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烛因是大长老之女,又为祭司候选之人,得知海眼路线,这才有机会出海去。
她一出事,神殿便将路线更改,海眼成为更高的机密,非大祭司不能得知了。
换而言之,现在只有江白昼一人掌握海眼路线图。
六年前他第一回 出海是不知天高地厚,硬闯海门阵,险些丧命之际慈悲的大阵偏爱于他,网开一面。
第二回 他便学乖了,规规矩矩走的海眼。
这些年来,江烛是第一个出海的人。
她若能得知无尽海其他人无法得知的信息,八成是借出过海的优势。
真相不在无尽海,而在外面,但又与无尽海密切相关,令她惊慌失措——
江白昼有点怔然。
龙荧看出他的动摇,在一旁劝道:“哥哥,你爹称它为‘天机’,想必是无比惊人的大事,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
怎么可能不好奇?江白昼的好奇心比谁都重。
但本能告诉他,似乎不该深究,否则将引起大乱,不然他娘为什么拼命瞒着,至死也不肯透露半句?他甚至怀疑,她之所以杀掉公孙殊又自杀,就是因为担心活人瞒不住,死人才嘴严。
可惜死人的嘴也没那么严,公孙殊将遗笔留给了儿子。
或许这是天意。
江白昼不愿做缩头躲避的鸵鸟,自古以来好纸包不住坏火,若有危难,无尽海迟早要坦然面对,早发现早做应对总比事到临头毫无准备的好。他应该在海外一探究竟。
龙荧见势浇油:“我想去北骁王的遗迹探查一番,哥哥陪我一同去吧!那里也许有对你有利的线索。”
“嗯。”江白昼想了想,答应了,“我也正有此意。”
“那你暂时不走了?”龙荧雀跃至极,还强自按捺,故作冷静地牵起江白昼的手,轻轻地吻了吻他的手指。动作亲昵而温吞,龙荧嗅着江白昼皮肤上独有的气息,忽然感到饥饿。
是由灵魂震颤引起的渴望得不到满足而生出的饥饿感,他对江白昼的占有欲已经强烈到想吃了他。
龙荧管不住自己,吻变成了舔,继而更深。他含住江白昼的手指,用牙齿细细啮着往下吞。
江白昼被啮得从指尖开始发痒,痒意传遍半边身子。龙荧顺势将他抵在树干上,手掌插进头发里,牢牢地固定住他,放过手指吻上了他的唇。
“唔……你怎么随时随地要……”
“都怪哥哥勾引我。”
“我哪有?”
“我们讲着正经事,你偏用这么好看的眼睛盯我,不是勾引是什么?”
“……”
江白昼轻笑一声:“你倒会颠倒黑白,越来越油嘴滑舌了,不好。”
龙荧道:“原来哥哥喜欢哑巴。”
江白昼长眸半敛,近乎宠溺地捏了捏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摆正:“你要乖点,别缠我太紧。”
“可我会饿。”龙荧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态,发情的猫似的紧贴江白昼,用撒娇的姿势制住后者手脚,叫江白昼无处可躲,然后便压得更紧。
他咬住江白昼的脖子,犹如叼住了一块美味的肉:“我迟早要将你吃干净,连骨头带血一块吞下去。”
“别说这么吓人的话。”江白昼拍了他一巴掌,“小婵还没醒,我们去照顾她,休得胡闹。”
龙荧不肯松手:“那你再亲我一下。”
江白昼在他脸上轻轻地啄了一口。
龙荧不干:“不行,哥哥敷衍我。”
江白昼不胜其烦,只得重新亲了亲他的嘴唇。龙荧依旧不依不饶:“我亲你可不是这样亲的,哥哥学不会吗?”
江白昼微感恼火:“我要生气了。”
龙荧顿时主动往前一凑:“哥哥只对我一人生气,我求之不得,骂我吧,打也行。”说罢半边脸递上来,做出一副渴望被他怜爱与鞭笞的模样,总之要独占他唯一的喜与怒。
“……”
江白昼哽住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没感情的人不会主动,不主动就难免被动。他忽然发现自己也不是完全的没感情,比如此时,他心里竟然有一股极细微的战栗掠过,使他牙根发痒,欲满足龙荧,好好收拾他一顿。
怎么收拾?
