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是某些部落走向灭绝的元凶,但大部分人对于原始部落民的漠视和毫不关心,又何尝不是在为这场盛大的湮灭火焰推波助澜、抱薪救火。
俞归舟接下来的话已经不用再说,因为丽龙主不想听,“你不用想了,无论你是想一直占用林子里的地,还是叫我们丽龙人都从林子里出来到别处去生活,都不可能,阿祖不会答应的,我也不会。”
丽龙人世世代代就生活在那里,在百年前从雪山上迁移下来时就是如此,安安稳稳生活到了今天,反倒闯进来一群外地人,要他们离开林子,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眼见谈判就要破裂,俞归舟着急挽回两人间的交情,“别生气别生气,我也就是顺嘴提一句,我也没说一定会这样——”
“我没生气。”丽龙主倒是不气,他知道人各有各的立场,部落里也不是没有对镇子上生活心动的人,为此甘愿放弃在林子里的生活。
只是站在他的立场上,作为丽龙主他应当守护绿林,守护自己的信仰阿图卢,所以无法退步。
“信仰?”俞归舟倒是把这茬给忘了,但,“这信仰不就是个神像,带到哪不都能拜吗?”
不怕死的俞少爷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在丽龙主的雷区上蹦迪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丽龙主迈开步子,站地离他远了点。
俞归舟意识到自己又被‘讨厌’了,也识趣地没有再追上去,而是低头思索起究竟怎样才能说服这群‘小野人’乖乖听话。
现在看起来方芸说的没错,上面那群老头子并不难搞,难搞的是林子里的阿姆们。
傍晚的主角,是即将比拼赛马的两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路峥跟普尔萨总算是一前一后牵着马从远处走来了。
他们两个耽误了些时间,纯粹是因为普尔萨不知道自己该用哪匹马,马太多,也是一种烦恼。
两个人比赛,还要有第三者做那个掐秒表的,将计时器交给丽龙主普尔萨不放心,万一苏和偷偷给那个外地人放水怎么办,丽龙主的偏心,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但也不能叫自己这边的人来做裁判,不然偏心自己怎么办?
为求公平公正,普尔萨盯上了一边站着喝七喜的俞少爷,“哥们,你来帮忙掐个表吧?”
“我?”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了。”
于是俞归舟不情不愿做了‘苦力’,他不会用这种比赛的专业秒表,普尔萨便主动教他,他俩讨论这秒表精准不精准的间隙,丽龙主跑到路教授那边,给他搭襟加油助威。
“安全第一,比赛第二,你可不要摔下来。”丽龙主将俞归舟给他那瓶橘子汁借花献佛,“你喝吗?”
“我不喝,你喝吧。”
“那等你比完赛再喝吧。”丽龙主有点什么好东西,都想着给他的搭襟留着。
路峥轻轻帮丽龙主把脸上乱飘的碎发理了理,装似不经意般问:“你刚刚在跟俞归舟聊些什么。”
“没聊什么。”这个话题,丽龙主显然不想继续提起,“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甚至,也和路峥没有什么关系。
而且路峥还是个外地人,兴许他心底里也觉得离开雨林是一件好事,丽龙主不想跟自己的搭襟闹矛盾。
路峥还想追问,他是第一次在苏和脸上看见如此忧愁的神情,那俞归舟说的,明显是件大事。
可等着看热闹的研究生们已经围了上来,他们可都还没见过路峥骑马时候的飒爽英姿,赵徐之的相机已经就位,随时准备十连拍。
“拍照可以,但是不要外传。”路峥不希望某天又被同事告知自己成为了学生论坛版面上的热门人物。
“啊?”不外传还拍个什么劲儿?
