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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18)

作者:行清 时间:2018-11-26 11:06:13 标签: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随身空间 民国旧影

  笔触一直游动了三个小时才停了下来,素描纸上是一幅犹如桃源仙境的山色烂漫图,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树,漫山遍野,人间难寻。远处,十几个虚幻的稚童背影向着山顶的太阳奔跑而去,一去不复返,近处大树下,一道人影,背靠高耸光秃的树干,在空濛山色里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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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禧年的冬天实在太冷了,这些半生波折的孩子们有的与雪长眠,归于雪花,大点的男孩子加入当地的混混组织当了小喽啰,最后只剩下一个面无表情看着他们离开的男孩。
  林葳蕤因为长得好,附近的奶站工作人员瞧他可怜,给了他一份工作,负责每天早上挨家挨户送奶。一天早晨,他推着奶站的小车送奶的时候,镇上唯一的一家高级餐馆的老厨师给了他一碗面,“孩子不嫌弃地话帮忙尝尝,这是我那学徒做坏的面。他呀,手艺太差了。”
  后来,奶站关了,瘦弱的男孩在冰天雪地里推开了那家店,指着门口贴着的招聘冷静地说道:“我是来应聘服务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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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吹过,落英缤纷,吻在林葳蕤的侧脸上。他合着衣裳躺在花丛里,一如画中人,闭上了眼。
  沈清雀作为这次的护卫队队长,陪着都督夫人走了一遭河南,此刻甫一回到京城,旅途奔波,刚进门还未坐下喝杯茶,就听见那人的副官寻了来。
  “六爷,大帅让您过去一趟。”
  沈清雀应了声,想了想,用胰子洗了把脸,重新换了绛色刺绣镶边立领长袍,那衣袍衬得他的颜色愈发美艳。临到踏出院门,又吩咐下人将自己从河南带回的手信拿了一并带走。
  曹府门前,五色旗杆高竖,两座石狮把门,威风凛凛。
  客厅里的大沙发上,正躺着一穿着黄呢军服的男子,三十出头的模样,他的两鬓头发剃得十分利落而显得整张脸有些凶狠,留着八字须,眼角还有一道粗短的刀疤,虽然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英俊小生,但身材高大,有别样的野性。此刻他腰上的武装带散着没扣上,军装扣子解了三颗,身子往后仰着,两脚大摇大摆地架在茶几上,嘴里还叼着半截雪茄缓缓抽着。
  周围围着一群莺莺燕燕,不时地给他捶背捶脚捏肩,还有两个递吃的,直接送到嘴里去,可谓是神仙快活得很。
  沈清雀臭着一张脸,站在门外,屋里女人的香气熏得他发晕。
  副官瞧了他一眼,站在门口往里头咳了一声,还没说话就听里头的男人懒懒地说道:“雀儿来啦?快让他进来呀!”又像赶鸭子一样挥挥手让身边的女人下去,“走走走,他定是又嫌你们身上的香熏着他了。”
  “大帅怎么这样啊~刚才你还夸过我们,说这是女儿香,千金不换呢。”
  “沈六爷一来你就翻脸,真是薄情呢~”
  “就是,那大帅您到底是要沈六爷还是我们呀?”
  男人却是个混不吝的,邪笑道:“你们哪能跟我的雀儿比?是有他的手艺还是有他的无双姿色?”
  这自然是比不得的,谁人不知这沈六爷貌若好女,容姿艳丽,女子都比不上一分。姨太太们咬咬牙,强笑着退了下去,哪怕心里恨得要死,这出门遇到沈六也不敢摆脸色,他可是大帅跟前的红人。门外的沈清雀冷着脸也没回姨太太们的礼。
  走远了众女才敢小声骂骂咧咧。
  打头的便是最得宠的三姨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澡堂洗脚擦背的,抱上了大帅的大腿才飞上枝头,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
  “就是,长成那个狐媚子样,还整天往大帅府跑,什么心思!难不成还想卖屁.股?”
  “你们小点声,沈六此人是个心眼极小的恶鬼,哪个人他不敢动的?”
  这话说来有渊源。这沈清雀原是个山东聊城人,家中排行老六,因着家境贫寒自小随人闯关东,在营口一家澡堂子里帮人搓背,干的是辛苦活。正巧遇见了当时正率军开赴东北的曹坤乾来澡堂洗澡。曹坤乾见他长相姣美,又口齿伶俐,聪明过人,加上被伺候地十分舒坦,便起了拉他一把的念想,将他带在了身边做事。
  外人见二人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这沈清雀又是这般长相,自然眼里暧昧,私底下传几分桃色新闻是没跑了。不过这沈清雀是个小白脸没错,但手段却狠辣,曾经有人当面拿这事调笑他,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沈清雀娇笑着问他哪个耳朵听说的,然后那人被他拿枪崩了一个耳朵。从此便无人再敢小瞧他半分,人人都道他是曹大帅跟前的大红人。

