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程铄再确认一遍,“下周六是吧。”
“是的,时间地点你都不用操心,电话保持通常就行,到时候我开车去芙蕖佳苑接你。”
“好。”程铄顿了顿,又补充道,“只要学校没有临时安排写生,我会参加的。”
按理说,得到想要的答案,陆淮骞本该心满意足地转移话题,但他没有,他又问道:“你是不太喜欢参加人多的活动吗?”
程铄如实回答:“八人以上的局,我能不去就不去,基本上婉拒。”
“那如果,是你很好的朋友,请你去八人局呢?”
“但其实,人格上的差异就决定了,我很难和e人成为很好的朋友,所以你的假设不成立。”
“没有例外吗?”陆淮骞好奇地问。
“有吧。”程铄想了一下,“这种时候,就看感情的深厚程度。”
他说:“如果我们交情很好,我很在乎他,那我愿意在他身上花时间,哪怕是我不喜欢的事情,我也会陪他去做,他的心愿,有着比我的感受更高的优先级。”
“但如果我们交情一般,我肯定找个借口拒绝,生活已经这么苦了,不为难自己,不想做就不妥协,至于他被我拒绝之后,会不会对我有意见——这不重要,我不在乎。”
陆淮骞笑着点了点头,“可我好像就是你口中的e人。”
“所以说,你是一个例外。”程铄感慨道,“两个月前,我打死也想不到我会和你这样的人成为朋友。”
陆淮骞唇边的笑意荡漾开来,他笑着笑着,忽然眯起眼睛问:“只是朋友?”
程铄一怔,记忆里霎时闪过昨晚的片段,他慢慢地别过头去,装没听见。
陆淮骞等了几秒,没等到回答,无所谓地站起身,“行了,不聊这些了,我还要下楼忙酒吧的事情。”
他想想,又添上一句,“你今晚还要上班,现在快到中午,我看你也别回去了,一来一回多麻烦,你要是想睡,还可以回我卧室再睡一会儿,要是不想睡,卧室对面的书房有电脑,密码是我的生日,八位数字。”
走之前,陆淮骞没忍住又强调一遍,“那我们说好了,生日会你一定要来哦。”
程铄生怕陆淮骞看不清,点头的幅度很大,拖长了尾音,“好——”
对面两次询问,他两次给出承诺,所以程铄以为,在下周六来临之前,有关生日会的邀约暂时告一段落。
可惜这个天真的想法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周三傍晚五点整,程铄终于见到了那份神秘的笔试题。
他被叫到二楼书房答题。
陆淮骞坐在他的对面,随意地翻阅手里的财经类书籍,悠闲监考。
确实是五十道单选,陆淮骞没有骗他。
但是每道题目都无比刁钻,选的知识点堪比鸡蛋里挑骨头,奔着吹毛求疵去的,细致程度和阿聿的描述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程铄这些天有坚持每晚复习,答题的感觉也十分糟糕。
做完之后,他把确定能拿分的题目加总求和,离六十分还差得远。
程铄握着黑色签字笔的手一抖。
恰巧此时,陆淮骞心有灵犀般抬起头,“温馨提示一下,后面还有两道附加题,如果你不能保证前面的一百分能考到六十分,我建议你把后面的附加题也做了,这样稳妥一点。”
程铄无声地作了一个口型:啊?
陆淮骞回以微微一笑,然后低下头去,继续认真看书。
手里的财报被翻过一页。
“哗——”
程铄只好狐疑地收回视线,缓缓将卷子翻至背面——
二、附加题(每题三十分,共六十分)。
六十分的附加题???
一时心情复杂。
想着既然有题目,还是做一下吧,空着不太美观。
程铄的视线往下。
(一)谈谈你对莫蓝酒吧的印象,提示,请以调酒师为切入点。
程铄:“……”
以他对陆淮骞的了解,他太知道对方想要什么样的答案,这道题他势必要拿满分。
顿时文思泉涌,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这时候不要脸才能拿到分,程铄昧着良心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作文,把他能想到的、正面的形容词全部堆在陆老板的身上,从对方头发丝夸到了鞋底板。
答题卡上留了好大一片空白,写完之后,手都酸了,程铄咬牙切齿地甩着手腕。
合理怀疑陆淮骞是故意的。
再看第二题。
(二)参加陆淮骞的生日会,注意,本题为实践题,无须笔试作答,将会结合生日会当天表现进行评分,如若不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
程铄:“。”
看上去多少有亿些离谱……但一想到,这是陆淮骞出的题目,倒也正常。
程铄将卷子翻回正面,蹙眉咬着笔盖,继续纠结单选题去了。
终于熬到笔试结束。
程铄只觉得,他对于笔试的认知,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经历了三次巨大的颠覆。
交卷时,程铄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你当年招阿聿他们,也有附加题是参加生日会?”
陆淮骞接过试卷和答题卡,理整齐后卷起来,“没有啊。”
程铄皮笑肉不笑,“那敢问老板,为什么,我有?”
陆淮骞笑眯眯地说:“因为他们是全职,你是兼职,题目怎么能一样呢。”
程铄:“……”
第47章 “情侣装。”
但程铄没想到,这事还没完。
因为当晚十点,陆老板莅临换衣间,亲手交给程铄一个精致的飞机盒,并在后者不明所以的视线下,微笑着解释道:“里面是一套西装,我希望,生日当天,你能穿上这套西装,出现在我的眼前。”
语罢,陆淮骞又赶忙补充,“这是我为数不多的生日愿望之一,希望你能帮我实现,谢谢。”
仿佛再慢一秒,就会得到程铄的拒绝。
程铄:“……”
对面过于郑重其事,他怀疑其中有诈。
程铄犹疑地,将飞机盒掀开一条缝,往里瞄了一眼。
嗯,不是高饱和度荧光色西装,能穿的出去。
莫名松了半口气——至于另外半口气,得等他将这套西装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全部检查一遍,才能吐出来。
程铄之所以会这么想,不是源自对陆淮骞审美水平的质疑,纯粹是因为被笔试题折磨导致的后遗症。
实不相瞒,他现在有种陆淮骞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错觉。
“你拿出来看看。”陆淮骞在一旁催促道。
有了这句话,程铄才好意思当面拆礼物。
他果真牵起上衣的双肩,循环往复地瞧,打量完毕,又拎起裤腰的两头,重复之前的流程,终于确定衣服上没有什么奇怪的图案或者装饰。
就只是一套普通的、出席正式场合用的黑色西装。
陆淮骞问:“喜欢吗?”
“你喜欢就好,毕竟是你的生日愿望,”程铄一面收拾衣服,一面说道,“我只要穿着舒服就行,你也知道,我对衣服不怎么讲究。”
程铄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不久前的某个傍晚,好奇心爆棚的陆老板,又双叒叕,见到他身穿蓝色牛仔外套加黑色运动裤,前来上班,实在忍不住发问道:怎么每次来都穿一样的衣服?
他只好解释说,他有两件一模一样的牛仔外套,以及N条批发的黑色运动裤。
行为动机是买相同的衣服,能节约决策时间,将网购失败的风险降低至零,也不用在搭配上浪费精力,因为根本就没的搭配,总的来说,可以极大程度地提高效率。
这个观点同样体现在饮食方面,比如程铄曾经连续一个月,每天中午准时准点去槐园食堂吃淮南牛肉面,晚上是八宝粥加锅贴。
陆淮骞得到答案后调侃了一句,说程铄这样穿容易被人误以为常年不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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