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家人当天傍晚又回来了,肖家已经做好饭菜,热情地让他们就在这边吃,“都这么晚了,懒得回去弄,大宝小宝也饿了呢,咿,孩子们呢?”
肖母他们身后看,还真没看见大宝和小宝。
任母露出一抹略带轻松的笑,“在县衙看见三娘后,就不愿意走了,莫捕头说孩子留在县衙也安全。”
“幸好我们把孩子放在了县衙,”任从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我们要走的时候,杨家人过来要孩子,那架势,好似我们不把大宝小宝交给他们,就要和我们干架一般。”
任父在一旁也叹了口气。
肖二嫂听出不对劲儿,见三人脸上都带有倦色,便赶紧让人先进屋,肖云兰又打了热水过来,给他们擦手洗脸。
肖母也冲了三碗糖水过来,让他们甜甜嘴。
这举止让任母三人都有些眼红,任从这个还没接受过毒打的少年说起他们去县衙的事儿。
“莫捕头先带着我们去见了王师爷,他先让我们把发现杨通财不对劲时的时候一一说起,我们没有隐瞒,全说了后,王师爷又问了些问题,接着我们就去见了三娘,下午一直在县衙,一直到出县衙的时候,才遇上杨家人。”
“这么说,你们还要去县衙?”
肖大嫂好奇道。
“是,”任从点头,“我们这个案子和城外那件命案扯在一起了,王师爷说怎么着也要十天左右才能完全结案。”
让他们放下心的是,那假的杨通财已经进了死牢,判死刑是早晚的事儿。
“如我三姐所想,杨家人果然是比她先发现那不是姐夫的,也正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儿子,所以他们居然想要这个假的代替姐夫活下去!”
说这话时,任家人的脸都十分不好看,这折辱的是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外孙!
“可在官府面前,他们装模作样一脸无辜,一直听到那人半夜来抓大宝和小宝,这才露出了端疑,被王师爷和莫捕头再三逼问之下,说了实话。”
想到莫捕头拔刀的样子,任从一阵冷寒,“可他们居然还有脸让我们交出大宝和小宝,真是恬不知耻!”
“这杨家人在想什么呢?”
“是啊,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对兄弟是怎么遇上的?又怎么会发生命案呢?”
更让人疑惑的是,凶手还回了杨家,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代替原主生活着。
“这个我们也不是很清楚,王师爷说还需要整理案宗,后日我们还要去县衙。”
任从说道。
“只要人在大牢,那就是好消息,”肖乐轻声说道,“婶子,叔,三娘以后的生活,你们是怎么想的?”
这也是任家愁的事儿。
“那杨家人不是东西,我们自然不想让三娘继续在那边过日子,王师爷说我们可以求县老爷一个恩典,让他们母子回家过日子,可是……”
任父看向任从,“可是任从还没成亲,三娘他们回来,到时候肯定很多流言蜚语……”
“我不在乎,”任从冷着脸道,“我只希望三姐和大宝他们能好生过日子。”
“你以为我们不心疼你三姐他们?”任母擦了擦眼角的泪,哽咽道,“可你要是因为这件事打一辈子的光棍,我和你爹怎么放心?你三姐又怎么会安心?”
肖乐静静地听着,也明白这个时代人的思想是不容易转变的,就如任父他们所说,任三娘不管是因为什么带着孩子回娘家,都会让人胡说八道,有这些流言在,任从还真可能娶不了娘子。
“那就分家,让杨家把姐夫他们一家分出来,在镇上另寻住处,二嫂娘家离镇子不远,也有个照应。”
任家人双眼一亮,肖二嫂更是点头,“这法子好!不受那杨家人的气,还能自立门户!我哥哥堂兄都多,还真能照看几分。”
接着他们就讨论起分家事儿,肖乐起身回房继续练大字。
等吃了晚饭后,任家人回去了,肖乐又抓着几个小的识字背书。
杨通财这个案子一直到那人被抓的第八天,才开庭。
肖乐和肖大哥还有肖二哥都去了县衙,他们站在门外,看着堂上一身狼狈跪在中央的人。
“这人叫什么来着?”