林双还想回去开个微店,就卖路峥的签名照,指定能在他们学校赚个盆满钵满,可这条财路,被他们教授毫不留情地切断了。
教会俞归舟使用秒表的普尔萨骑着马踱步过来,清清嗓子,欠欠地放狠话,“你们该说的说完了吧?抓紧时间,别耽误了我去吃烤全羊,我可没时间陪你们玩。多说几句“加油”也不会对最终结局有什么影响的。”
塔木族的二世祖笃定自己会赢。
丽龙主从前就知道自己的发小说话讨打,但现在是真想给普尔萨两下子。
“放心,”路峥利落上马,冲苏和道:“我会很快结束比赛。”
俞归舟第一次当裁判,三二一说的磨磨蹭蹭,掐秒表也慢了些,但这都没有耽误赛道上两位针锋相对的骑手拿出搏命的气势,跟□□的公马一道冲了出去,快的像是一阵风刮过。
林双一边举着手机录像,一边揉了揉眼睛,“导儿的马蹄子把沙子扬我眼睛里了!”
只是可惜,没人理他,无论是仔细观看赛况的丽龙主,还是专业拍摄的赵徐之,眼下的精力全倾注在赛场上的人身上。
正常情况下,普通的赛马一分钟能跑五百米左右,而世界纪录保持马的千米记录是五十三秒,这是赛场上已知的极限。
但草原上的马和经过专业训练的赛马不一样,尤其是公马,往往在纵情奔跑的过程中会愈来愈快,因为脱缰狂奔是它们的本能,不服输也是。
路峥并没有给黑熊做赛前动员,也没用胡萝卜苹果做诱饵,他只是拍了拍黑熊的脖子,嘱咐道:“你想怎么跑就怎么跑,不用管我。”
黑熊不需要考虑狂奔会不会把背上的人摔下去,保持本性,没有顾虑,撒开蹄子干就是,反正路峥是绝对不会掉下去的,这是他的本事。
赛马,赛的是马,比拼的也是马,至于马上的人如何,其实并不重要,赛场上哪怕将骑手甩下身子跑到终点的马儿也依旧是冠军。
而人如果将自己对马儿起到的作用看得太重,反而会适得其反。
第48章 输赢
普尔萨自打从娘胎里出生, 就在他阿爸的粗犷放养跟小马驹混在一起玩稻草,出奇的是,他并没有叫护犊子的母马驱逐, 相反, 充斥母性的马会亲和地待他。
久而久之, 普尔萨喜欢马,马儿也喜欢他, 这样的天然连结, 加上他独有的马术天赋, 叫红嘴儿相思雀从未在赛马这事上遇到过敌手。
从前,他那几个稍大一些的堂哥表哥,都被他比的屁股蛋子淤青,求着他不要再赛。
从未尝过败绩, 普尔萨在草原上可以说是傲的很。
用自己的优势来和一个看起来连马都没粘过的外地人比赛, 普尔萨其实该有些羞臊,可只要想到苏和, 他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普尔萨不放心被外地人“拐走”的发小, 他讨厌这个外地人, 那天晚上要不是丽龙主看走了眼, 如今陪在他身边的人,就该是自己。
这事明明该怪苏和眼睛一斜就看上了别人, 但普尔萨就是执拗地怨这个外地人,谁叫路峥非要长得那么高大, 那样显眼, 那样占据视线。
他偏心眼地实在, 哪怕是怪自己运气不好,站的石头块儿太矮, 也半点不想怨丽龙主。
也不怪普尔萨小心眼儿,他不像是那么久没有出过林子的苏和,他知道这些外来的外地人迟早有一天都是要走的,而路峥这种从面相上看就挺聪明的男人,更不会屈服于丽龙的风俗。
在普尔萨看来,路峥并不喜欢丽龙主,要么他秉持着一个男人的正直,压根儿不会配合苏和去做搭襟之间的事情,这样就是个绝情的外地人。
要么他沉溺于丽龙主的美貌,借着男人的劣根性跟苏和滚了矮榻,吃饱喝足拍拍屁股就走,独留苏和可怜巴巴被占了便宜,这样就是个薄情薄幸还该烂下面的外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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