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灯新湾(9)
作者有话说:
失忆在文案上写了。
第9章
宋珩下意识捏紧了玻璃杯子,指尖发白,无意识地用力。
辛宛仍在哭,人做梦时眼珠会转,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倏地惊醒了,喘息声粗重,目光放空了会儿,才发现身边有人,猛地弹坐起来,吓得一激灵。
“三哥……”辛宛发现是他,这才缓过神来,声音有些哑,“你在这儿干嘛,吓死我了。”
宋珩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的眼睛——宋珩瞳仁颜色很深,这么专注看着一个人,莫名挪不开眼睛。他的语气很平静:“梦到了什么?”
“梦到什么……”辛宛费劲去回想那个梦境,明明方才还清晰的梦,现在却一下子成了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到了,他有些苦恼,“忘记了。”
辛宛摸了摸鼻子,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老是不记得做什么梦,有时候梦长,有时候梦短,其实忘记梦也挺可惜的,毕竟是自己脑袋创造出的世界。但我想,不记得什么应该都是老天爷安排,还是听老天爷的话比较好。”
宋珩忽的笑了声,“的确不记得比较好。”
他又问:“经常这么做噩梦吗?”
“偶尔会,”辛宛低下眼睛,底气不足,“可能是因为我今天没吃药。”
“那为什么不吃药?”
“是药三分毒,既然我没生病,我就不需要吃药。”辛宛回答得有理有据,“有病的人才吃药。”
宋珩把玻璃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辛宛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腕便被抓住了——宋珩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手心温度很热,烫到他一样。
“那你告诉我,”宋珩将他的手腕翻转过来,露出那两道狰狞丑陋的疤痕,“这个伤是什么时候弄的?是你的11岁、12岁?还是13岁?”
他鲜少在辛宛面前这么强势,辛宛茫然了下,说:“不记得了。”
宋珩说:“那为什么不记得?”
他突然声音大起来:“不记得了又怎么样呢?我真的没病!我只是忘记了点事情,但是重要的事情我都没忘,这不就可以了吗?”
宋珩沉默着看他,辛宛才发觉自己反应过头了,他嘴唇嗫嚅了下,“对不起”还没说出口,宋珩却站起身来,说:“随你。”
明明站得很近,辛宛却觉得他们隔得很远,他扫了辛宛一眼,“继续睡吧。”
房门就这么关上了,但那杯柠檬水宋珩忘记带走了。
青涩、清淡的味道飘散开,辛宛伸出手去碰,察觉水已然凉了。
辛宛知道自己的情绪起伏很大,尤其是在别人说他有病时,那些话语就自己冲到齿关舌尖,争前恐后地朝外冒,他控制不住音量、情绪和语调。
他居然对堂哥发了脾气。
辛宛不安地想,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几回才睡着。醒来时宋珩已经不在家了。这是他们相处的常态,大多错开,偶尔交集,但辛宛觉得,他们就是处在冷战中,而且过错在他。
从小到大,辛宛的人缘都很好,他能很快与别人打成一片,从骨子里来讲,他是有些讨好型人格的,比起将自己看重,他更想让别人快乐些。
辛宛不想让宋珩生他气。
在一个阳光艳烈的下午,辛宛开始给宋珩写道歉纸条。桌子上东西杂乱,他收拾物件时,把原本放在水杯旁的白色纸张暂时放到抽屉里了。
那封信是他写给梦里人的。
很奇怪,他经常做梦,梦到一个人,很模糊的身影,声音很郁闷,很不高兴的语调,说:“辛宛,你没有给我写过情书。”
这是他为数不多记得的梦里内容,他把这个归结于老天爷指示,不太唯物主义,辛宛按照指示写了封,但不知道梦里和他说话的人是谁,只能不署名。
一周后的十三号,阴天,因而黄昏颜色很寡淡。
宋珩接到了辛宛的电话,在同钟语的第二次见面上。
比起公司接手的事宜,家里对他情感上的空白比较关心,很快安排了他和钟语的第二次见面。这次见面的场所由钟语挑选,是一家日料店,店内很安静,悬着明黄色的灯光,磁黑的小碟子在灯光下显得温润,菜品精致。
电话接进来的时候刚吃到一半,手机开了静音,但屏幕的突然亮起还是吸引了钟语的注意力。
“你好忙啊,上次也是很多电话,”钟语笑了声,“接吧。”
宋珩把电话挂断了,发了条短信过去,对钟语说“不好意思”。
“我这次特地换了条宽松的裙子。我很喜欢日料,本来想穿和服来,但怕路上觉得我奇怪的人太多,就算了,”钟语夹了山葵放在生鱼片上去蘸酱油,抬眼朝宋珩笑,“下次可以穿给你看。”
宋珩笑了下,没有回应。
短信很快进来了,辛宛问他在哪儿,宋珩回复:怎么?
