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云放下手机,走到窗边,让阳光照着自己,缓缓做了一个深呼吸。
随后,他又一次清晰地看到了熟悉一幕。
——皮毛极为光滑漂亮的大黑狗站在邻居家的阳台上,朝他快乐且愚蠢地不停摆动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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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丁
◎在黑狗的前额印下一个吻。◎
经过一整天的情绪沉淀,再加上昨晚药物的效果,沈暮云此时非常平静,并难得能够肯定——眼前这一幕是真实的,不是幻觉。
确实有一条狗在邻居家的阳台上。
……奇怪。
它到底是怎么上去的?又靠什么维持生计?
不过,一旦确定狗真实存在,这些问题似乎都不重要起来,毕竟它的存在本身便是答案。
沈暮云有些担忧地皱皱眉,在门口犹豫片刻,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
他推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双手撑住栏杆,认真地打量起大黑狗。
后者远远察觉到他的目光,极为激动地冲到栏杆边,尾巴摇得像螺旋桨,鼻头拼命想从铁栏之间钻出来。
沈暮云被它的热情吓了一跳。
是饿了吗?
那身结实的肉看上去不像常挨饿的样子,但邻居搬出国了,就算真的定期请人照顾,大部分时间它也只能孤独地待在家里吧。
这么想着,沈暮云心中忍不住生出怜悯。他朝狗子招招手,黑狗开始兴奋转转圈,然后直接跳起来,将前肢搭在栏杆上,热切地跟沈暮云打招呼。
沈暮云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一笑,对面的狗子似乎误会了什么,竟一跃上了栏杆,四条腿平衡力极好地站在圆杆上。
它所在的地方是二楼,但别墅的层高比一般的商品房要高上许多。沈暮云脸色一变,心高高提起,立刻往前半步,提高音量道:“回去,好狗狗,回去!”
黑狗只是朝他快乐地吐舌头,甚至在单杆上走了起来。
沈暮云倒吸冷气,看到黑狗灵活地小跑到栏杆尽头,然后毫不犹豫一跃而下,翻身旁边的低矮桃树枝丫上,再熟练地沿着树干跳到一楼,顺着一楼围墙的低矮狗洞爬到了主路,朝沈暮云的方向兴奋地跑来。
沈暮云:“……”
他来不及多想,大步下楼去了花园。黑狗已经乖巧地蹲在他家花园的铁栏外面,不喊不叫,只把尾巴甩得啪啪作响。
沈暮云从快走变成小跑,打开花园门。
黑狗看上去想扑他,又在前肢抬起的瞬间犹豫半秒,最后还是选择更矜持的方式,踱步到沈暮云身边,用柔顺的皮毛用力蹭他的小腿,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咕噜声。
沈暮云半蹲下身,来回打量黑狗的四肢:“有没有摔伤?”
黑狗像是能听懂他的话,骄傲地昂起头,绕着他跑了两圈,展示自己健壮的身躯。
沈暮云松了一口气。
他走到邻居的别墅前,发现看似固若金汤的围墙角落有一个小小的洞,被灌木丛完全掩盖,很难被人发现。
……原来是从这里出入。
沈暮云低头,和黑狗黄澄澄的眼睛对视。
黑狗挨过来,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他的指尖,然后拿头拱他的手背。
沈暮云下意识地绷紧肩膀,后退了半步,又在十几秒后忍不住笑,主动走回黑狗的身边。
没什么好害怕的,他想。只是一条和他一样孤独的乖狗狗。
趁着林姨在三楼打扫卫生,他去厨房弄了一点炖肉,以很放松的姿态蹲在家门口,喂给狗子吃。
黑狗吃得呼噜呼噜的,看上去确实饿得不轻。沈暮云又摸了摸它的头,从它皮毛里感觉到了真切的体温,和头顶的艳阳一样朝气蓬勃。