壬子年小满·保定食

  沈清雀进了屋,就听沙发上的人喊道:“雀儿过来给我捶捶肩,她们那些女人一点力气都没有,挠痒痒还差不多,还是你伺候得带劲。”
  沈清雀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懒懒地坐在沙发上,“那爷不应该找我,应该叫几个卖力气的伙计,这上上下下给您来一遍,准保您不能更得劲了”。
  曹坤乾一瞧他,也不恼,只调笑道:“哎哟喂,我的雀儿真是越来越使唤不得了。行行行,不捶不捶。你呀,不应该叫雀儿,人家小雀儿多乖巧听话啊,你该叫刺猬,这身上的刺见着天的使劲扎我。”
  沈清雀差点被他这话气死,怒气蹭蹭往上长,一双美目瞪着他。曹坤乾见着他这模样,舔了舔嘴唇,更来劲了,起了身一屁股坐他身边,一双猿臂就要去揽着他。沈清雀没躲过,被搂着肩,那力气大得他直皱眉。
  “啧啧,这小脸生气起来更漂亮了。”曹坤乾手贱地摸了一把他的脸,被沈清雀狠狠打开,力气大得那皮糙肉厚的人手背都红了一瞬。
  沈清雀没心情遭他戏弄,冷着脸道:“爷还是正经一些好,外头传得多难听,爷还嫌我沈六的名声不够臭吗?”
  曹坤乾讪讪一笑,“哪个瘪犊子敢乱说我拿枪崩了他们!”见他真的不高兴了才放开了他,板起脸开始谈正事。
  “那大总统的姻弟张大嘴出什么幺蛾子了?动静闹得还不小?”张大嘴原名张芝庵,是大总统兄嫂的弟弟。因为贪财,好狮子大开口,人给送了个张大嘴的外号。
  “还能怎么样,不就是耍前朝那一套引起民愤了呗。他从前吃的是皇粮,估计这会子还以为大总统就是换了个名字的皇帝。跟皇帝做亲戚,那不得来一出鱼肉百姓、横征暴敛继而被逼上绝路的百姓们推翻的大戏才对得起他的身份?”
  “嘿,雀儿你这嘴真是毒,事情真这么严重?”末了砸吧砸吧嘴,深思道:“那可是大总统的老家,况且河南离直隶这么近,虽说现在只是小打小闹,但现在局势敏感,大总统不会坐视不管的,保不准就要来个杀鸡儆猴。”
  “爷你这是要主动蹚这趟浑水?”沈清雀有些不赞同。
  曹坤乾前一秒还一脸深思顶天立地,后一秒便化作纨绔公子戏谑道,“不主动去挣功,怎么让雀儿当大帅夫人?屈才让你去奉承都督府的人,护卫都督夫人到处游玩,爷我的心也是每时每刻都在疼呀。”这年头只要是个带兵的,手底下有千把人就能被人奉承叫做帅,曹坤乾是个陆军第三师师长,倒不至于这么磕碜,但还算不得上真正的大帅。
  沈清雀这次大大翻了个白眼,不过美人翻白眼,也还是赏心悦目得很,至少曹坤乾欣赏地很得劲。
  沈清雀说完了话要走,曹坤乾要留他吃饭,没留得住人,很不满,摊在大沙发上嚷道:“哎,枉爷我在保定日思夜想,怕雀儿在路上出什么事,你倒好,来了说没几句话要走,连个手信都没给爷带。你的良心是被路上那个小妖精吃了吗?”
  沈清雀刚才顾着生气,差点忘记了外头还有个下人带着礼物来呢,这会子将东西都丢给他,随意到完全看不出这是他舍了脸求来、且千里迢迢带回来给这人的,“这是襄城一家酒楼做的炸糕,还有他家的酒,时间紧,路上随便买的,反正爷的舌头也尝不出好歹。”末了又怕自己太随便这人看不上,又添了一句:“我尝着味道不错。”实在别扭地很。
  曹坤乾是天津人士,自幼离家,平日里最喜欢吃家乡的食物,曾经在沈清雀面前夸了句天津点心炸糕的美味,他便记在了心上,在有凤来居尝到这炸糕的时候,就想着这人肯定喜欢。
  曹坤乾随口说的话他自己都没记住,不过一听也不嫌弃,“炸糕呀,倒是很久没吃到了,来来来,拿来爷尝尝,不好吃就把雀儿炸了吃了。”
  沈清雀礼送出去了,也没再理。谁知第二天那人就又叫人来他府上请他去。架势火急火燎的,他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早饭都没吃完就赶紧跟人去了。
  却说那头的曹坤乾,昨夜里心情好,搂着两个美人听小曲的时候叫人端上一盘沈六爷带的炸糕。
  炸糕和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并称“津门三绝”。不过有凤来居炸糕的做法说实话还真不是天津特色的,不是寻常的面粉和面,他们的炸糕面团是采用石磨加水一点一点磨出来的糯米粉浆凝结形成的面团,这样的面团质地比起简单的面粉和面来得更加均匀细腻,口感自然也更加有层次。
  包入豆沙馅捏成鸡蛋大小的圆饼,放油锅里炸到表面金灿灿,面团上浮满了油泡泡立马捞上来晾干,等凉了之后装入玻璃坛子封紧,可以当零食吃,可以保存两个月之久。
  即使是凉了拿出来吃,表皮也完全不塌软,一口下去,内软外酥,口感带点粘却不粘牙,豆香和糯米香混合在一起,即使是曹坤乾这样的汉子都充斥着一种味蕾被满足的愉悦。
  用来做内馅的是林家田庄里收获的改良赤豆,伏仙河水的灌溉使得赤豆的口感更加软糯富有豆香,这样做出来的豆沙自然是含在口中妥帖细腻,白糖和赤豆的比例刚刚好,使得豆沙甜而不腻。曹坤乾小曲儿昨晚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反正那两坛预计可以吃半个月的炸糕已经成了空坛子了。
  而神仙酒的威力即使是在遥远的保定也完全不容小觑,曹坤乾这个老酒鬼昨晚简直是要醉溺其中,无法自拔,一杯接一杯。等到一觉醒来,酒醒了,躺在床上一琢磨,立马就叫人把沈小六给叫来了。
  