辛宛说:我可以来找你吗?
宋珩手顿了顿,回复:让毛念送你来。
辛宛赶到日料店不过用了十五分钟,钟语正在和他说话,便听到了敲门声,接着门推开了条缝,声音微弱地从缝中传出:“哥哥在吗?”
“我亲戚家的堂弟,”宋珩面不改色,“他有事情来找我,如果不方便,我可以先送他回家。”
“那一起进来吃饭就好了,”钟语倒是没有介意,笑得很漂亮,“多个人也热闹。”
辛宛没有预料到店里还有人,门彻底打开时,他看到了跪坐在软垫上的女人,很柔顺的长发,温柔地朝他笑,说:“你好呀。”
他下意识将手里的信封藏在身后,含糊应了声。宋珩似乎对于他为什么来这儿并不感兴趣,只是找服务员给他安排了席位。
明眼人都能看出宋珩与钟语在做什么,辛宛尴尬得无以复加,怀疑抬头就能看到自己头顶发亮,他攥着手不说话。
是女朋友吗?
辛宛不动声色地打量她。言语谈吐很有修养,笑的时候很柔和,即便是在吃饭也很优雅,声响很小。在这点上和宋珩很像,辛宛想,他们的确般配。
“你们是亲戚啊,”钟语说,“长得不太像,但都很帅。”
辛宛觉得脸颊更烫了,声音很小:“谢谢嫂子,你也很漂亮。”
这声“嫂子”一说出口,场面静寂了瞬,钟语“扑哧”笑了声,轻飘地看了眼宋珩,伸手揉了揉辛宛的头发,“谢谢你,但这要看你堂哥的意思呢。”
他怔了下,这才反应过来他们并没有确立关系,脸更红了。
好尴尬。
他们谈论了什么,菜品上过几次,辛宛都没有在意,吃得也很少,他沉浸在那种窘迫中,那封道歉也没有给宋珩。晚饭结束,钟语提出要请他们去看新上演的电影。
“不了,我得先把他送回家,”宋珩轻揽过辛宛的肩膀,好似很亲密,“毕竟小朋友不和我们一样,要写暑假作业。”
宋珩怀抱温热,有很淡的男士香水味,辛宛呼吸不畅,抬眼看他,但没有戳穿他单薄的谎言。
钟语有些遗憾:“啊,那蛮可惜的,我都买好电影票了。”
“下次吧,”宋珩拒绝得很直白,礼貌得疏离,“早点回去休息。”
辛宛想,他似乎总是这样,话很少,对别人的好也是隔着毛玻璃的,很难碰到他真实的内在。正想着,钟语的目光忽然落在了他身上,笑意盈盈:“小朋友,你手上是不是沾了点灰?”
辛宛有些迷茫地低下头,小拇指那儿蹭到了点灰,在白皙的皮肤上很突兀。
“去卫生间洗一下吧,”她还在笑,“我和你堂哥说几句话。”
像宋珩的谎言一样,钟语的借口也很拙劣,辛宛没有拒绝。日料店的卫生间很干净,灯光明亮,镜面清晰照人,他把信封放在置物台上洗手。
既然钟语要和他说话,那还是晚点去比较好,辛宛特地拉长了洗手时间,洗得心不在焉的,估摸洗了四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