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恋爱脑真是要不得。
白色的唐装的价格是一万两千八,鬼王对金钱没概念,只觉得新衣服合身又好看,素雅的同时又不失华贵尤其是前襟盘扣上圆润饱满温润生光的珍珠扣子,简直越看越满意。
店员小姐姐眼睛放光:“哇,这位帅哥的气质很有古韵,实在太适合穿唐装了,我们店里最近有活动,满两件打八折,另外还赠送一对真丝枕套,您看要不要再挑一件换着穿呢。”
女为悦己者容,换个性别也是一样的。
千年之前他的眼睛看不清东西,没有办法给自己梳洗打扮,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所到之处人人四散奔逃,他便以为自己相貌丑陋,不堪入目。
情郎说他好看,他还以为情郎在哄他,后来能看清东西了,深爱的情郎却不在了,他也没有心思打扮自己。
现在虽说找到了转世之后的情郎,可心中总是抑郁苦闷,总觉得两人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东西,很难亲近起来。
曲昙偶尔疑惑自己的爱意是否已经开始消减,不再像当年那样喜爱的情郎。
可一回想起千年之前的朝朝暮暮,他便又觉得心中滚烫,又开始相思入骨了。
若是自己穿的好看一些,情郎也会喜欢的,他从前就很喜欢给他买衣服。
所以,他还想再要一件唐装。
思及此处,一双漂亮的蜜色眼睛看向于洲,于洲立刻会意,对店员小姐姐说道:“那行,我们再挑两件。”
最后又挑了一件浅烟灰色唐装,一件亚麻白色唐装。
唐装的尺码很合适,就是裤子穿在曲昙身上有点松。
店员小姐拿来另一个尺码的裤子,普通人接触曲昙这样的大鬼多多少少有损气运。
于洲说道:“我来吧。”
于洲接过裤子照着曲昙的腰比划了一下,最小码的裤子腰身合适,但是裤腿短。
曲昙肤白貌美大长腿,身体比例极好,于洲揽着曲昙的腰给他量腰围的时候,才发现曲昙的腰臀比是多么惊人。
一个男人,腰那么细做什么。
于洲面无表情,可是耳朵又开始泛红了。
被于洲高大的身形完全罩住,两条手臂若即若离地环住他的腰身,冰凉的卷尺隔着一层衣服围住他的腰,于洲正专注地看着上面的数字。
曲昙心中有些异样,带着几分别扭垂下浓密的眼睫。
量好尺码之后,唐装店的裁缝师傅现场改好了尺寸。
于是于洲拎着两个购物袋和店里赠送的一对香槟色真丝枕套走出了唐装店。
看着银行发来的余额信息,他觉得是时候给这位鬼王上点眼药了,好让他迷途知返。
他本身就已经很倒霉了,若是再被人夺走身上的气运,那岂不是霉上加霉。
“刚刚我给你买这些衣服,一共花了三万多块钱,你知道你那位情郎给你买的衣裳花了多少钱吗?”
曲昙微微眯了眯眼睛,看着于洲:“你什么意思?”
于洲瞥了他一眼,“他给你买的那身唐装还不到两百块钱,尺码又不合身,还没有店里赠送的一对枕套贵。”
曲昙脸色一变,冷哼一声:“我又岂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于洲也冷哼一声:“这是你在不在乎的事吗,这是你那位情郎在不在乎的事,他对你这样敷衍,你还对他死心塌地。”
“但是他从前.....”
还不等他说完,于洲就语气讥讽的说道:“你也知道那是从前。”
眼看着曲昙就要生气,于洲见好就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他立刻换了个话题:“吃冰淇淋吗?”
