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啊罗纳德,你的牺牲注定是无用的。
对其表现一无所知的梅森愧疚地捧起木杯,这个时代的麦酒度数很低,带有麦子的涩味,在这样的气氛里品尝,别有一番独特味道。
劝他喝酒的农夫之一咧开笑容:“怎么样?味道不错吧,这简直就和咱们镇酒馆里的一模一样!”
梅森默默地喝了一口,这可能是因为真的就是从酒馆里买的。
连他自己都忘了一路上断断续续地换了多少东西,普通物品只要拿到手,奸商就能立刻解析复刻。因此麦酒可谓是源源不绝,这群酒鬼明早起来面对空空如也的钱袋,恐怕会集体悔不该当初。
但是现在,管他呢!
随队的女人们做起饭菜。从家里带的蔬菜下锅做成汤,今天天色已晚,罗纳德趁着搭帐篷的时候还去附近的树林里,杀了两只野鹿带回来给大家吃。
香喷喷的烤肉气息弥漫,诱得人食指大动。哪怕仅仅撒了些粗盐也烤得金黄流油。有嘴馋的人凑过去想要偷一块,直接被泼辣的厨娘拍开了手。
她一双眼睛瞪得溜圆,方言利落地骂个没完,直骂到对方夹着尾巴灰溜溜跑了,惹来哄堂大笑。
厨娘双手叉腰,以示震慑地环顾一圈,见没男的敢和她对视。这才冷哼一声,切了最肥美的一块送到了梅森那边。
梅森一愣,这位厨娘看起来不过二十几岁,脸上满是雀斑,正是女孩子最为明媚爽快的年纪,说话也干脆:“梅森少爷,这是给您的。”
梅森犹豫了下,这才接过来小声道谢。厨娘发出一阵笑声,用没沾油的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夸奖道:“我们少爷就是比那些臭男人好,他们吃我的饭可从不夸一句。”
背后有个农夫嘀咕:“那不是你只让汤米夸你嘛。”
厨娘的脸腾地红了,转身气势汹汹地吼回去:“你在那说什么呢!”
围观的人被逗得前仰后合,梅森也忍不住笑了。剩余的厨娘吆喝着开始盛饭,嘻嘻哈哈的镇民们凑到一起,每人都得到了暖呼呼的蔬菜汤、烤肉和黑面包。
趁着这时间,摘了头盔的罗纳德头发凌乱、好不容易逃生,有些仓皇地躲到梅森身旁,重重地舒了口气。
梅森默默地递了烤肉过去:“辛苦了。”
罗纳德摆了摆手:“没什么,只是大家的热情超乎我的想象。”
他不摆什么血脉者的架子,因此领地里的人并不畏惧这位子爵。有时候还会对他做点不够恭敬的事情,甚至是有点可怕
骑士心有余悸地咬了口烤肉,看得梅森偷偷往旁边藏了藏刚喝完的木杯,生怕刺激到骑士敏感的神经。
这群嗨起来的镇民没一个注意到这边。他们谈天说地、吹牛打屁、高谈阔论哈哈大笑,其中一个魁梧农夫喝完了汤,用勺子翘着碗开口唱起来。
“诶哟哟哟——诶哟哟哟——我从骑士小镇来,见过个漂亮女孩!”
“她请我到她的家里去,还给我麦酒和面包!”
剩下的人心领神会:“诶哟哟哟——诶哟哟哟——她的手指细又长,她的头发像太阳,一见就夺走我心房!”
“我们相亲相爱,无论是麦堆还是草地上!嘿我的好姑娘!我要娶你当妻子,要你戴上漂亮的项链!”
被作为歌唱对象的厨娘们啐了一口,也没真动怒。她们不是城市里精挑细选的美人,掌心生茧,皮肤粗糙,火焰一般的热情燃烧在歌声里,自信爽快得令人着迷。
“第二天姑娘告诉他,我不要你的项链,我自己有戒指。我是赶羊的姑娘,生来在云彩中。你若想要娶我,快去采天边的红霞给我衣裳!”
男人们吼唱:“第三天我就往天边去!采回那最美的红霞,给我的妻子做嫁妆。要她十指戴上戒指,要太阳住进我家里,要我心爱的姑娘做我的妻子!”
