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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和丞相有个崽[种田](255)

作者:老树青藤 时间:2024-06-24 10:08:05 标签:天作之合 随身空间 种田文 穿书 市井生活 炮灰

  “你都没喝过呢,就说不行?”

  吴老大从腰间取出一个小酒壶,递给史密斯,“这酒壶干净的,专门给你尝尝的。”

  史密斯不是很想喝,因为喝了他就不好意思不要吴老大的酒了。

  可是他又不知道怎么拒绝,犹豫片刻后,他还是选择尝尝。因为吴老大说了,专门给他的。

  史密斯在吴老大的注视下打开了酒壶,接着他就闻见了一股清透的酒香。

  “吴,这个酒的味道很好闻!”

  史密斯是有些惊喜的,他以为这酒会很差。现在看来,至少味道闻着挺好闻的。这样的话,他可以掏钱买一点点,算是给吴老大开张支持。

  也不会坏了他们一直以来的情义。

  吴老大第一次来罗欧国,就是与史密斯交易的。他对史密斯的性子很了解,哪里不知道史密斯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

  “你放心喝吧,要是不好喝,你不买也没事。”

  史密斯的心思被看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好吧,那我喝了啊。”

  “磨磨唧唧的,快喝吧你。”

  史密斯闻言举起小酒壶,就来了一口。

  唔!好喝!

  “吴!这是什么酒!你有多少!”史密斯高兴的快要跳起来,这是他喝过的最最最好喝的酒!

  吴老大嘿嘿的笑了两声,“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这酒是不是比何家的酒还要好?”

  “是!吴,我要买!”

  史密斯脸上都透着兴奋喜悦的红光,他稍微压低一些声音说:“吴,再过两天就是五殿下的成年礼。我们这些小贵族也都被邀请在列,你这个酒来的实在是及时。到时候我将这酒送上去,五殿下一定会喜欢的。”

  “你们五殿下是不是哥儿?”吴老大突然问道。

  “是啊。怎么了?”

  吴老大看了一眼史密斯,“你喝的是烈酒,你又是个酒虫,喝这个自然是觉得好喝。五殿下刚成年,又是个哥儿,他怎么可能喜欢喝烈酒。”

  史密斯惊的嘴巴大张,“那可怎么办啊?我听说托马家的准备了何家的酒要进献。还以为这次能压他们家一头呢。”

  “怕啥,你等着。”

  吴老大转头招呼了一声,正在卸货的手下很快过来,“老大啥事啊?”

  “去拿草莓果酒来。”

  “好嘞。”

  手下刚要走,吴老大又喊住了他,“对了,那个草莓酱也给我拿一瓶过来。”

  这次过来,吴老大走丰水县绕了一圈,买了一些瑾初农庄的货。

  他之前那趟回去的时候,路过一些州府,就听码头的说要去瑾初农庄进货。一个两个这样说,也不足为奇。实在是听的太多,叫吴老大产生了好奇。

  这次的酒就是瑾初农庄的,酒都酿的如此美味,那其他被许多大商购买的货,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商人都是最精明的,货要是不好,可不会抢着要买。

  因为船上的空间有限,吴老大没有买太多。

  货到手之后,吴老大尝了一下,发现这味道竟然和雍京城有名的百宝阁里面的吃食味道一样。

  那里面卖的可都是高价,还极其难求。

  瑾初农庄里的货,除了包装不一样外,味道上是挑不出差别来。

  想来崔家也是在瑾初农庄进的货,后面换了更高档的包装。

  毕竟买的人都是有钱有权,东西便宜了也不好,跌面。

  若非雍京城的生意已经被崔家百宝阁包圆了,他都想不出海在雍京干了。

  其中利润实在是高。

  这念头吴老大也就是想想,前期的投入成本太高,他没那个财力。而且他也没有那个身份背景让雍京有头有脸的人物,关顾他的铺子。

  而瑾初农庄的规模一再扩大,想来大雍境内其他的州府,很快都会有售卖庄子里货物的商人。

  他是赶不上这口热乎的了,好在海外的市场还是一片空白。

  在清楚瑾初农庄吃食味道的时候,吴老大知道他要真正的发财了。

  手下很快就拿来了一个白瓷瓶,里面装着草莓果酒。还有一个小小的白瓷罐,罐子上有两颗草莓,竖着写了“瑾初农庄草莓果酱”几个字。

  除此之外,手下还贴心的带了一个小瓷杯,以及一柄小木勺。

  白瓷瓶口有塞子堵着,那塞子用红布裹着,吴老大捏住红布顶端,一把将其拽开。

  “好香!”