第一次和人类一起出门购物的鬼王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于洲给他买了一盒奶球冰淇淋。
修炼到曲昙这一地步,已经可以颠倒阴阳,化虚为实,化实为虚。
人间的食物不用烧给他,他也能毫无阻碍的品尝美味。
他应该第一次吃奶球冰淇淋,吃的动作很慢,刚吃了一小半,奶球冰淇淋就全都化掉了。
看着化掉的奶球冰淇淋,曲昙有些不知所措,于洲憋住笑,给他买了一个超大甜筒。
知道冰淇淋这种东西会化掉,这次曲昙吃甜筒的速度就变快了,由于吃得太匆忙,鼻尖上还蹭了一小块冰淇淋,看着有点可爱。
曲昙忙着啃甜筒,于洲拎着购物袋低头看着他,装作很随意的说道:“你那位情郎没带你吃过冰淇淋吗?”
曲昙咔嚓咔嚓啃甜筒的动作顿时一停。
眼看着曲昙脸上就要现出怒色,于洲立刻转移话题装作无事发生,不咸不淡地说道:“旁边还有一家奶茶店,我去给你买杯奶茶。”
曲昙神色悻悻,却还是好奇的问道:“奶茶是什么?”
过了一会,于洲拎着两杯芋泥麻薯,插上吸管递给曲昙。
好喝,再喝一口。
于洲又开始一脸平静的阴阳怪气:“你那位情郎也真是的,他怎么连杯奶茶也不给你买。”
即使是再深爱的人,若只是一味索取不知付出,天长日久也难免令人心寒。
于洲叹了口气:“你的本事那么厉害,又长得这么年轻貌美,你的情郎一点都不知道珍惜,他怎么这样啊。”
甜甜的奶茶被曲昙慢慢喝下,曲昙觉得于洲这番话很有道理。
他也叹了口气,眉头微蹙:“是啊,他怎么这样啊。”
第264章 苍雪10
于洲又置办了台灯、充电宝、个懒人沙发、腰靠、羽绒枕、床垫、两套睡衣、一双拖鞋、一箱零食、一盒茴香茶包还有一台价格高昂的静音发电机。
至于这些东西怎么带回万鬼城。
——没关系,反正有曲昙。
于洲带着这些东西把自己的住所装饰了一下午,一边干活一边思考怎么破局。
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将他气运夺走。
他本来就是一个霉运缠身的人,若是气运再被夺走,搞不好期末考试的时候买一百盒笔都找不到一支能顺利出墨的。
可是曲昙的实力太强,和他硬碰硬只会以卵击石,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曲昙的那个男朋友心术不正,净想着夺别人气运化为己用,于洲并不想让这种小人阴谋得逞。
于洲一边往床榻上铺床单,一边冷静地思考着对策。
生死存亡之际,既然对方卑鄙无耻,那么他也不必遵守道德底线。
既然曲昙对男朋友无底线的纵容,那让曲昙换个男朋友就好了。
恋爱脑还得用爱情来治。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曲昙和那个男朋友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
在此之前,于洲是一个对待感情十分慎重的人,正是因为慎重,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如今第一次认真思考如何追求一个男人,居然是在这种绝境求生的情况下。
这神奇的命运啊。
于洲是一个行动力非常强大的人,他一旦决定要做某件事,就会立刻在脑子里列好计划,然后马上执行。
于是于洲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佛经去找曲昙。
于洲住在偏僻的小院里,曲昙住的地方则非常宽敞,而且清幽雅致,有花有草有鱼有猫,还有一个十分貌美的恋爱脑鬼王。
曲昙正坐在池子旁,看着池子里游来游去,你侬我侬的一顿鸳鸯。
他穿着于洲给他买的那套白色亚麻唐装,领口的盘扣解开了一颗,露出一小片细腻如瓷的肌肤,坐在池边仰头看着于洲。
“你怎么来了?”
于洲拿出佛经,翻开第一页,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大悲咒》。
他坐在池边,和曲昙隔了一个人的距离,手捧着佛经说道:“这佛经里有许多字比较生僻,我不认识,还请你多多指教。”
曲昙低下头,那佛经上的文字和现代文字不同,对于于洲这个学习简体字的现代人来说,阅读起来确实有些困难。
他的情郎就饱读诗书,受到情郎的影响,曲昙喜欢一心向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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