下辈子投胎当一条狗吧。他又想。
他在路边随意盘腿坐下,看着黑狗愉快地进食。很快,炖肉吃完了,狗满足地舔舔嘴,重新靠过来,紧紧贴住沈暮云的手臂,用黄色瞳孔直勾勾地盯着他,似乎在渴求一个拥抱。
坐下来之后,一人一狗几乎差不多高。
沈暮云尝试般的伸出手,揽住黑狗厚实的背。后者立刻开心地吐出舌头,将脑袋靠在他的左胸处。
“抱歉,上次把你当成了幻觉。”沈暮云闭上眼,抱着狗晒太阳,“我应该早点给你准备好吃的。”
狗呜呜两声,隔着布料舔了舔他的红痣,然后不再动弹,安安静静地陪他享受宝贵的静谧时光。
“真乖……”
沈暮云微微低头,在黑狗的前额印下一个吻。
黑狗似乎僵了一下,喉咙里发出极为急促的喘息声,用力贴上沈暮云的身体,狗脸上绽开了毫无攻击力的笑容。
……
在某些传统文化里,黑狗是忠诚、至阳、驱邪的代名词。
沈暮云陪着邻居家的狗晒了一小时太阳,感觉自己像一床潮湿沉重的被子,终于被晒干了所有发霉的水分,重新变得轻快、温暖、蓬松。
或许真的是黑狗帮他驱赶走了看不见的“邪气”。沈暮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个念头。
他站起身,目光温和地注视着狗,而后者极度克制地回望着他,黄色瞳孔深处藏着永远不会展示出来的狂热与兴奋,急促的呼吸也掩盖在天气炎热的借口之下。
小动物总是能让人放松警惕。
沈暮云没有察觉到异样,反而觉得眼前的狗子看上去很聪明、很通人性,于是又伸手摸它的脑袋,自言自语般跟它说:“下次如果肚子饿了,就过来我家找我。”
狗:“汪!”
沈暮云立刻用食指抵住狗嘴,教育道:“嘘……不要叫得太大声,旁边还有一户人家,他们也许会生气。”
狗用力点头。
沈暮云笑,和黑狗握了握手,再以人类的方式郑重向它道别。狗子像是什么都懂,就蹲坐在路边,又用那种专注的、极通人性的视线凝望着沈暮云,直到他重新回到家里。
沈暮云跟厨房里的林姨说:“阿姨,如果邻居家的黑狗过来,记得给它喂点好吃的。”
林姨应了一声,笑道:“就是那条送信的大黑狗吗?我特别喜欢它,如果它来,我一定喂它。”
沈暮云:“晚点我会下单一包狗粮,可以混着肉一起喂。”
林姨:“好好,我记着。”
沈暮云又往门外看了一眼,见大黑狗还蹲在那里,便朝它最后挥了挥手,然后迫切地大步往三楼走,几乎称得上急不可耐。
难以置信——他忽然有了画画的灵感。
那幅草图已经卡了他整整一个礼拜,每次站在画框前,都会有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捏住他的脑子,榨干他所有的创作冲动。而今天,他和大哥聊了往事,又遇到了邻居家的大黑狗,堵塞在脑中的东西似乎突然之间被撬开了一条缝,让被阻碍的灵感疯狂往外涌。
沈暮云呼吸急促,手心冒汗,甚至感觉到额头在发烫。
他用力推开画室的门,冲到画架前,从画桶里抽出调色盘和颜料,开始疯狂调色,然后毫不犹豫地往画布上涂抹色彩……
……
三楼画室的灯亮了一整个通宵。
一直到东边的天泛起蒙蒙的亮,沈暮云往后退几步,汗淋淋地放下画笔,右手因为长时间动作而酸痛不已,双腿几乎沉重得无法支撑重量。
他满手的颜料,痴痴看着眼前的画,打量着每一块恰到好处的底色,却迟迟无法进行更细致的填充。
做记忆的写实画,就要把记忆的每一个细节都从坟墓里挖出来,耐心拆肉解骨,再塞给大脑仔细咀嚼,进行第二次消化……
沈暮云没法继续下去。
他进入了新的瓶颈。
——是一个远比之前更难的瓶颈。与艺术素养无关,只与他自身有关。
他无法向那座坟墓挥出第一铲。这么多年来,他只敢偶尔偷偷往二十年前的生日宴投去一瞥,假装自己在努力试图和解。
毫无疑问,这样的糊弄无法支撑他完成一幅写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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