  史密斯闻到一股香甜的草莓味,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吴老大手里的白瓷瓶,微红干净的酒液从瓶口流出,白瓷小杯中红白相映,煞是好看。

  “真漂亮啊。”史密斯忍不住感叹。

  吴老大将这草莓酒送到史密斯眼前,“这可是今年唯一一个被选为贡酒的草莓果酒,喝起来有酒味,也有草莓的香甜。但是并不腻人,反而有一股清透之感。”

  史密斯听着吴老大的形容,他一边馋的吞咽口水,一边诧异道:“大雍今年的贡酒,竟然不是何家的酒吗?”

  “不是啊,瑾初农庄的酒这样好喝,咱们陛下有品位,咋能尝不出哪个好哪个差呢?”

  吴老大说的认真,他看着史密斯惊讶的模样,就知道这厮回去会与不少人说这事。

  “快喝酒看看。”

  在吴老大的催促下,史密斯结果酒杯,一饮而尽。

  “哇!好喝啊!甜甜的,五王子一定会喜欢!”

  史密斯觉得这次肯定错不了。

  吴老大的手下接过了史密斯手里的酒杯,在吴老大的示意下,开了草莓果酱。

  “你再尝尝这个,要是觉得好吃,我给你留一点。”

  吴老大让手下将草莓果酱和木勺给史密斯,史密斯低头看手里的小瓷瓶,里面红彤彤的,味道香甜。

  果酱他们罗欧也是有的,是贵族们的吃食。

  因为制作果酱需要大量的糖,吃多了会觉得甜腻。一般来说都是泡水,或者抹在面包上吃。

  对于果酱史密斯没有太多的兴奋,他虽然是末流贵族,但也不缺果酱吃的。

  史密斯高挺的鼻子动了动,嗯,草莓果酱也很香甜。吴老大这次的货,味道闻着都是特别好的。

  因为想快点买酒,史密斯没有耽误太多时间,直接用木勺挖了一点的果酱送入口中。

  他没有挖太多,怕甜的受不住。

  谁知果酱刚入口,史密斯就迫不及待的又挖了一大勺往嘴里送。

  天啊,为什么没有告诉他,这个果酱竟然这样的好吃!

  果酱虽然甜,但是那个甜并不会让人发腻。而且有草莓本身带着的一点酸,他就像是在吃新鲜的草莓一样,酸酸甜甜,十分的可口,让人欲罢不能。

  “吴,我辛辛苦苦赚的金币,今天要全部给你了。”

  史密斯捧着果酱,痛并快了又吃了好大一口。

 

第116章

  这次史密斯是真的大出血了,他知道吴老大是个商人,只要托马的钱给的足够多。卖给他的货,也会卖给托马。

  酒的话,以他的财力是没有办法包圆的。但是草莓果酱,他可以包圆。

  到时候和草莓果酒一起给五王子送过去,只要得到了五王子的喜爱,他的这桩生意就算是成了。

  史密斯虽然没有办法一个人包圆吴老大手里的酒,但他有人脉。

  回去之后,史密斯联系了所有能联系的人,想让他们去买吴老大手里的酒。

  史密斯信里写了吴老大手里的酒才是大雍今年的贡酒,比何家的酒好喝。让交好的商人们最好买吴老大的酒,不要等何家的商船来,费劲吧啦的讨好何家商人,买那点酒了。

  这里史密斯也留了一个心眼,没有说草莓果酒才是贡酒,他还要藏着等两日后给五王子送过去呢。

  反正烈酒也好喝的不行,管它有没有那个头衔,喝起来比何家的酒好就可以。

  而且吴老大手里确实有贡酒,何家的酒今年也不是贡酒,他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嘛。

  对于吴老大商船的酒味道如何,除了史密斯以外,没有罗欧的商人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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