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温柔的声音再次响起:“快起来了,不然晚上要睡不着了。”
现在的李思晚听着这个声音可熟悉多了,毕竟今天他和苏煦说了不少话,已经记住了这个音色。
他用尽浑身的演技,假装刚刚睡醒的样子,翻了个身,把脑袋埋进被子里,装起来鸵鸟。
然后在脑海里和系统惊声尖叫。
“系统!救救!给我时光机!”
系统626那什么都没有的光晕上浮现出了一丝无语:“十分抱歉宿主,本系统暂时还未开发出该功能。”
李思晚:“……”
李思晚欲哭无泪。
他这不是直接把答案给送人手上了吗!
还好李思晚在睡前忘记了关闭系统权限,系统才有机会把他叫醒,不然他真害怕自己半梦半醒间会把什么都说出去。
李思晚调取了系统画面,发现自己喊靳瑜那个名字的时候,声音模糊到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庆幸自己睡迷糊的时候口齿不清。
但苏煦在没人的时候竟然直接喊靳书意的名字试探他!
真是好有心机一男的!
李思晚在那儿丢锅,连系统都看不下去了。
这副身体实在柔弱,一睡就会睡得很沉,苏煦过来喊了他几分钟,后面才换的靳书意。
搞得他好像是还没习惯李思晚这个名字,得叫靳书意才有用似的。
在这个国际知名的心理学专家面前,李思晚觉得自己那本就已经扒光了的马甲下面,连最后的隐私都要遮不住了。
“哥,快起来了。”苏煦早就看出来他醒了,坐到床上凑过来捞他。
李思晚跟条毛毛虫似的往旁边挤了挤,躲开苏煦的手,将被子往下扒了点,露出一双欲言又止的眼睛。
他都还没开口,苏煦就被他这个动作给逗笑了。
“学弟,该起来了。”
苏煦这话语气平常到好像刚刚叫他哥的另有其人似的,房间内的光线不算明亮,但苏煦皮肤白,背着光的时候,整个人都像个发光体似的。
李思晚被那个笑晃晕了眼,清了清嗓子,自己从床上爬起来。
他没换睡衣,身上的衣服面料又贵又容易皱,一个午觉起来跟从酸菜坛子里刚捞出来的一样。
皱皱巴巴。
拉都拉不平。
今天天气不算凉爽,李思晚也没带多的外套。
总是在他想开口时就提前给他安排好一切的声音再次响起来。
“衣柜里倒是有几件衣服,但尺寸可能不太合适。”苏煦说。
李思晚抿了抿唇,那可不么,衣柜里的都是苏煦的衣服,两个人身高差这么多,怎么看他穿都合身不了吧。
但也无所谓了,他们今天出门又没带行李,李思晚换了衣服谁又能猜不出来呢?
他也不和苏煦客气,直接到衣柜面前挑起来。老半天,才挑到一件裁剪并不是很挑身形的衣服。
除了尺寸有点大,那开放式的裁剪风格并不会显得衣服违和感太重。
李思晚开始对着镜子挽袖子,但这衣服不仅袖子很长,下摆也多出一截,简直要把不合身几个字绣上面。
“别动,我给你改一下。”苏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用别针给你别一下,别乱动,等下扎着肉。”
李思晚本来想拒绝的,听到这个就老实了。
他看不见苏煦在他背后做什么,只看见衣服渐渐被收紧成恰当的形状,不算贴身,但余量刚好。
固定好衣服的宽窄后,苏煦就给他这件衣服做了造型,将一部分给他塞进裤腰里扎起来,另一部分用别针固定,形成不对称的格局,看上去十分符合衣服本身裁剪出来的休闲的风格。
那双修长的手指勾在他的裤腰上,分明克制地保持着距离,几乎没有碰到李思晚的腰,但那一寸寸摩挲着布料传来的触感,还是让李思晚有点儿……
痒。
他也不知道是这具身体太过敏感,或者是心理上面想太多。
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很快。
苏煦在他的侧腰固定好衣服褶皱,缩短了下摆的长度,又给他调整正面的衣服形状。
这人站在他背后,两手圈着他的侧腰停留在身前,那皮肤白得扎眼,低垂的手臂上微微鼓起不算明显的血管,看上去结实有力,明明依旧没碰到他,李思晚却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和记忆里那个比他还矮一截的小男孩不同,苏煦现在长得很高,镜子里的人微微低着头,神色柔和而认真,低垂的眼睫像是两片煽动的蝶翼,冷淡而脆弱的漂亮。
乌黑的睫毛微微颤动,缓缓掀开后,露.出了下面如琥珀般透彻干净的眸子。那双眼睛透过镜子看向他,视线交叠,撞得李思晚心跳漏了一拍。
苏煦看着他,对镜子里的他笑了笑:“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李思晚这才发现自己好像看美人看呆了。难怪原著里靳瑜那么冷血的人都会被苏煦吸引,这人简直像一道和煦的春光,漂亮而温暖,让人怎么都挪不开眼。
真可惜啊,怎么那两个人就没办法走到一起呢!靳瑜没这个福气啊!