肖大哥又给忘记了。
“高富,”肖二哥忍不住一笑,“大哥,你这记性也太差了。”
“那也怪他不是个好人,若是好人的名字,我怎么会不记得?”
肖大哥理直气壮。
肖乐被他们护着,站在略前面的位置,刚抬起头便对上莫捕头那张脸。
莫捕头微微扬眉,接着便站在一旁,县令一拍惊堂木,开始审案。
“下跪何人?”
“…小人高富。”
也不知道这八天高富经历了什么,有气无力的不说,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气,似乎放弃了抵抗一般。
“你与杨家棺材铺的杨通财是何关系?”
“他是我亲哥哥,我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你可知你犯了何罪?”
“杀人……”
这一连审下来,大伙儿也明白了兄弟二人之间的恩怨,其实这也算不上是兄弟之间,而是爹娘导致的。
当年杨母生下一对男娃,因为忌讳,他们决定送出去一个孩子,留下一个孩子。
第一次送出去的其实是杨通财,可没多久家里发生了很多怪事儿,导致杨家人觉得是留错了孩子,于是赶紧找到第一对收养人,把杨通财换了回去。
可那对夫妇得知高富是个灾星后,也不敢收养,当时把高富转送给了别人,谎称是自己生的,还要了一笔收养银钱。
高富被高家人收养,前两年日子还不错,可后来高家有了自己的骨肉,对他就开始苛刻起来。
小小年纪,就开始踩着凳子洗碗,冬天还洗着一家人的衣裳,吃的少,干得多,要是敢哭,就是一顿毒打。
高富的日子比黄连还要苦。
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所以任劳任怨地过着,一直到他十八岁的时候,他照顾着病入膏肓的高父,听了不少对方的胡言乱语拼凑起来后,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
高父去世后,高母也不想再养这么大个孩子,关键是要给他娶娘子,她可舍不得,于是便把高富分了出去,就给了二两银子,别的什么也没有。
说得不好听,就是把他赶出了家门。
高富拿着那二两银子,找到了高父嘴里的那户人家,那户人家还算有点良心,知道高富过的日子不好,这还以为他们是亲生爹娘,于是便告诉了他真相。
得知自己原本应该过好日子,结果却因为家里出了点事,就被扔出来的高富充满了仇恨。
他留了大胡子,穿得破破烂烂的去杨家棺材铺外面转悠了不知道多少天,他仔细观察着杨通财的仪态举止,偷偷跟踪对方得知他有几个好友,关系又如何。
其中那胭脂铺的掌柜与杨通财的关系最好,他便两个人一起观察,就这么过了好几年,他也不是经常用乞丐的样子,偶尔是蒙住了一只眼睛的瞎子,驼子啥的都装过,一直在等待机会。
最近两年,他趁着杨通财不在家的时候,故意换上早就备好的衣服,大摇大摆地去找那胭脂铺掌柜喝酒吃饭。
在发现那掌柜的一直把自己当成杨通财后,高富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杨通财要去府城办事,在半路上高富杀了对方,城外那具尸体,是高富杀的第一个人,就是为了让自己熟练起来,能一次性解决掉杨通财。
跟着高富的口供,莫捕头他们在八十里地外的林子里,挖出了一具尸体,赤身裸体,面部同样被划得看不出模样。
任三娘等人看见那具尸体的时候,哭得不成样子。
杨家人跪在一旁,似乎被吓住了,杨父当场晕倒,杨母更是发了疯病,也就是羊癫疯。
一阵喧哗之后,县令又问杀人的目的就是为了互换身份吗?
高富难得发出一声嗤笑,“大人,原本留在家里的就应该是我,我倒觉得杨通财才是那个灾星,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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