎尴尬癌要犯了。
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心里默念着不要怕,都是白菜而已。
可白菜们却久久难以移开视线,目光随着他移动。
呜呜呜,他真好看,像童话里美丽矜贵的精灵族小王子,肤白如新雪,精致到连睫毛都在发亮。
海恩随家人一起来参加婚礼,一见到沈伽黎,急了,抬腿就要跑过去牵住他的手,被妈妈捂住嘴拖了回来。
小孩不甘的质问埋没于恢弘的音乐声中:“为什么,为什么要一次次扎我的心,如果你早说是沈伽黎的婚礼,我必然不会来,我怎么忍心看着他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一个不入流的男人。”
妈妈:“闭嘴。”
艾凡·罗斯安德很激动,但他不知道自己在激动什么,他只知道,纵使现场嘉宾千万,可他的眼里却只有沈伽黎,这个他曾经想拐回英国的男人。
如果注定不能拥有他,能见到他最美好的一面也此生无憾了。
沈伽黎却在想:该死的南流景,为什么要选在这种地方办婚礼,知道通往花台的路有多长么。
他抬眼看向红毯尽头,南流景颀长高大的身影映入眼帘,墨蓝色的西装裁剪得体合身,藤蔓花纹的方巾打成兔耳结的造型系在领口,少了曾经的严肃正式,反而多了丝优雅的昳丽感。
他在微笑,甚至在沈伽黎距离他还有段路程时先迫不及待向他伸出了手。
现场布景繁多,人头攒动,能被吸引注意力的东西太多太多,可他眼里还是只有他,坚定不移,此生双眼只看着他。
沈伽黎距离花台还有几米远时,南流景不顾司仪阻挠主动下台牵过他的手,这样漫长的道路,有人在最后一刻陪着他走到了终点。
司仪在台上口若悬河,南流景却忽然抬手看了眼手表。
三分钟了。
他忽地对司仪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接着对着后台方向一摆手,立马有几个工作人员抬着一张……床……上来了。
洁白柔软的床头边摆满粉玫瑰和洋桔梗,一看就很好睡。
他接过话筒,对台下道:“抱歉各位,我老婆平时比较懒,是我惯坏了,导致他最多只能站三分钟,大家不介意让他躺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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