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当然是不可能去的,最大的可能是他喜欢上了程际野。
但是程际野这个回答大概率表明他压根没有这种心思。
游星戈捂住了心口。
【六】
于是这两个人开始了奇怪的周旋。
程际野每次若有若无打探游星戈那位心跳加速的对象时,游星戈都会非常及时地打住;游星戈打完篮球后刚放下矿泉水瓶,同样停下脚步的程际野就会极其自然地接过去喝一口,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表情都一本正经; 凑在一起排练时,两个人之间的氛围让别人插不进去,金发小辫的鼓手每次都一头雾水地退出,看着这两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在辩论。
终于有一天聚会到深夜,其他人都走了,他们俩留到最后,卡拉OK的影音室里,两个人都没说话,但是气氛并不让人窒息,游星戈把吵闹的点歌机关掉后,房间里就只剩下一片安静。
灯光紫红相间极为绚丽,程际野咽了一口酒,把酒杯放下时恰好看见了游星戈抬起的深栗色眼睛,他放下酒杯的手蓦地一松,在心里默默提醒了一句这个人有喜欢的人了,而且大概率是个直男。
他默念了三遍。
也许是醉意涌上心头,他最后还是轻轻开口:“你喜欢的人是什么类型的?”
游星戈被酒呛得咳了一声,也没问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唱歌好听的。”
能有他唱得好听吗,程际野想。
他这时候才二十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早成的稳重都压不住的棱角,于是他很直接地问出来了。
游星戈喝得有点醉,他打开点歌机:“那你陪我唱一首吧。”
那是首千禧年出头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打击乐声极重,一下一下敲进人的心里,游森*晚*整*理星戈唱到副歌的时候就把下一句递给了程际野,他年轻的主唱有一把好嗓子,只是唱的时候看着他,灯光又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下一个part轮到游星戈,他很自然地接过去,也没看程际野,只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和心一起一块一跳一跳的。
程际野看他的时间太长了,游星戈还没来得及想出个原因,下一段该程际野唱的时候他也没有继续开口。
房间里只有点歌机在放着伴奏,气氛很微妙。
游星戈心头一跳,程际野凑近他,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
二十岁的程际野开口问他:“你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
游星戈手里的酒杯抖了抖,眼里惊讶的色彩浮现出来。
程际野大概以为他喝醉了,在短暂地顿了下后他从游星戈手里拿过酒杯,酒液洒出来,从两个人手间流过,痕迹黏腻暧昧。
那正好,他想。
喝醉了。
“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他说,用上全部勇气,反正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最不缺的就是勇气,“但是她唱歌肯定没我好听。”
游星戈:?
他这个问号还没来得及从脑袋上冒出来,程际野就凑上前,游星戈下意识手往后一移压在沙发上。
程际野轻声问:“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我?”
这么好哄的人,按理来说抢到手也好抢,他这么觉得。
游星戈说:“不是,等一下、”
伴奏声把他的声音压住了,他这么说话的时候程际野只能注意到他张张合合的嘴唇,最后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什么都听不到了,程际野一手挣过了他的胳膊,在游星戈即将失重跌到沙发上时,另一只手捧住了他的脑袋。
柔软弯曲的发丝从手掌里溢出来,程际野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唉。
游星戈在心里叹了口气。
怎么他的主唱不听他把话说完呢。
真是。
他很干脆地拉过程际野的衣领,按住了对方的脑袋,凭借一股巧力将形势翻转,沙发发出了吱呀一声,灯光炫目旋转,变成了他半压在程际野身上了。
他们继续接吻,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的,亲到最后忘了谁是谁。
最后游星戈松开手的时候在他耳边咳嗽了声,细微的喘气:
“其实,呃,我喜欢的人是你。”
【七】
无数个平行宇宙,无论以哪种方式,我们都会相爱。
一直爱,爱到消亡那一刻。
第41章 回国
叮咚——
一声清脆的门铃声。
这是今天下午的第十三位客人。
店员头也没抬, 在收银机上敲了几个键,语气万年不变:“你好,喝点什么?”
清润的声音响起:“一杯无糖拿铁。”
店员下意识抬头一看, 面前这个青年也朝她露出个笑。
青年穿着和时节相宜剪裁得当的黑色双排扣大衣, 个儿高, 有一头被打理得很有层次感的头发,黑色偏灰的眼睛, 给人感觉很深邃, 鼻梁高挺, 长相极为英俊,眼下有一颗小痣, 这么一笑, 那颗小痣也活灵活现地动起来, 像是浓墨重彩的水墨画上画龙点睛的那一笔,顿生潇洒风流之感。
店员要说出口的话卡了一下:“好的。”
李沿安点点头, 隔不远看见坐在窗边等他的人,李星择正在那扬着胳膊招呼他, 年轻的脸上洋溢着笑:“大哥!”
上了大学也没变稳重的家伙。
李沿安在他对面坐下,李星择连忙把面前的咖啡推到他哥面前, 很快想起来李沿安不喝摩卡, 又给拉回来, 嘴上也不忘问候他哥:“大哥今天怎么有空?公司的事情不忙吗?”
“本来是没空的, 想起来今天有点重要的事情。”李沿安不在意, 目光看向窗外。
这是四江大学门口的咖啡馆,在商业街有一整面透明的落地窗, 从这里正好能看到大学门口学生们进进出出的景象,李沿安的目光落在了其中一个发传单的学生身上。
现在是下午, 太阳正烈,那个学生二十左右的年纪,顶着太阳热得不行,擦汗的时候露出张殊丽的脸。
李沿安的目光很快从对方的脸上收回,搅拌了下端上来的咖啡。
李星择在对面念念叨叨:“话说盛子哥要回国了吧?好久没见到盛子哥了,我想死他了。”
李沿安这才露出个笑:“他今晚回来,所以我一会就要走,忙着给人接风洗尘呢。”
想到什么,他拖长声音,带上懒散的味道:“我才是想他,你往后排排吧。”
李星择笑着做了个鬼脸,男大学生嘛,热闹话又多,很快就叽叽喳喳换了个话题,时间过得很快。
不过,在注意到自家大哥的目光落在窗外时,李星择也顺着看过去,惊奇道:“欸?那好像是我们专业的男生。”
李沿安看向那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大学生,挑了挑眉:“他叫什么?”
“方一城。”李星择说。
果然如此。
按理来说,他会在这个阳光很好的午后,透过落地窗的惊鸿一瞥,对这个名叫方一城的男大学生一见钟情,再心生歹意强取豪夺强制爱火葬场一条龙,最后顺利达成挫骨扬灰的结局。
因为他是这本名叫《笼中雀》的晋江文里的炮灰霸总。
十岁出头那一年,他高烧不退,半梦半醒间发现自己长大会变成一个混蛋,而被他包养强制的对象是这本书的主角,名叫方一城,家里穷,上大学时就半工半读,因为长得极好,被霸总李沿安看上和强制,两人纠缠许久,方一城通过他进入了上层圈子,在物欲横流中半推半就,和许多男人产生了关系,最后脱离了李沿安的怀抱,甚至借人之手成功报复了李沿安,搞垮了他的公司,让他身败名裂,死于一个傍晚的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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