李思晚有些感慨,苏煦这张脸要是泡不到,简直是损失!
“……挺、挺好的,没有哪里不舒服的。”
镜子里的苏煦站在他的斜后方,高出他大半个脑袋,虽然收回了手,但那种仿佛怀抱着他的错觉,似乎依旧没散去。
李思晚莫名有些脸热,这才回过神,着急忙慌地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干巴巴地夸赞。
“合身就行,他们在下面开始搭篝火了,你要去看看吗?”
“嗯,好,好……”李思晚都没听清苏煦说什么,就已经开始点头了。
他有点儿想逃,因为脸上的热度根本没往下消。
实在不是他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主要是那张脸,实在漂亮得让人心颤!
李思晚跟着苏煦匆匆下楼,外面的阳光在房间里看着耀眼,实际上已经是夕阳了。
这庄园占地很广,等二人赶过去的时候,天边的太阳已经将自己的脑袋缩到地平线下面,只留下满天的通红。
虽然天色还亮着,但也算日落后了,要不了多久天就会彻底黑下来,这时候篝火的架子都还没搭好。
本来这些是可以找庄子里的佣人准备的,但这群富家子弟们似乎特别享受这种自己动手的快乐,所以就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亲自把木材搭起来,即使带着手套,皮肤都被扎出了血,他们也依旧乐此不疲。
刘倩的闺蜜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皮肤嫩得很,她抬木头的时候被木刺扎进了肉里,现在还搁那儿挑呢。
庄园里的医生还在过来的路上,现场的人要么干不来这细致的活儿,要么根本不会处理伤口,就剩刘倩在那儿拿着夹子半天找不着地方下手。
“我来试试?”李思晚自告奋勇。
不是他吹,以前他还是靳书意的时候,经常帮靳瑜处理伤口。他连仙人掌的刺都能找到挑出来。
果然,经过一番研究,那木刺已经彻底埋到肉里面去了,普通的办法根本把刺挑不出来。
“可能得把外面这层皮挑开才能夹出来,如果埋得不深的话,不会出血,就只是最外面这层,有点像白膜的。”李思晚解释道。
“对不起琴宝,可能是我不小心把木刺给你戳更里面去了。”刘倩十分内疚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没事没事,可能它本来就断在里面了呢?要不学弟你试试吧,我相信你!”周晓琴十分大方地把手递给李思晚。
李思晚拿酒精给她消了消毒,就用一旁的小工具将手指最外层白色的外皮轻轻挑破,随后精准地找到了木刺,用镊子给拔了出来。
那木刺扎得不算深,但还是留下了一个细细的血点,能够分辨出并不是挑破的皮流出的血。
“好神奇!学弟你手也太巧了吧。”众人不可思议地夸道。
李思晚娴熟地给周晓琴消毒上药,又拿纱布把伤口那么一绑,交代道:“纱布比较透气,今天晚上注意别沾水,明天差不多就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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