壬子年小满·小姑苏

  “你要去绑了有凤来居的大厨?!我说爷你至于吗?大小都是个爷了,手底下几万人了都,为了一口吃的还做这种事?”沈清雀飞着赶来,就只听到他问炸糕的厨子是谁要去把他请来京城,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就朝管事问道:“我那房间的衣裳还在不?”
  他从前跟着曹坤乾的时候在府里是有一间房间住着的,后来搬了出去这房间曹坤乾也让人留着,有时候事情说太晚就住一晚,里头自然也有一些换洗衣服的。他刚才来的时候只匆匆捡了件衣裳,这会子知道没事只想换身妥帖的。
  曹坤乾知他误会,瞧着平日里爱打扮的他这会子头发都有些凌乱,也没拦他,兀自端着最后一点酒水浅酌陶醉,等他下来才同他说明了真意。
  “不是我爱吃,而是另有其人。”
  “谁这么大面子,让你为他找厨子?又看上了哪个美人上赶着讨好?”
  曹坤乾原本还拿着酒杯,听到这句浑身打了个激灵,酒水都差点洒了,“这还真不是个美人,是个活阎王。”
  沈清雀思索片刻,需要曹爷上赶着拉拢,喜爱美食美酒甚至为癖,作风狠辣,此人……沈清雀突然睁大眼睛,望向他:“不会是那个人吧?”要是那个人,那还真是需要上赶着讨好,也的确是活阎王,鬼见都愁。
  曹坤乾把最后一滴酒干了,坐在沙发上,“老子一生没佩服过谁,不过这叶志之我还是很瞧得上的。等老子搭上他这条路,嘿嘿,一省都督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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