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的第一反应是,什么?还得学选修?
选修课当然要选能拉高绩点的!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文和日语。中文就不说了,上讲台授课都行,主打一个放松心情;日语是上辈子看日本动漫的时候多少涉猎过一点,若是能趁此机会捡起来也不错,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用到。
为方便上学,布莱恩在牛津市内租了间公寓,出门走路不到二十分钟就能抵达校园,但他又牢记自己是来解压的,每天踩点进教室,下了课就走,很少在教学楼里逗留。
不过即便行为举止足够低调,在布莱恩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似乎还是渐渐在学生群体间出名了。
一天布莱恩去上日语选修课,课堂开始前忽然间听见熟悉的语言。两个中国姑娘坐在他后一排位置,用中文低声窃窃私语:
“是他吗?”
“是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专业课上见到的大帅哥,听说在系里都出名,但平时神出鬼没的,不太容易见到。今天咱们运气好,他没翘大课。你感觉怎么样?”
“帅,确实帅呀,姐妹诚不我欺!”
答话的长发姑娘一阵激动,啪啪直拍大腿,“最主要是身材好,而且气质成熟……!女生的裙子还行,男生这西装可太看身材与气场了,一不小心就像搞推销的、或者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估计是健身党。”另一个短发女孩说,“不知道他怎么锻炼出来的,我想请教一下,好教给我男朋友。”
“可是你男朋友没人家长得好看!!”
“……”
布莱恩听到这实在没忍住,回过头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一笑给人家长发姑娘吓出一句国骂来:“卧槽。”
她不是被帅哥闪到了,而是敏锐地意识到,布莱恩听得懂她们讲话!!
2006年会说中文的外国人有多罕见?
就是在春晚上才能见一见的程度。
她旁边的短发女孩也惊到了,还好反应快,连忙道歉说:“不好意思,我们不是有意在背后谈论你。”
“没事。”布莱恩用标准的普通话回答,“我知道你们在夸我。”
靠,尴尬。
长发姑娘脸涨得通红,勉强转移话题:“你中文说得好棒……”
“我有选修中文课。”
布莱恩一本正经地给自己会中文找借口。
“那真好,我也想选中文来着。”长发姑娘下意识接话,“可是学校不让本国人选。”
短发女孩在课桌底下狂踢她:说什么废话呢!人家帅哥的母语又不是普通话,根本不用担心这个!!
其实日语课上的亚洲面孔并不少见,但布莱恩平时不太社交,就没法确定他们具体都来自哪个国家,这回机缘巧合打开了话匣子,他难得用六年多没使用过的中文和同学聊起天来。
半个小时后,布莱恩已经知道长发女孩姓林,读化学专业;另一个短发女孩姓李,本科学的居然是犯罪学,难怪能在专业课上见到他。他没细问两人的名字,主要是性别不一致又是刚认识的情况下,称呼姓氏比较礼貌。
直到日语课下课时,林姓长发女孩依旧在啧啧感慨布莱恩的中文水平:“太牛了,我从小学英语,说得都没你的普通话流利。”
布莱恩心说他还会背诵出师表呢……堂堂重生人士竟只能用这点可怜的优势聊以自娱,都不好意思向人显摆。
临别前,李问他:“下午专业课你去吗?”
布莱恩难以解释自己明明在修本科第一个学期的课程,为什么可以直接读硕士的专业,干脆说他学的也是犯罪学。
听到李的问话,他回答说:“去,我记得教授会算出勤。”
“对。”
李有点扭捏地小声说道,“有件事我想问你一下,教授上周在课上说,这周要有个小组作业,但我这边还没有选定组员……”
“我也没有。”布莱恩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主动提出邀请,“你介意和我一组吗?”
“不介意!”李眼睛一亮,“太好了,那下午见!”
“下午见。”
布莱恩站起身,单手插兜慢悠悠地走出教室,去食堂觅食。
又过了许久,等他走远,留在原地始终表现得很文静的李才用力一拍桌子,面色狰狞地对好友说道:“淦,近距离看真他妈帅!怎么长的?嫉妒了!”
林在她旁边仰头发出狂笑。
结果当天下午,专业课上小组却不是想象中的自由分配,因为教授规定每组最少五个人,而基本没有社交达人能在一间教室里组织起来四个朋友。
“完了呀。”李小声对布莱恩说,“人数越多,说明这份作业越难搞……我下周还有另一门的考试呢,希望它能简单点。”
布莱恩赞同地点点头,就听见教授公布了作业内容:
每个小组要根据一个已经被解决了的、真实的犯罪事件,撰写出一篇不少于八千单词的报告。
死线在两周之后。
刺激!!
内容是次要的,主要是字数和死线刺激。
布莱恩的四个组员,除了李之外,剩下的都是英国本地人,分别是两男一女。
其中一个男生明显习惯了占据主导位,在教授宣布小组讨论开始后立刻说道:“我觉得这篇报告最大的难处其实在于如何了解已发生的真实案件,不然八千字还挺难凑出来的。除了查找报纸和网络以外,你们有没有别的想法?”
布莱恩以外的年轻人们面面相觑,好半天都没人接话。
李显得有些踌躇,几度欲言又止,但到最后讨论结束时也没有开口。
布莱恩注意到了这点,等众人散去后,单独找上她问道:“你是不是知道有哪发生过罪案?”
李闻言愣了一愣,倒没有回避他的问题:“是我一个外国朋友在伦敦租的房子房价特别低,似乎是处凶宅,里面以前死过人。不过我道听途说的,也不敢确定,刚才就没讲,等我晚上打电话仔细问问她再说。”
当晚,布莱恩收到了李的邮件:
【我朋友回我了!她说她住的地方确实死过人,欢迎我们去参观,幸运的话还能向房东打听点小道消息。我准备明天开车过去一趟,你有兴趣吗?】
第24章
八千字的作业悬在头顶, 又不能把自己的任务报告呈交上去,布莱恩答应李,等明天一下课就与她结伴前往伦敦查看凶宅。
结果第二天他按照约定走到学校停车场时,却发现多了一位同行者。
李看到布莱恩后尴尬地向他招了招手, 等布莱恩靠近, 立刻压低声音用中文说道:“罗德刚才碰见我, 问我小组报告准备得怎么样,我说了我们的行程安排, 他就非要跟着一起去。”
罗德里克·盖洛普是他们的小组成员之一,名字简称是罗德。
他长得人高马大、颇为英俊, 从平时的穿着打扮上看, 家庭背景似乎也挺不错。李估计他从小到大没受到过什么打击,习惯了在人群中作为受到追捧的风云人物, 这便造成了此人说一不二的性格——说得再难听点,还有些目中无人。
比如十几分钟前,他看见李独自待在停车场等人,上来问过话以后当即毫不客气地说:“我们的首要行为准则是团结协作,你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你的组员, 而不是单独行动。”
李听完心中一阵冒火:这不是打算提前确认, 免得你们白跑一趟吗?说得好像她想独占功劳似的!
这年头能出国留学、还申请上牛津大学的人, 家境与自身能力缺一不可。李同样是被家里捧着长大的,就不知道‘忍气吞声’四个字怎么写,闻言硬邦邦回道:“我不是单独行动,布莱恩和我一起去。”
听到布莱恩的名字,罗德微微皱起眉, 脸上闪过一丝不愉快。
李敏锐地注意到了。
刚开始她还莫名其妙,琢磨着布莱恩是不是从前在哪得罪过对方……不过等布莱恩下课之后赶来停车场, 李看看身边的罗德,再看看不远处的布莱恩,顿时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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