黑袍商人神不知鬼不觉地融入他们中,一起唱得声嘶力竭。等罗纳德发现的时候,火光已将所有人的脸都照得红彤彤的。他匪夷所思地盯着那张白面具,一时想不到对方是怎么混进去的。
他是怎么那么自然地开始一起唱的?
“诶哟哟哟——诶哟哟哟——她的手指细又长,她的头发像太阳,一见就夺走我心房!”
“我们相亲相爱,无论是麦堆还是草地上!嘿我的好姑娘!我要娶你当妻子,要你戴上漂亮的项链!”
对唱声响彻云霄。罗纳德忍了又忍,干巴巴地想要解释,最后屈服于震耳欲聋的音量,也开始吼起来。
“其实他们平时不是这样的!今天只是太兴奋了,请您别介意!”
少年的眼睛亮亮,同样大声地吼回来:“我为什么要介意?”
他的声音在众人合唱下并不起眼,带着笑意往罗纳德的耳朵里钻:“我觉得唱得还挺好的,这是什么歌?”
“一首民谣,讲的是一对恋人相恋,男人经过重重考验娶到了心爱妻子的故事。”
两人窃窃私语,一道黑影投在了他们面前。他俩一怔,抬头看去,正是方才来递烤肉的厨娘。
一种被抓包的心虚感涌上心头,两人干笑着打招呼。厨娘盯着他们俩,满脸不乐意。
“你们不来吃饭,躲在这里做什么?”
对于厨子来说,有什么比发现别人不吃自己做的饭更严重的事情?当然没有!
在厨娘的勒令下,二人组不得不离开了自己安全的小角落,一头扎入了人群里。镇民们看到他俩,立刻欢呼着腾出位置。喝了酒心也大,谁见小少爷过来都会撸两把。
梅森被摸得生无可恋,头发都炸成了鸟巢。怀里更是被塞了放不下的食物,充分彰显出了人们的关心。罗纳德手疾眼快抽走了差点放进去的木杯,气吞山河地大喊。
“不许给梅森少爷递酒!!”
“好好好!听到了听到了!”
镇民们七嘴八舌地敷衍,罗纳德嘴角抽搐,不得不将最后的希望放在了梅森身上。
“梅森少爷,你一定要抵抗诱惑——咕咚...”
旁边的人趁其不备,给他趁势猛灌了一口。一口酒辣到喉咙眼,罗纳德的耳根到脸颊立刻红了一片,他没来得及张第二次嘴,麦酒就争先恐后地往他嘴里灌。
骑士最后见到的场景就是一张张兴奋到模糊的人脸与数不清的酒杯。黑袍商人混迹其中快乐递酒,耳边钱币落地声接连不断、没有停过,让递酒的绷带都有些激动。
对不起,罗纳德。
良心有点痛,但收钱真的好爽。
第99章 欲.望芬芳
第二天一早, 宿醉的人们醒了过来。就连罗纳德都没抗住源源不断的灌酒,醒来时晕晕乎乎地躺在帐篷里,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糟糕, 昨天喝得太多了!
金发骑士立刻走出帐篷,三三两两的镇民正打着哈欠往外走, 醒得早的已经开始清理昨天留下的垃圾, 黑袍商人坐在入口的位置,袍角被露水沾湿。
罗纳德有些愧疚地走上去:“抱歉, 我昨天喝多了,是你守的夜吗?”
对方摆了摆手, 相当有觉悟:“没关系,这是多加的钱。”
好吧, 我猜到会是这一句了。罗纳德干巴巴地吞下了后续的话, 道了谢后离开寻找起小少爷在哪里。
很快, 他就在厨娘堆里找到了贵族少年。后者坐在木桩上默默地剥洋葱, 翘起来的呆毛一晃一晃的,乖得像只小仓鼠。
还是自家少爷好啊。罗纳德顿生欣慰之情,走过去笑着打招呼:“早上好,梅森少爷。今天的任务是出去绘制地图, 你要一起来吗?”
已经剥了半天洋葱的梅森精神一震:“要!”
骑士领命。等吃过早饭后,他领着一支小队, 带着梅森一起出去打探, 将守卫的任务拜托给了奸商。
梅森昨天才用奸商守了一晚上, 很有经验地找到最适宜蹲点的位置,安安生生地当着监视器。本体则跟着罗纳德他们跑了一天, 大致了解了新镇附近的情况。
西面是他们来的路,蚀骨鱼的河流是急需解决的大问题。哪怕能够从奸商那里买解决方法, 但价格仍旧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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