江白昼的肢体比头脑更快反应过来,在自己没想清楚的时候,先按住龙荧,反身把人推到树上,然后吻了上去。
这个吻强势不容拒绝,江白昼按着龙荧的肩膀,终于化被动为主动,占据了十成掌控权。
他的好胜心似乎胜过了柔情蜜意,致使温柔难掩无情本性,可无情之下又有裂缝,那是凡人与生俱来的人性弱点,既然非神非仙,他没资格免俗。
龙荧被亲得神魂颠倒,不因他技巧高超,只是醉心于他的主动。
江白昼亲到一半,似乎嫌长发碍事随手一拨,立刻被龙荧捉住,抱住海中浮木一般攥紧他的发,深深吞咽他的舌,搂紧他发抖的腰,然后仅凭一个吻,便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地颤抖着升天了。
第33章 癖好
姬云婵足足昏迷了两天。
这两天外面天翻地覆,飞光殿搜遍上城区找不见她,姬世雄大发雷霆下令搜查下城区。但下城区人多混乱,一栋“盒居”里挤了多少人住户自己都不清楚,挨家挨户寻查难如登天。
下城区甚至连“户”的划分都是模糊的,几百年没统计过准确人口了。
龙荧作为新上任的会武营统领,管辖整个下城区,按理说找人的活儿应该落在他头上,但姬世雄可能是考虑到才和他说定婚事闺女就离家出走,面子上太难看,竟然瞒着他。
龙荧配合地装作不知道,趁飞光殿的人还未查到自己家来,他和江白昼一起把姬云婵弄醒了。
昏迷两天,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憔悴了一圈。
她醒来掀开眼皮,眼珠迷茫地转了转,看见床边坐着的江白昼和站立的龙荧,神情呆呆的:“你们……”
江白昼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你终于醒了,这两日让我们很担心。”
“我怎么了?”
“你吃了不该吃的药,剂量太大,险些害了自己。”
“……”
姬云婵仍然一脸茫然,久困于蜃楼幻境,她乍然一睁眼,有点分不清虚幻和现实。三魂七魄缺了几片似的,人是呆滞的,几乎不知自己姓甚名谁。
龙荧太明白这种感觉了,能感同身受,但他对江白昼以外的人都心如铁石,尤其是姬云婵这种上城区贵人,哪儿值得他同情?世间万万可怜人,绝不包括她一个。
龙荧面色寒冷,趁她无心防备,冷不丁地问:“你爹找到北骁王遗迹了?”
听见“北骁王”三个字,姬云婵呆滞的眼中掀起一片惊澜,瑟缩地往后躲。
江白昼见状推了推龙荧,不满他的冷酷:“她还病着,你吓她做什么?有话稍后再问也不迟。”
“……”
龙荧实在不解江白昼的善心为何这么泛滥,可退一步想,若不是他善心泛滥,他们也没今天。这男人爱天爱地爱猫爱狗也爱小姑娘,天地猫狗不与龙荧争抢,姬云婵却能,龙荧于公于私都讨厌死她了。
江白昼偏要哄着她,龙荧只好眼不见心不烦,衣袖一挥,自己滚出门去了。
这两天,他们二人也没闲着。
自从上回商量好一起去探查北骁王遗迹,龙荧便画了一张路线图。记忆有限,图画得有些粗糙,大体方位不错就好。他传信给洛山,叫宋天庆和胡冲山别急,自己亲自去探路,若无危险再回头带他们一块儿。
这话不假,因唐春开的关系,龙荧对荒火全心全意交付,他是个没有家的人,自认洛山为老家。他觉得与其让有勇无谋的胡冲山带人去冒险,不如自己和江白昼先走一遍。他们身手更好,人少灵便,遇险也易脱身。
而江白昼呢,随便他怎么安排都赞同,明明是不在乎的态度,龙荧偏能莫名其妙地理解为宠爱:江白昼什么都听他的。然后思路一歪,拐到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上去,仿佛他美丽的哥哥已经嫁过来了,成了他金屋里藏的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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